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01:46
上世纪90年代后期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等国际组织与东亚一些国家开展了基础教育合作项目,项目的名称是“面向爱生的学习环境(Towards Child-Friendly Learning En-vironments)”,项目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国际教育界对此予以了充分的关注,并于2000年8月在泰国举办了专题国际研讨会。当时,我国教育部也派人参与研讨。由此,“爱生学校”的概念和思想引入国内,并把最初强调学校是“儿童友好的环境”(Child friendly environment)逐步变成了“儿童友好的学校”(childfriendly school),简称为“爱生学校”。
在2001-2005年UNICEF与我国教育部合作开展基础教育项目的过程中,“爱生学校”成为了“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和早期关爱”项目的一个方面,并已在内蒙古、重庆和广西三地启动“爱生学校”试点,试图以教师队伍建设为抓手来开展爱生学校的建设。实践表明,这些试点学校通过参与项目活动和学校自主探究,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学校原有的面貌,取得了一些成果。
为了促进中国普及初等教育,基于以往的合作,UNICEF与我国教育部在2006-2010年间合作开展的一项教育项目是“爱生学校和学习者质量”。项目总目标是,开发出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方法,实施性别敏感、儿童为中心和参与方法为主的学校策略,促进形成有助于儿童全面发展的方法,提高学生素质、学校管理、教师素质、教师支持体系和远程学习。
这个合作项目的开展,不仅基于UNICEF一直倡导和努力推进实施的《儿童权利公约》,同时也结合我国巩固义务教育发展和优先关注不利地区和不利人群等实践需求,体现了深化实施素质教育的总要求。爱生学校建设成为了本周期项目合作的主题内容。
本合作项目在2006-2007年间,通过专家研讨、实践调查、国际会议等多种形式,已经开发出了“中国爱生学校标准”,旨在使认识和建设爱生学校有可以参考的依据。这个标准包括了四个维度,在每个维度下再细化出各自的领域,进而罗列出对应的指标。这四个维度分别是:全纳和平等:有效的教与学;安全、健康和有保护;参与与和谐。当前,爱生学校项目正围绕以上四个维度,在西部10个项目省20个项目县的部分学校中,有组织地开展实验和试点。
1、把握有效的教与学的理论要求
由于“爱生学校”是一个引进的新术语,很多教育人员并不了解其完整的含义。正确理解爱生学校和推进爱生学校实践,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从爱生学校的产生和发展看,人们起初关注的是,学校中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即关注每个儿童接受教育的机会,倡导平等的、有性别敏感的公平教育,实行不排斥任何儿童的教育,即全纳教育。同时,要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和友好的学习环境,为儿童提供保护。在学校教育中,需要关心学生,需要教师与学生建立一个良好的师生关系。所以,自UNICEF在1998年起把“爱生学校”术语引入中国,并开展了一些试点活动以后,参与的项目人员,包括教育行政人员、校长、教师以及一些研究人员,往往把“爱生学校”简单地理解成是一种思想、一种理念。
确实,爱生学校旨在实现以学生为中心和实现儿童权利,它首先表现为一种现代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与当前我国提出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也是一致的。不过,如果我们只是将爱生学校的理解停留在思想或者理念层面,则对于建设爱生学校显然是不利的,或者说是不力的。
2、有效的教与学是实现爱生学校思想的载体
纵观当前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随着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的不断提高,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逐步深化,追求优质的教育质量,成为了基础教育发展的主旋律。这种对优质教育的追求,不仅表现在经济发达的城市和东部地区,同时也体现在农村和西部地区。实现教育的均衡发展,不仅包括了数量的整体要求,也包括了质量内涵的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