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3 13:56
燎原乡,隶属于四川省崇州市,地处崇州市西南部,东接桤泉镇,东南接大邑县安仁镇,南与大邑苏家镇接镶,西接大邑县晋原镇,北接王场镇、王场工地和隆兴镇。辖区总面积26.5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燎原乡户籍人口24323人。
原名安顺乡,属崇庆县。
1951年5月,设燎原乡。
1956年2月,与安顺、崇德2乡合并为燎原公社。
1962年1月,分为安顺、崇德2公社。
1980年10月,安顺公社更名燎原公社。
1981年,公社改乡。
1992年10月,与隆兴乡合并为隆兴镇,设安顺办事处。
1998年10月,析置燎原乡。
2004年9月,崇德乡并入。
2019年12月24日,撤销燎原乡,将原燎原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白头镇管辖。
2011年末,燎原乡辖安顺、崇德、牌头、紫竹、梓乐、七洞、壁山、回龙8个村民委员会,下设161个村民小组。
截至2019年10月,燎原乡下辖2个社区和6个行政村,乡人民政府驻安顺社区场镇行壁路1号。
燎原乡地处崇州市西南部,东接桤泉镇,东南接大邑县安仁镇,南与大邑苏家镇接镶,西接大邑县晋原镇,北接王场镇、王场工地和隆兴镇。辖区总面积26.5平方千米。
燎原乡地处成都平原地区西部,邛峡山脉南麓,地势北高南低。平均海拔532米,境内最高点位于崇德社区4组唐家坝,海拔532.6米;最低点位于回龙村7组,海拔528.8米。
燎原乡属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夏长冬短,雨云多,日照偏少,无霜期长。多年平均气温17.5℃。无霜期年平均285天。年平均日照时数1161.5小时。年平均降水量1012.4毫米,降雨集中在每年7—9月,8月最多。
燎原乡境内甘溪河、菜花河(三合堰支渠)、千功堰支渠、前螺沟、觉皇堰支渠等贯穿全境,河道属都江堰外江灌区。甘溪河长6千米,自北面王场镇入境,南面苏家镇出境;菜花河长4.5千米,自北面王场镇入境,南面安仁镇出境;前螺沟长4千米,自北面王场镇入境,南面安仁镇出境;觉皇堰长4.1千米,自北面王场镇入境,南面苏家镇出境;千功堰支渠长0.8千米,自东北面隆兴镇入境,南面安仁镇出境。
燎原乡有耕地面积25726.4亩。
2011年末,燎原乡辖区总人口24752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343人,城镇化率5.4%。另有流动人口2210人。总人口中,男性12652人,占51%;女性12100人,占49%;14岁以下1518人,占6.1%;15—64岁19049人,占77%;65岁以上4185人,占16.9%。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有藏、土家2个少数民族。其中藏族11人,土家族2人。2011年,人口出生率7‰,人口死亡率8‰,人口自然增长率-1‰。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887人。
截至2017年末,燎原乡常住人口24701人。
截至2018年末,燎原乡户籍人口24758人。
截至2019年末,燎原乡户籍人口24323人。
2011年,燎原乡财政总收入500万元,比上年增长25%。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3万,增值税6万,企业所得税4万,个人所得税5万。人均财政收入2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716元。
截至2019年末,燎原乡有工业企业15个,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2个。
2011年,燎原乡农业总产值14632万元。
2011年,燎原乡生产粮食19739吨,肉类总产量4634吨,
2011年,燎原乡境内有1家银行或金融机构开设了分行或设立了办事处,存款余额11424万元。
2011年,燎原乡邮政业务收入60万元。电信业务收入200万元。
2011年,燎原乡有光华大道延伸线贯通全境,境内长5千米。崇王路境内长3千米,隆燎路境内长5千米,燎梢路境内长1.6千米。实现村村通水泥路,道路硬化率达100%。
2011年末,燎原乡有文体事业团体1个,会员40个,其中团体会员2个,个人会员40个;文化站1个,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公共图书室8个,建筑面积100平方米,藏书1500册。
2011年末,燎原乡10%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20%。
1995年燎原乡开通有线广播站。现有广播喇叭20只,通响率100%。广播综合覆盖率100%,全年公共广播节目播出时间500小时。2007年10月开通光纤有线电视。2011年末,有线电视用户0.2万户,电视综合覆盖率30%。
2011年末,燎原乡有幼儿园(所)4所,在园幼儿200人,专任教师16人;小学2所,在校生600人,专任教师72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2011年,教育经费300万元。
2011年末,燎原乡有卫生院2个;病床50张,其中公立卫生机构床位50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2张,固定资产总值0.1亿元。专业卫生人员20人,其中执业医师7人,执业助理医师7人,注册护士6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人、执业(助理)医师0.6人、注册护士0.2人。2011年,医疗机构完成诊疗2万人次,住院手术1000台次,出院病人0.1万人次。2011年,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20/10万,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4万人,参合率98%;孕产妇死亡率为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分别为2%°、1.5%。、1%。。
2011年,燎原乡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4户,人数15人,支出3.6万元,比上年增长10%,月人均200元,比上年增长10%;城市医疗救助2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5人次,共支出10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52户,人数650人,支出117万元,比上年增长10%,月人均15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30人;农村五保分散供养24人,支出5万元;农村医疗救助70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352人次。新增就业人员75人,有8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7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0%,全年组织1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的工作。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2752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000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000人,比上年末增加1000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4521人,比上年末增加1000人。参加失业保险3000人,比上年末增加200人,其中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1000人,比上年末增加50人,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20人,比上年末增加10人。参加工伤保险1000人,比上年末增加100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500人,比上年末增加20人。年末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0件,结案50件,其中通过调解方式结案50件,占100%。
2011年末,燎原乡有邮政网点2个,投递路线单程总长度4千米,投递点8个,乡村通邮率100%;全年投递地区函件1万件,地区汇票业务完成1000笔,地区异地特快专递信件完成1000件,征订报纸120份、期刊50册,电信企业1家,服务网点5个;电话交换机总容量1600门,固定电话用户1000户,比上年增加200户,电话用户普及率16%,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移动电话用户1万户,比上年增加1000户,移动电话普及率为45%,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光缆线路总长达8千米,互联网端口总数2000个,其中已占用端口总数500个,宽带接入用户500户,比上年增加20户。
2011年,燎原乡本级财政用于环境保护的资金600万元,占财政支出的14%。
燎原乡地名因1948年中共崇庆县第一个地下党支部建立于此,取“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意”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