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29 22:35
专门为一些书写障碍或无法正常应考的学生设计的特殊试卷和方案,比如选择题试卷,电子试卷,口试等。这样可以保障无法书写或无法正常应考的学生的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和升学的权利,由于国内暂不实行特殊考试,因此造成了许多的残疾人无法入学和升学,笔者就是其中的一员,笔者期待着特殊考试能够在国内早日实行。
弹性应考方式
身心障碍者与常人相同都有机会参与国家型考试,当然对其应考方式也应针对其障碍问题,进行弹性调整,以真正测出学生的实力所在。2005年5月大型考试将开始实施弹性调整评量方式,只要提出相关证明即可申请,在家长提出申请时,除了医院开立的证明外,尚需原毕业学校该生的IEP,以证明该生在校期间已有弹性调整评量方式。相关弹性应考方式如下:
(一)针对阅读障碍的考生:
提供报读服务,监考人员在报读时,考生及监考人员手上皆要有试卷,而在报读的同时,监考人员的手应指着考生的试卷,指出正在报读的地方,且准许考生发问三次。此方式与视障考生报读的差异处在于,对视障考生的报读,仅监考人员有试卷,而视障考生则无。
(二)针对写字障碍的考生:
可选择
1.延长考试时间20分钟(因大考中心前后节考试的休息时间为20分钟)
2.重誊答案卡(纸)
3.改采电脑作答
4.口试。
(三)针对数学障碍的考生:
可延长考试时间20分钟,或使用特殊工具(如:大的量角器)。
(四)针对冲动思考的考生:
可适时使用提示卡(如:提示考卷有几面、几大题、不能提早交卷)。
(五)针对过动的考生:
可选择让考生单独应考,而非集中所有过动考生应考;而监考人员在监考时,若是右利(即右撇子)考生,则站在考生的左后方监考;若是左利(即左撇子)考生,则站在考生的右后方监考,避免引起学生的注意。
(六)针对惧考症的考生:
可让考生提前5分钟进入考场就座,但监考人员先不将考卷放在他的桌上,而是等考场钟响其他考生进入考场时,再将考卷如其他人一样置于考生面前,这样则可稳定考生情绪,又不失考场的公平原则。
(七)针对身体残疾(如视力听力)的考生:
可单独就考,用用=特殊方式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