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单位

更新时间:2022-03-21 19:02

物业管理单位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以物业管理为主业,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单位名称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有管理机构和同经营管理规模相适应的各类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三)有规定的注册资金; (四)有维修、服务和管理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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