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药

更新时间:2024-08-22 21:30

煎药,是指熬制药物,包括中药的煎煮,中药汤剂的煎煮方法与疗效有着密切关系。

详细释义

1 熬制药物。

2 中药。

示例

1“煎药惟忧涩,停灯又怕明。”(南唐 李中 《秋夕病中作》)

2“吃两剂煎药,疏散了风寒。” (《红楼梦》第二八回)

3 他病得不轻,吃好多副煎药也没见好转!

4 煎药牢记四个字:看、泡、煮、服

操作流程

用水

应当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煎药用水必须无异味、洁净澄清,含矿物质及杂质少,一般可用清澈的泉水、河水及自来水。

加水量

根据饮片质地、吸水性能、煎煮时间长短、煎煮过程中蒸发量及煎煮后所需药液量计算加水量。

煎前浸泡

煎前浸泡有利于有效成分充分溶出,也可缩短煎煮时间,避免因煎煮时间过长导致药物部分有效成分耗损、破坏过多。多数药物宜用冷水漫泡,一般药物可浸泡20-30分钟,以种子、果实为主的药可浸泡1小时。夏天气温高,浸泡时间不宜过长,以免腐败变质。

入药方法

(1) 先煎:贝壳、甲壳、化石以及多数矿物药,如牡蛎、磁石等,因其有效成分不易煎出,应先煎30分钟左右再纳入其他药同煎。另有一些中药毒性较大,如附子、生半夏等,为减少其毒性,保证用药安全。

(2) 后下:花、叶类以及部分根茎类等药,因其有效成分煎煮时容易挥发或破坏二不耐煎煮者,如薄荷、大黄、番泻叶等,入药宜后下,待他药煎煮完毕再将其纳入,煎煮5-10分钟即可。

(3) 烊化:胶质药物如鹿角胶、阿胶等,不宜与其他药共煎,需要另外炖化,再兑入其他药同服。

(4) 冲服:不宜煎煮的药物(如芒硝),液态药物(如竹沥、姜汁等),宜用开水冲服或与其他药液混合即可。

(5)包煎:药包煎即是把需包煎的饮片装在纱布袋中,扎紧袋口后与群药共同煎煮。含粘液质较多的饮片(如车前子葶苈子等)、富含绒毛的饮片(如旋覆花、枇杷叶等)、花粉等微小饮片(如蛤粉蒲黄、海金沙、六一散等)。

煎药方法

1.先煎:即延长煎煮时间10-15分钟或更长时间。包括有效成分不宜煎出的矿物、贝壳药类,如磁石牡蛎等;须久煎去毒的药物,如附子、川乌有毒,均应先煎;治疗特殊需要,如大黄久煎泻下力缓,欲减其泻下力则应先煎。

2.后下:即缩短煎煮时间。

3.包煎:花粉、细小种子及细粉类药物应包煎,因其易漂浮在水面,不利煎煮。

4.另煎:少数价格昂贵的药物须另煎,以免煎出有效成分被其它药物的饮片吸附,如人参、西洋参等。此外,据临床治疗需要也可另煎。

5.烊化:即溶化或熔化。

6.冲服:有些入水即化的药或原为汁液性的药,宜用煎好的其它药液或开水冲服。

7.煎汤代水:如灶心土

煎煮次数

在煎煮药物时,其有效成分首先会溶解在进入药材组织的水液中,然后再扩散到药材外部的水液中,到药材内外溶液的浓度达到平衡时,因渗透压平衡,有效成分就不再溶出了。这时需要将药液滤出,再重新加水煎煮,有效成分才能继续溶出。为充分利用药材,避免浪费,保证疗效,一剂药最好煎煮两次,将两煎药汁混合后再分装。

煎煮时间

阿胶类:阿胶、龟板胶等大多是高分子物质,若与其他药物共煎,既易粘锅,又易糊,所以这类药最好是先烊化,再溶入煎好的药汤中服用。

芳香类:麝香、冰片、樟脑、苏合香、安息香等芳香类药物,其有效成分在常温下极易挥发,一旦被煎煮,药效会大打折扣,故不宜久煎。

消食类:谷芽、麦芽、鸡内金等消食类药,其主要有效成分是淀粉酶、转化糖酶、蛋白质分解酶等活性物质,这些物质不耐高温,久煎会使其活性大大降低而影响疗效。所以,这些药物宜用生品,或微炒后研末冲服为佳。

驱虫类:雷丸是驱虫药,其驱虫的主要成分是雷丸素,当加热至70℃时,雷丸素便会失去活性,因此,用雷丸驱虫时必须冲服。

滋补类:三七、鹿茸、紫河车、蛤蚧、冬虫夏草等滋补类中药,均含皂苷、蛋白质、脂肪、激素等有效成分,由于皂苷化学结构比较复杂,蛋白质不稳定等因素,煎煮常因发生复杂的化学变化而影响疗效。为保存其有效成分,所以应冲服。

煎取药量

应当根据儿童和成人分别确定。儿童每剂一般煎至100-300毫升,成人每剂一般煎至400-600毫升,一般每剂按两份等量分装,或遵医嘱。

煎煮操作

1、按照中药付数、所煎药物重量、药物质地、煎煮时间及煎药量计算加水量,用自动加水机进行计算并加水,浸泡药物30分钟。

2、一般宜先武火(大火)后文火(小火),沸前用大火,沸后用小火保持微沸状态。煎药时间取决于不同药物的性质和质地,通常解表药及其它芳香性药物,一般用武火迅速煮沸,改用文火维持10-15分钟左右,避免久煮而致香气挥散,药性损失;滋补药则在煮沸之后,用文火维持30-40分钟,使有效成分充分溶出。

3、注意需要先煎、后下等特殊操作的药种,保留传统煎药特点,满足不同处方需求。

4、每剂中药宜煎煮两次或三次,充分煎出药物的有效成分,提高疗效;药料应当充分煎透,做到无糊状块、无白心、无硬心。

5、煎药时应当防止药液溢出、煎干或煮焦。煎干或煮焦者禁止药用。

6、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当使用不同的标识区分。

7、煎煮好的药液应当装入经过清洗和消毒并符合盛放食品要求的容器内,严防污染。

8、使用煎药机煎煮中药,煎药机的煎药功能应当符合本规范的相关要求。应当在常压状态煎煮药物,煎药温度一般不超过100℃。煎出的药液量应当与方剂的剂量相符,分装剂量应当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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