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建设项目

更新时间:2022-11-23 19:17

煤矿建设是实现煤炭工业固定资产扩大再生产的经济活动,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的建筑和安装,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筑工程和机械设备的安装工程;固定资产的购置;其他建设工作,即与固定资产的建筑、安装、购置相关的一系列工作,如勘察设计工作、土地征购、培训、大型临时设施、生产筹备、试生产等。

项目分类

煤矿建设项目的种类繁多,它们之间既有量的差异,又有质的区别。通常煤矿建设项目有以下几种分类方法:

按照所建固定资产的用途分

一、生产性建设项目。即直接用于物质生产或为满足物质生产需要,能够形成新的生产能力的建设项目。

二、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即用于满足人们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能够形成新的效益的建设项目,如住宅、公用事业建设项日等。

按建设项目的性质分

一、新建项目。即在建设期内从无到有的建设项目,如新建的矿井。

二、改扩建项目。即在原有基础上,为扩大其生产能力或增加新的效益而建设的部分工程。

三、恢复项目。即因自然灾害、战争或人为灾害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部分或全部报废,而后又恢复建设的项目。在恢复过程中,无论是按原来的规模恢复建设,还是在恢复的同时进行扩建都属于恢复项目。尚未投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破坏后,仍按原设计重建的,不属于恢复项目,仍属于原建项目;按新的设计进行重建的,按新的建设内容确定其性质。

按建设规模分

建设项目按批准的建设规模或计划总投资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三类。一个建设项目只能属于其中的一种类型。如年产原煤500万t以上的矿区为大型,200万~500万t的为中型,200万t以下的为小型。

按建设阶段分

一、筹建项目。指正在进行建设前期工作,尚未正式开始施工的项目。

二、施工项目。指已开始施工的项目。

三、建成投产项目。指按设计文件规定建成主体工程和相应配套的辅助设施,形成生产能力或能发挥工程效益,经验收合格,并且已正式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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