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公司债券

更新时间:2023-06-25 09:02

特殊公司债券是“普通公司债券” 的对称。有某些特殊规定的公司债券。这些特殊规定主要是,债券持有者在获得固定利息的同时,还拥有其他一些权力,如可参加发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有新股认购权、将债券转换为股票的权力等。这种债券在西方国家相当流行,种类很多,主要有可转换公司债、附认股权公司债、有投票权公司债、收益公司债、无限期公司债、通知公司债、延期公司债、浮动利率公司债券等。特殊公司债券,既具有债券的安全性,又具有股票的投资性,对投资者有较大的吸引力。在金融创新过程中,国际市场上的特殊公司债券发行量快速增大。

简介

普通公司债券”的对称,指各种既具有公司债券又具有股票性质的债券的总称。这类债券或可参与公司的利润分配,或拥有新股认购权等其他权力,或为无期限的。特殊公司债券的普通公司债券的基础上发展而来,至今仅在西欧、北美等地区较广泛流行。与普通公司债券相比,其特殊即表现为债权人(即持券人)除可获得利息收益外还可同时拥有各种不同权利。

债券种类

根据各种不同权利的划分,特殊公司债券可分为:参与公司债券、转换公司债券、永久公司债券等。特殊公司债券正是由于除利息收益外的各种权利,因此才能引起投资者的兴趣,同时对于发行公司来讲,也有利于债券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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