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11 22:45
牡丹江市公安局是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的下设职能部门,曾荣获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依法负责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分析研究全市危害社会安全和和社会治安状况,制定相应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公安侦查工作,处置危害社会的治安事件、骚乱和恐怖暴力活动;承担全市各类突发事件和应急求助的处置工作。
(四)负责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
(五)负责全市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市边防检查、边防调查和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消防工作。
(八)依法指导、监督、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依法指导、监督城镇公共停车场管理。
(九)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和实施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刑罚工作,;知道指导、监督全市公安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建设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承办少年收容教育和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处罚案件审批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及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科学技术工作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十五)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服配备和经费警务保障工作。
(十六)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十七)按干部管理权限,协助管理全市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建设工作。
(十八)负责全市公安民警教育训练队伍建设和公安宣传。
(十九)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民警的监督、查处和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二十)负责市森林公安局业务指导工作。
(二十一)完成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重要会议、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以及局领导政务活动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工作情况综合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收集、分析、反馈、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负责审核、编发市局公安信息、公安简报等内部资料;负责制订全市公安工作规划;负责机关文秘、保密、机要、史志、档案以及公安统计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及建议的承办工作;负责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实施。
政治部
负责起草全市公安政治工作要点、规划;负责全市公安队伍评先创优、先进典型培养选树;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立功表彰和正规化管理;编辑政工简报、信息、月报;负责政治工作调研、文秘综合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干部、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协管干部的考核,提出任免、交流建议;负责警衔管理工作;负责民警伤亡抚恤报批工作;负责公安民警救助基金会工作;负责局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民警教育训练的规划、指导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外宣传和典型宣传;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警营文化建设;策划全局公共关系建设;开展重大案(事)件和涉警舆情引导、应对;负责新媒体应用与建设、新闻发布等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及派出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警务保障办公室
负责提出市公安机关经费预算,编制和管理市公安局本级经费预算、决算,负责市公安局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市公安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全市警用装备物资、民警服装及标志的计划申报、采购、运输、保管、发放、建档及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对全市公安系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安全等政法机关警用车辆定编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安系统车辆专用号段登记核发管理工作;负责市公安局机关后勤事务、政府采购及接待等工作。
审计室
负责市公安系统内部财务年度审计及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建工作,组织开展机关党的活动;负责机关共青团工作,组织开展机关共青团的活动;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妇女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及前卫体协工作。负责工会工作,了解、反映公安民警的意见,帮助民警解决实际困难;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指挥中心
负责市局警令的发布;负责日常警情的受理和先期处置;负责全市重大警情的归口管理和发布;负责对全市警力的协调、指挥和调度;负责受理群众求助等相关服务;负责金融报警系统建设、管理、监控和报警的受理、处置;负责城市智能监控系统日常管理、使用和维护;负责县(市)公安指挥中心建设指导;负责对市局各部门、各县(市)局警务活动和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绩效考核;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安全、恐怖袭击、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报警受理、应急指挥、结果反馈等工作。
情报信息支队
负责对全市公安情报信息采集、收集的指导协调和基础数据的质量监测;负责对警务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定期制作警情、预警信息,指导公安实战和公安管理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负责市局“金盾办”日常工作;负责利用信息比对开展网上作战,通过对情报信息的串联、研究,直接为打击犯罪工作提供线索;负责公安信息化工作的技术保障;负责全市公安应用系统、技防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维护;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和公安科技管理工作。
警务督察支队
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承担现场督察、警务评议、核查检举控告、查处违法行为、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等职责;组织协调全市警务督察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督察事项。
法制支队
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工作;负责拟定、审核市公安局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执法办案规章制度;负责办理公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负责审批劳动教养案件;负责开展案件审核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负责监督和管理本级公安机关案件受理场所和各办案部门受案立案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受案立案环节的执法问题。
出入境管理支队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及其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出入境口岸签证事务;负责审批、管理不准出入境人员;负责港澳台居民来大陆的管理、证件签发及大陆居民往来港澳台的管理;负责全市的公安外事工作。
国内安全保卫支队
略。
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负责管辖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掌握全市经济犯罪的动态,搜集、研判经济犯罪情报信息,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打击经济犯罪的专项斗争;组织、指导全市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协调跨区域的重大经济案件侦破工作。
治安管理支队
负责指导全市治安管理工作;负责枪支弹药、危险物品、核材料、自行车、犬类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行业场所治安管理的指导监督以及报备工作;负责企业单位保卫队伍建设和保安管理;负责全市大型活动的审批及安保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负责全市旅店业信息系统、民爆系统、枪支系统、危险物品系统等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管理;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指导、侦办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重点建设工程、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掌握列管单位敌情、社情及政治动向;负责协调教育行政等部门落实校园及周边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安全;负责协助配合城市综合行政执法。
户政支队
负责指导检查全市实有人口、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及监管对象、工作对象管控;指导检查全市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基础工作档案建设、安全防范及群治组织建设;负责全市“8.39”系统和人口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检查户籍管理工作和全市人口统计工作,负责市外户口迁入的审批;负责全市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县(市)派出所、社区警务队等级评定工作;协助侦办非法制作、销售、使用假户口、居民身份证、户口专用章等证件簿册印章的案件。
刑事技术支队
负责市区全部案(事)件现场勘查工作;负责全市疑难痕迹、物证的检验鉴定及全市公安机关司法医学检验鉴定工作;负责为县(市)各类重特大、疑难案(事)件的现场勘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援;负责规划、管理、指导全市公安刑事技术工作。
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负责互联网信息监控和处置工作,提供网上有害信息、热点问题、重要事件等情报;负责受理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的举报和求助,并进行防范和处置;负责组织打击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开展网络特殊技术侦控和网上情报侦察;负责为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本地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信息安全;负责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安全技术审核及备案;负责重点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的保护工作。
技术侦察支队
略。
监所管理支队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等场所和羁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掌握羁押情况,检查、指导收押场所安全防范工作;负责深挖余罪犯罪工作。
禁毒支队
负责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
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
负责掌握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动态;研究、制定预防和打击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活动的对策、方案;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侦办涉及食品、医药、环境犯罪的刑事案件。
特警支队
负责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严重暴力性犯罪;负责处置暴乱、骚乱事件;负责处置大规模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负责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负责特殊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负责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及其它应当由公安特警队伍承担的任务;负责全市涉恐案件侦查打击、涉恐情报线索核查跟踪、反恐防范指导及应急处置等工作。
交通警察支队
负责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处理;负责全市机动车安全检验、牌照发放及机动车驾驶人考核;负责依法指导、监督城镇公共停车场管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
防控巡逻支队
负责全市巡逻防控任务,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负责推进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
刑事侦查支队
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侦查工作;掌握分析刑事犯罪动态、特点、规律,制定预防、打击措施;组织侦查有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跨区域犯罪以及杀人、绑架等社会影响大的案件;指导刑事犯罪打击体系建设和刑侦基础工作建设;负责打击防范信息诈骗和“伪基站”、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人民警察训练支队
负责权限内人民警察初任训练和专业训练工作;负责全市晋升为正、副科级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职务晋升训练工作;负责全市晋升为一级警员警衔至一级警司警衔的人民警察的警衔晋升训练工作;负责对全市45岁以下的一线民警实战训练工作;承担对保安从业人员和保卫干部的训练工作;受上级公安机关授权、委托或者根据形势和任务需要实施的其他训练工作。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高忠远
牡丹江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伟宏
牡丹江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建华
牡丹江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娄可洲
牡丹江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宏伟,
牡丹江市局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杜平
2022年5月,牡丹江市公安局阳明分局阳明派出所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2022年5月,牡丹江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大队被授予“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