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2 16:48
焦朝坤,现任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2017年3月—2021年7月,任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21年8月-2024年4月,任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22年3月,任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现任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分管第六、第七检察部工作,主持信都区检察院全面工作。
2021年8月13日,邢台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批准任命:焦朝坤为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22年3月22日,邢台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任命焦朝坤为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2024年4月11日,邢台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批准免去焦朝坤的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