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纳森·爱德华兹

更新时间:2024-04-24 12:35

乔纳森·爱德华兹,英文:Jonathan Edwards,(1703-1758)是18世纪启蒙运动时期的清教徒布道家。推动北美殖民地的“大觉醒运动”,引导日益脱离教权主义的民众重新归向基督教。他用生动和充满激情的演讲抓住听者的情感。他著名的演讲是“愤怒的上帝”,描绘地狱的恐怖和罪人的必然堕落,引人归向上帝的怀抱。

出生

爱德华兹于1703年10月5日在美国东岸康乃狄克州的温莎镇(Windsor)出生,在十一兄弟姐妹中排行第五。父母都是出身於敬虔清教徒後代的家庭:父亲是公理会的牧师;母亲是北安普敦(Northhampton)极具影响力的教牧领袖斯托达(Solomon Stoddard)牧师的女儿,他自幼在家受虔诚的宗教教育熏陶。

学业

1716年,进入耶鲁学院,接受严格的人文课程训练。他精通拉丁文、希腊文与希伯来文,所写的自然科学文字显示他具有罕见的观察与分析能力。而神学方面,他对牛顿和洛克的思想特别感兴趣,也成为他日後深远的影响者。

1720年毕业,继续在校研读神学,同时受聘任纽约的一间小教会---苏格兰长老会。此间他对「本体」想出了一套思辩哲学,比英国哲学家柏克莱主教的想法还早。1723年1月12日,他写下「立志」七十条,献上自己一生为神所用。1724年毕业时,名列全班之首,应耶鲁之邀回校出任助教,因而有更多时间思想知识论的问题,探索上帝如何在人的心灵中作工。

婚姻

1727年七月廿八日,他与撒拉·彼伊勒本 (Sarah Pierrepont)女士结婚,撒拉的父亲为詹姆士(James Pierrepont)牧师,是纽黑文有名的牧师,也是耶鲁大学的创建人之一。他们的儿女成群,共育有11名儿女,8女3男,是一个温暖的模范家庭,他们的婚姻也被写为爱的故事。

牧会

1727年,他有过一次灵性的奇异经历,认识到上帝的绝对权威和人对上帝的依靠。同年年底,应外祖父斯托达(Solomon Stoddard)牧师主理的教会之邀,在麻萨诸塞州的北安普敦出任圣公会副牧师。斯托达讲道有能力,声誉也很好,却主张「半途信约」(Half-Way Covenant),意即明知道某人尚未得救,却可以守圣餐,但如此一来,信与不信的界限无形中消失、混杂了,既然圣与俗彷佛一体,基督徒也就没有必要分别出来过圣洁生活,以致信徒反应淡漠,而更大多数是不冷不热。1729年,外祖父斯托达去世,他便受命为北安普敦出圣公会的主任牧师。他和当地其他的牧师,感受到教会昏睡的情形,不止信仰生活就连道德生活也松懈不堪,他因对人的灵魂极其关心,多次想改革这种情况。

复兴之火

他改革的事奉从讲道开始,证道辞博学精深,直到1733年,其中两篇道,<圣灵将神超自然之光直接照彻人心>和<因信称义>,在信徒中引起极大回响,令他们反省自己的属灵光景。

1734年,镇上有两位年轻人死亡,但在死前因感到圣灵光照,因此痛彻悔改,开始向人见证神的恩典,然後才安然离世。因这事,爱德华滋鼓励大家多参与聚会,谈论信仰,而不要浪费生命在娱乐或闲谈中,不到几个月,他的会众有三百多人皈依基督教,呈现复兴觉醒景象,影响延及到美东各地,一个城镇一个城镇都经历复兴,是为「大觉醒运动」(Great Awakening)的滥觞。

1735年,复兴虽趋於平缓,但他更加感受到属灵的影响,他有时间详细纪录这次的运动,作神学反省,并开始著述,他在书房每天工作十三到十四个小时,是个多产的作家。他相信复兴是神的恩典,在人的身心两方面的兴奋中彰显了出来。

1737年,他将属灵复兴现象的观察和报导,写成一本书,是《神奇妙工作的忠实记述》(Faithful Narrative of the Surprising Work of God),同时在伦敦和波士顿出版,到1738年末,已经再印了许多版。此书被普遍传诵,为「大觉醒运动」作了准备。

大觉醒运动

因著爱德华滋对复兴运动的著书报导,其影响不仅在美国也到了英国。1740年,布道家怀特腓德(George Whitefield, 1714-1770)从英国来到美国东岸巡回布道,教会复兴之火重新挑旺,他讲道的消息一传出,几十哩内的工人马上放下工具,田野没有人耕作,听众常多达数千人,教堂容纳不下,都必须在户外讲道,人们成群结队来接受基督教。大觉醒运动(the Great Awakening)於1740年达到颠峰,北安普敦再度成为中心,爱德华滋也成为中心人物。

1741年,他同时间要牧会还要旅行布道,在恩菲特镇(Enfield)宣讲了他最著名却不幸被误解的道<落在愤怒之神手中的罪人>(Sinners in the Hands of an Angry God),这篇道极其震撼,他只是平和稳定的宣讲,而不是狂呼大叫,但圣灵大大动工,会众不能自已的懊悔哭泣,有的抱住座椅或教堂的柱子,恐怕就坠入地狱,众人皆愿全然委身於神。

思辨

对於「大觉醒运动」,自由派的态度,是讥笑和否定,他们保持冰冷的礼仪,枯燥的讲章,对於复兴不感觉兴趣;另一种则是极端派,激动情感、无秩序、无节制的吵闹,反给大觉醒带来恶名,招致反对。爱氏要两面迎战,一方面他需要为复兴的事实做神学的辩解,另一方面他却要处理对复兴运动中圣灵工作的误解。他最大的贡献,就在於他对圣灵充满、圣灵恩赐的经历,提供了神学基础并牧养的指引,使教会从固守教义却了无生气的景况中释放出来,挑战信徒看重属灵与永生的事,并以追求神圣的美善为人生最大的快乐。

辞世

1750年六月二十二日,北安普敦圣公会以二百三十票对二十三票,通过辞退爱德华滋牧师。这并不是偶然的事件,他先前谴责「半途信约」,决定只有真正清楚重生得救,而有良好品德的人,才可以有资格领受圣餐。使得有些放纵的青年受到指责,家长认为有失体面,反对他的人,就乘机煽动,造成教会辞退忠心服事24年的牧师。其後他转往另一小镇的教会,专事向印地安人传福音。

1757年,他应普林斯顿大学之聘,出任校长,1758年一月到任,时值普林斯顿爆发天花瘟疫,他因注射疫苗而不幸染病,於3月22日与世长辞。

思想与著作

他著意高举神的至高主权、人的原罪和败坏、神的恩典和荣耀。他认为上帝有绝对的主权,提出「上帝的恩典决定一切」;并深信人无法靠著自己的行为得救,因人性在堕落後为绝对的败坏;而人之所以能免於走向地狱的深渊,全是因神的恩典和怜悯紧紧抓住了人。

他重视真理的知识,但也同时看重宗教经验。他受洛克的的经验主义影响,但却认为洛克有关经验的理论过於贫乏,而提出「心灵感觉」(超自然力量在人心中引发的经验),一旦被圣灵苏醒,便能感悟上帝的荣耀与美善,令他的经验形成有所不同,也就是影响了他的世界观。

他深信一个真正得救的人,内里有圣灵的临在作印记,他外在的生活行为一定会反映他内在生命的真实。他是一个律己甚严的人,然而他的自律是出於一种向往,一种分享上帝优美的圣洁渴求,这也是他在著述中所强调宗教情感的重要性。

著述

他著述立论严谨,析理分明,本於《圣经》,很少引用其他作品。他的写作始於20岁,「立志」七十条,是在他遇见神的经历後,立志以神为他人生的目标之写作;「日记」则是他於21岁牧会时,对履行立志的自我醒思和检讨;38岁写「自述」,描述他信仰的历程和属灵经验,用以回忆信仰经过,并鼓励别人接受信仰、为信仰而活。

牧会後以讲道为他的事奉,也是他思想的精华与呈现,他写过六百多篇讲章,至今仍以手稿的形式存在。他广读群书,写作题材相当广泛,包含哲学、伦理及科学在内。其中最有影响力和最重的的著作是《自由意志论》(On Freedom of the Will)、《伟哉原罪论辩》(The Great Christian Doctrine of Original Sin Defended )、以及《宗教情操论》(A Treatise Concerning Religious Affections)。

时代年表

以下是爱德华兹的生平与时代年表的图表: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