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12 18:29

《熊》是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创作的中篇小说,于1941年创作。

作者简介

威廉·福克纳(Willian Faulkner 1897~1962),美国小说家。出生于没落地主家庭,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在加拿大空军中服役,战后曾在大学肄业一年,1925年后专门从事创作。他被西方文学界视作“现代的经典作家”。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和70多篇短篇小说。其中绝大多数故事发生在虚构的约克纳帕塔法县,被称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这部世系主要写该县及杰弗逊镇不同社会阶层的若干家庭几代人的故事。时间从独立战争前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出场人物有600多人,其中主要人物在他的不同作品中交替出现,实为一部多卷体的美国南方社会变迁的历史。其最著名的作品有描写杰弗逊镇望族康普生家庭的没落及成员的精神状态和生活遭遇的《喧哗与骚动》(又译《声音与疯狂》1929);写安斯·本德仑偕儿子运送妻子灵柩回杰弗逊安葬途中经历种种磨难的《我弥留之际》(1930);写孤儿裘·克里斯默斯在宗教和种族偏见的播弄、虐待下悲惨死去的《八月之光》(1932);写一个有罪孽的庄园主塞德潘及其子女和庄园的毁灭性结局的《押沙龙,押沙龙!》(1936);写新兴资产阶级弗莱姆·斯诺普斯的冷酷无情及其必然结局的《斯诺普斯三部曲》(《村子》1940,《小镇》1957,《大宅》1959)等。福克纳1949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内容简介

《熊》围绕中心人物白人奴隶主的儿子艾萨克展开,叙述了艾萨克在勇敢睿智的印第安猎人、奴隶山姆·法泽斯的教导下学习打猎,从一天他独自深入到一个他从未到的陌生地方,第一次正眼看见了大熊,但没有杀它;到幼年的狩猎见习阶段到少年猎杀第一只鹿并第二次看见大熊,仍没有杀它,却救下了一只狗;到最后这一群人用智慧和他们手里掌握的权力—— 即刀和枪,杀死了代表自然形象的“老班”,结束了荒蛮时代,再到长大成人后放弃继承家族的奴隶和土地的成长历程。

人物介绍

艾萨克

为了让人物自己塑造自己的身份,锤炼自己的声音,突出自己的个性特征,大多数的成长小说都使用第一人称叙述,与其他的成长小说叙述角度不同,《熊》选择了第三人称进行叙述。当然,作品若通过一个外视角或一个成年人的内视角来叙述儿童的成长,则要容易得多。“外视角可以自由地进入人物的内心,以其老练的叙事来揭示儿童的感受,不像第一人称视角那样,叙述语言和视野都受到叙述者身份的限制。”由于第三人称叙述者在根本上是无形无体的,所以它可以借用任何形体,租用任何意识,使用任何声音说话而不致破坏任何规则。在小说中,艾萨克大多数情况下被称为“那孩子”。初到森林,他是个幼稚无知的毛孩儿,荒野、森林对他来说是神秘、充满诱惑的。山姆带他来到森林,艾萨克就这样进入了熟悉真正的荒野生活的见习阶段,正式加入了猎熊的行列。如果说这是一个给人以深刻印象的入门仪式,那么,真正的入门还未开始。真正的入门仪式应该从艾萨克孤身一人猎熊说起。

“次日,天还没亮,他就动身了,他没吃早饭。”在没有任何人陪同下他独自一人前往森林,走的时候,“他只带了一只指南针和一根打蛇的棍子”,“他没有带枪,这是出于自愿的一种舍弃。”这其实是一种成长,艾萨克的意识潜在地起着变化,因为它有悖于常规的猎熊方式。当他真的见到了大熊“老本”时,他不再认为“老本”对他构成威胁,仿佛彼此早已了解,不会伤害彼此。这是他们首次相遇,在此之前,艾萨克不仅把枪,也把手表和指南针等现代文明产物扔到身后。这一颇具象征意味的经历使他认识到人只有抛弃现代文明才能够真正认识自然。随后他凭着一只指南针,在太阳的指引下走回到营地,这次见面标志着他不仅被老本接受了,同时也被大自然接受了。在大熊本留给小男孩艾萨克的印象一节中,外在叙述者用一个老练的作家才具有的文笔来讲述,赋予捕熊这一行为以象征性的意义。

山姆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每个人的成长都会受到一些人的影响,这些人从不同的方面丰富着主人公的生活经历并影响着他们对社会的认知。山姆除了教会艾萨克如何在林中辨别方向,听辨动物发出的声响,如何捕猎外,更为重要的是山姆帮助艾萨克体会到了许多自然的法则和美德,影响了他世界观的形成。小说中强调艾萨克是在“太阳”的指导下回到营地,完成他英雄的入门仪式。太阳即父亲原型,这就使我们立刻联想到山姆这一父亲的典型。不仅如此,山姆还是智慧老人的化身,睿智且具有洞察力。他并不常讲话,但从他那阴郁与沉思的目光里,孩子能看到智慧,因为山姆好像知道一切。正当大家胡猜乱想之际,他就知道这是什么的脚印,荒野就是他的家。他的“眼光是那么深沉,不但穿越了他们这几个人与这间小屋,而且也穿越了一只熊的死亡与一只狗的弥留”。

作为“父亲”(Sam Father),这种智慧之光无处不在。他告诫孩子:“你可以受惊,可是千万不要畏惧。只要你不把森林里的野兽逼得无路可走,它是不会伤害你的。”正是遵循这一教导,艾萨克才敢孤身出猎,与熊碰面,却又安全而归。他不仅教会了艾萨克森林法则,而且是他把艾萨克带进大森林,领他看这看那,使他“从那天起告别了童年时期”。山姆读了济慈的《希腊古瓮行》。诗人谈的似乎是爱情,然而山姆向艾萨克解释道,“他谈的是真理。真理是不变的,只有一个。 它包括了触动人心的所有东西———荣誉呀,自豪呀,慈悲、公正勇敢爱情呀都在内。”站在几个种族的人和无数飞禽走兽的过去与今天交织在一起的土地上,艾萨克学到的是谦卑和自豪。“这位大自然母亲使他即将变为一个成年人; 大自然也像父母亲一样决定了一个黑女奴和契卡索酋长所生的老人的精神面貌,这个老人曾是他精神上的父亲,他敬佩、尊重、爱戴他。

北美古印第安民族一直把熊看做是一种繁衍生息的图腾崇拜物和创造力的象征。老熊不仅是原始荒原的象征,还是一只活着的图腾,受到猎人们的崇拜和爱戴。因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猎人们的狩猎是“去参加一年一度的向这顽强的、不死的老熊表示敬意的庄严仪式”。猎人们不愿猎杀老熊,“这并不是因为它杀不死,而是因为直到目前为止他们还真的不希望自己能杀死它。”故事中,山姆和艾萨克都曾有机会杀死老熊,但他们都放弃了。艾萨克在一次次与老熊的正面交锋中,在山姆老人那里体会到了老熊的意义,他对老熊仰慕并深深地敬畏,从不幻想有朝一日能猎杀它,因为老熊已经不再是一只熊,而是原始古老的荒原、大森林的象征,它已经被神化,是人们顶礼膜拜的图腾,隐喻不朽的精神、美德和原始的本真和天性。老熊身上所体现的精神:勇敢、顽强、坚韧、自豪、怜悯和恪守自然法则令艾萨克敬佩和深爱。艾萨克真正地了解了森林,他在大自然中学到许多关于人与人生的道理,觉悟到人应具有正义、博爱、荣誉感等品性。

评析

主题

南方在美国的地理版图上是远离政治、经济中心的边远地带;在美国的社会文化版图上,南方是一个具有独特个性的群落。南方的历史是经过蓄奴制、南北战争和北方工业入侵的灾难深重的历史。人的历史是世代累积的,个人和家族的命运被这块受了诅咒的土地所控制。生活在这个空间的南方人,无法摆脱过去的阴影,现在和过去常常并置地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南方青少年不得不在这沉重的历史包袱所形成的一种压抑、衰落、罪恶和恐怖的氛围中艰难地成长,但在他们的一生中,总有那一刹那能洞见自己在历史坐标中的位置,从而做出自己的选择。

然而,北方工业文明还是渗透到了整个南方,人类文明程度提高了,但人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却遭到了无情的破坏,人们在某种程度上被异化了,人们的心理发生了扭曲,人的自然属性丧失殆尽。显然,作者同时也在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社会必定走向成熟、文明和理性,但与原初阶段相比也注定要显露出种种弊端;社会和个人一样,在成长过程中失去的未必全无价值,而得到的也未必都具有意义。福克纳似乎在通过大熊的名字“老班”(Old Ben,和伦敦英国议会大厦塔楼上的大钟Big Ben同名)向我们暗示大熊的警钟意义。福克纳的《熊》的创作基于成年礼仪,但又超越了这一范式,从而大大升华了作品的主题意蕴。它既满足了人们潜意识中对原型模式的阅读期待,唤起了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共鸣,又将作品引申为对人们赖以生存的自然和人类自身未来的关注。

从某种意义上讲,荒野之所以如此壮观,如此美丽诱人,完全是因为那里有森林、野草和花朵,那里有各种动物,那里有“老班”,这样荒野才成了荒野。

手法

象征

主张的勇敢、怜悯和牺牲精神。‘猎人资格授予仪式”象征艾萨克开始步入社会。森林里动物的“仪式”、“典礼”象征着原始生活秩序。艾萨克为了深入森林亲眼目睹熊的风采,他卸掉了身上所有的人工制品包括手表和指南针。看到熊后,他迷路了。这段描写象征了艾萨克“归真返朴”的意愿,预示了艾萨克日后的自我牺牲,又有宗教启示意义即圣经戒律所说的“你必须失去自我才能找到自我”。打猎还意指追逐和寻找。人类自古以来就在与自然的斗争中追逐一种神圣的兽物,一种神圣的图腾。在追逐动物中获得成功的猎人则被尊奉为不朽的英雄。《熊》在这一点上也符合这种模式。打猎具有寻找之意。主人公艾萨克就是在追逐那头熊的过程中,找到了最根本的真理,找到了一种未受到拈污的原始精神,找到了那有过罪孽又试图赎罪的家族渊源。

以动物作为故事的角色来表达象征意义是《熊》的重要特征。小说中的熊是一头野兽,是猎人追逐的目标。它外号叫“老班”,它来自洪荒时代,桀骜不屈又刀枪不入,“是蛮荒生活的幽灵、缩影跟神化”。它是勇敢无畏、不屈不挠的象征。“那头老熊,遗世独立,不驯而又孤单,无偶无后,但却不朽”,“纯正而不堕落腐化”。它没有受到尘世间的污染,是纯洁高尚的象征,是这片莽莽苍苍的原始森林的精神象征。随着熊的死去,这片森林也注定要消亡,古老的生活秩序注定要毁灭。山姆在熊死去的时候跌倒在地,就再没有起来. “那幅深沉的眼神所看到的,不仅仅是他们或茅舍,不仅仅是一头熊的死亡与一头小狗的垂死,而是他自己以及整个原始精神的死亡。”与代表“原始精神”的熊相对立的是“狮子”。它是杀死熊的主角之一,就某种意义而言,它是摧残原始精神的刽子手。但驱使狗去杀死老熊的乃是宇宙间的自然摧毁力,“狮子”只是听天由命而已。作者通过对狗的象征性描写把自然界的残酷无情的法则与人类的冷酷、凶残的特性表现了出来:“黄眼睛张开着,眼神并不凶猛,一点也不卑鄙恶毒,而是冷冷的,几乎不近人情的凶残,有如一股自然势力。”

值得注意的是,福克纳在进行人物塑造时独具匠心地将人物布恩与杂种狗“狮子”并置关联起来。当布恩抚摩“狮子”体会它的力量时,艾萨克感觉“好像这“狮子”是个女人似的。或者不如说,布恩本人是个女人似的——一边是那个魁梧的、庄严的。半睡半醒的大狗,像山姆·法泽斯所说的那样,对任何人任何事情全都无所谓;另一边是这个性情暴烈,感觉迟钝,面色严峻的人”。似乎在布恩与“狮子”之间有着某种天然的亲和关系。福克纳在塑造“狮子”和布恩这两个形象时所用的独特的隐喻式表达使人看到现代工业社会机械文明对荒野和自然的侵蚀和蹂助。

小说里还出现了一条响尾蛇。正当艾萨克站在山姆坟前的时候,这条蛇把头昂到了他的膝上,“这一古老的、该死的、可怖的却又是孤单的—令人想到知识、古老的疲惫、低鄙与死亡。” 这条蛇是基督教中对人的诱惑和产生堕落的残余象征。同时,这条蛇也是山姆、他的祖先的生命不朽的精神的肉体化。因为,在美国印第安人的神话和黑人的民间传说中,蛇是身份高贵的至尊形体,具有超自然的神秘力量。山姆·法泽斯是印第安人酋长跟黑人女人的混血儿,所以福克纳忠实地表现了山姆的混合血缘关系,赋予他的精神以肉体形态。这里用蛇来作象征使故事充满了神秘气氛。

神话模式

以圣经故事的情节或人物来隐含某种特殊的意义,是福克纳常用的象征手法之一主入公艾萨克的名字就是根据《圣经·旧约》中的那个上帝的牺牲品艾萨克而取名的。根据《旧约》、妙帝为了考验亚伫拉罕,叫他在山上建起祭坛。并以他儿子做祭物,亚伯拉罕照做了。但是他举刀欲砍杀艾萨克时,天使叫住了他,说上帝已知他有敬畏之心,改以羊代之。由此看来,艾萨克的意义是不言自明的。

作品影响

在小说《熊》中,福克纳运用新颖的富有想象力和创造力的隐喻表达,不仅为提供了新奇独特的审美体验,而且生动地展现了现代工业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生态伦理关系,表现了福克纳强烈的生态忧患意识,同时在当时对美国精神生态的警示意义。《熊》文章象征、意识流气息浓重,是美国文学界公认的一部佳作,被誉为“解读福克纳全部小说乃至美国南方文学的钥匙”。评论家丹尼尔·霍夫曼认为《熊》在福克纳小说中的地位可以和《水手比利·巴德》在梅尔维尔作品中的地位以及《老人与海》在海明威作品中的地位媲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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