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合同

更新时间:2022-10-24 14:58

物资采购合同分为建筑材料采购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其合同当事人为供货方和采购方。供货方一般为物资供应单位或建筑材料和设备生产厂家,采购方为建设单位(业主),项目总承包方方或施工承包单位。供货方应该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采购方则应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验收。

定义

物资采购合同是指具有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为实现生产、工程物资的买卖,设立,变更、终止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属于买卖合同,依照协议,出卖人转移生产、工程物质的所有权于买收人,买收人接受生产、工程物质并支付价款。一般分为材料采购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它具有买卖合同一般特点,即以转移财产的所有权为目的,以支付价款为结价。

材料采购内容

1.标的

主要包购销物资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技术标准或质量的要求。合同中标注的标的物应该按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产品规定填写,不能用习惯名称自行命名,避免产生差错。

2.数量

合同中应该明确所采用的计量方法,并明确计量单位。

3.包装

包括包装的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包装标识包括产品的名称,生产厂家,生产地址,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等。包装标准指产品的类型,规格,容量和标记等。

4.交付及运输

5.验收

合同中应该明确货物的验收依据和验收方式。

验收依据包括:

(1)采购合同 (2)供货方的发货单,计量单,装箱单及其他凭证 (3)产品合格单,检验单,图纸样品和其他证明文件(4)双方当事人封存的 样品

验收方式:

(1)驻厂验收 (2)提运验收(3)接运验收(4)入库验收

6.交货日期

A 供货方送货的,以采购方收获戳记的日期为准 。

B 采购方提货的,以供货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C 凡委托运输部门一般以供货方发运产品时承运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不是以向运输单位提出申请的日期为准。

7.价格

8.结算

9.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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