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志忠

更新时间:2023-07-13 00:47

焦志忠男, 1948年10月出生,北京大兴人,汉族,1966年4月参加工作,198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曾任大兴县委副书记,房山区区长、区委副书记,通州区区长、区委副书记,北京市水利局局长、党组副书记,现任北京市水务局局长、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主管办公室、研究室、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

个人简历

男,194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历任农学院人事处长、北京城乡集轩党委组织部长、北京城乡建设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在担任北京城乡一建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期间,提出“城乡一建、质量第一、志在一流、顾客满意”的质量方针,走质量效益型的道路,几年中创出国家鲁班奖工程、北京市优质工程、局优工程等100多项,年优良品率达80%左右,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出了“眼睛盯着市场”的口号,1996年公司成为北京市着批通过ISO9002樯俯证的建筑企业。他提出“三个100”的人才发展上战略,即一是招收大中专毕业生100人,二是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0人;三是培养在职人员100人。他撰写的《发展才是硬产道理》、《国有企业要发展,领导班子是关键》、《鸟有双翅任飞翔》等文章在全国各大报刊发展,并收入各种论文集。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坚持走大发展的道路,是他领导城乡一建走向辉煌的根本所在,他严于律已,自己首先做到“五带头”,即在解放思想、团结同志、真抓实干、敢担风险、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起表率作用。企业总产值逐年上升,1997年总产值达到4亿元,公司自1991年起跨入全国500家最大建筑企业和500家最佳经济效益单位的行列,连续被评为北京市重合同守信誉单位、北京市质量管理先进、资信等级AAA单位,首都文明单位。

获得成就

由于成绩卓著,他荣获北京市“五一”劳动奖章、被评为北京市质量管理卓著领导者,北京市爱国立功竞赛标兵、总公司优秀党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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