更新时间:2022-01-11 18:40
焦作河务局成立于1986年,是焦作境内黄(沁)河的水行政主管机关,负责焦作境内黄(沁)河的治理、开发与管理工作,为河南河务局派驻焦作区域的黄(沁)河主管机关,受河南河务局和焦作市政府的双重领导。
焦作河务局现有干部职工1511人,其中离、退休职工387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642人(其中公务员146人),企业单位职工482人。市局机关设办公室、财务科、工务科、防办等12个部门和4个局直事业单位,主要担负着辖区内防汛抢险、水政水资源管理、工程建设与管理等任务。该局下辖武陟第一河务局、武陟第二河务局、温县河务局、孟州河务局、沁阳河务局、博爱河务局六个县级河务局(副处级)及河南河务局供水局焦作供水分局7个行政事业单位。拥有焦作黄河工程维修养护有限公司、焦作市黄河华龙工程有限公司(一级资质)、焦作市黄河工程局(二级资质)、焦作市安澜工程有限公司(二级资质)、焦作市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二级资质)5个企业。所属武陟第一河务局和博爱河务局为国家一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武陟第二河务局、孟州河务局、温县河务局为国家二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焦作河务局在多年治黄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治水新思路,以“维持黄河健康生命”治河新理念为指导,团结奋进,锐意创新,为实现黄(沁)河岁岁安澜做出了较大贡献。防汛抢险、工程建设与管理、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等多项工作走在了黄委、省局前列,连续多年获得河南河务局和焦作市政府目标管理一等奖。1986年,焦作河务局机关、沁阳河务局、博爱河务局、供水分局张菜园闸管理处、孟州河务局、武陟第二河务局6个单位已建成省级文明单位。2004年该局荣获了“市级文明系统”称号。2006年又被评为全国水利系统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一)负责《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制订焦作市黄(沁)河治理开发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管理范围内的水行政执法、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复议工作,查处水事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的黄(沁)河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 (二)按照河南黄(沁)河治理开发总体规划安排,负责编制焦作市黄(沁)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规划批准后负责实施监督;组织开展焦作市黄(沁)河水利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编报水利投资的年度建设计划。
(三)统一管理焦作市黄(沁)河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依据省局批准的黄(沁)河水量分配方案,并负责实施和监督管理;受理、审核管辖范围内的取水许可申请。
(四)负责编制焦作市防御黄(沁)河洪水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焦作市黄(沁)河滩区安全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指导、监督焦作市黄(沁)河滩区、蓄滞洪区安全建设以及蓄滞洪区的运用补偿工作;负责焦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黄(沁)河防汛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焦作市黄(沁)河河道、堤防、险工、控导、涵闸等工程的管理、保护;负责焦作市黄(沁)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工程竣工初验;协助省局监管焦作市黄(沁)河水利建筑市场。
(六)按照规定或授权,负责焦作市黄(沁)河水利国有资产的运行和监管;依法计收引黄供水费和有关规费;负责焦作市黄(沁)河水利资金的使用、检查和监督。
(七)负责焦作市黄(沁)河治理开发和管理的现代化建设。组织承担现代科技项目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
(八)负责焦作市黄(沁)河产业经济发展规划及国有经营性资产的运营和监管。
(九)完成上级授权与交办的其他工作。
1、办公室 主要职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并做好各职能科室之间的工作协调。起草全局综合性文件。对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进行调查研究。所有局里的各种重要事物。
2、工务科 主要职责:按照黄、沁河规划的统一安排,研究制订焦作市黄、沁河水利发展的中长期计划。负责焦作市所有行政区域内黄、沁河河道、堤防、险工、涵闸、控导等防洪工程和设施的统一管理和维护。配合水政科对河道内非防汛建设项目进行审批,负责有关技术审查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防汛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焦作市黄、沁河防汛的管理,指导、协调、督查焦作市黄、沁河工作,承办防汛日常工作,掌握防汛动态,对防汛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检查行洪障碍的清除。协助财务科编制年度防汛经费预算,提出防汛经费的使用意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水政与水资源管理科(水政监察支队)主要职责:负责《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检查。负责管理范围内的水行政执法、监察和复议工作,查处水事违法行为。负责《黄河下游水量调度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组织或指导涉及黄、沁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在授权范围内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费征收制度,保护和利用黄、沁河水资源,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科技与信息管理科 主要职责:制定治黄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数字黄河”工程的规划及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组织收集整理科技情报、资料,交流科技论文。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财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和下达部门预算及财务收支计划。对各项资金使用及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局属单位管好用好各项资金。负责全局事业、企业、基建会计核算工作,编制各类会计报表。负责防汛物资设备的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审计科 主要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各种投资计划、经费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的管理及营运效率、成本及利润核算、债权与债务的清理、专项资金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等进行审计监督。建立和完善各项内审规章制度,对局属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并进行监督检查。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劳动人事科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的管理工作。负责局中心组的学习。负责局管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局管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交流和后备干部培养、考核、选拔、推荐等工作。编制全局职工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制定职工教育管理规定,组织职工学历教育、岗位技术培训和在职职工继续教育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离退休职工管理科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政策规定,对全局离退休职工工作进行管理。具体负责局机关离退休职工管理与服务。督促、落实离退休职工的政治、生活待遇,组织离退休职工继续发挥作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职工的遗嘱工作。负责离退休职工的信访、接待、年报统计以及老年公共设施的管理工作。
10、监察科 主要职责:负责全局纪检、监察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议和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履行教育、保护、监督和惩处职能。受理对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受理监督对象对所受处理不服的申诉。协助局党组搞好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局纪检组的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直属机关党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12、焦作黄河公会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工会法》,对系统内工会工作进行指导,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程存虎 焦作黄河河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关永波 焦作黄河河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怀前 焦作黄河河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曹为民 焦作黄河河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宋靖川 焦作黄河河务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刘 巍 焦作黄河河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武陟第一河务局(副处级)
武陟第二河务局(副处级)
温县河务局(副处级)
孟州河务局(副处级)
沁阳河务局(副处级)
博爱河务局(副处级)
河南河务局供水局焦作供水分局
焦作黄河工程维修养护有限公司
焦作市黄河华龙工程有限公司(一级资质)
焦作市黄河工程局(二级资质)
焦作市安澜工程有限公司(二级资质)
焦作市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二级资质)
2015年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3月,被中共焦作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2019年度党建信息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