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08 19:16
焦 璐,男,1987年11月参加工作。2012.12任河南省偃师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质量技术监督、实施名牌战略,工商管理,市场发展,盐业,邮政等方面工作。从政府角度负责商业贸易、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民族团结、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分管市人口计生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盐业局、邮政局、邮政储蓄银行。从政府角度分管市商务局、民族宗教事务局。
焦 璐,男。1987.11--1990.08 步兵第193师炮兵团战士
1990.09--1993.07 国防科技大学长沙炮兵学院军事指挥专业学习
1993.07--1998.01 步兵第127师任排长、副指导员、组织干事
(期间:1995.08—1997.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8.01--2001.11 步兵第127师连政治指导员
(期间:1998.07—1998.09参加长江抗洪抢险)
2001.11--2002.01 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信息科干部
2002.01--2004.11 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信息科科员
2002.11--2006.06 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信息科副主任科员
2006.06--2009.06 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信息科副科长
2009.06--2012.12 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信息科科长
(期间:2012.09--2012.12参加洛阳市第四十期中青班学习)
2012.12-- 偃师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质量技术监督、实施名牌战略,工商管理,市场发展,盐业,邮政等方面工作。从政府角度负责商业贸易、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民族团结、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分管市人口计生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盐业局、邮政局、邮政储蓄银行。从政府角度分管市商务局、民族宗教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