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长技术

更新时间:2024-06-01 15:04

特长技术是指运动员所掌握的技术“群”中那些对其获取优异运动成绩有决定意义的、能够展现个人特点或优势、使用概率和(或)得分概率相对较高的技术。在训练中,这类技术应精雕细琢,精益求精,力求使其成为运动员在竞赛中获得高分或克“敌”制胜的主要手段。在很多运动项目中,有特长技术和全面技术之分。在训练中,这两种技术应当有机的结合起来。

术语简介

一名运动员(队)是否有“绝招”,是其能否跻身于高水平行列的重要条件。而特长技术就是“绝招”的核心构成部分。日本柔道联合会科研部长高桥帮男在对日本最优秀的柔道运动员(队)的各种特征进行分析后指出,这些运动员的共同之处都是有自己的“得意技”,并由此衍生出其他技术,成为制胜法宝。从外,特长技术还是决定技术风格是否鲜明的重要因素之一。

技术发展

至于使专项运动技术群中哪些技术成为运动员(队)的特长技术,教练员、运动员可从下列三个因素考虑:第一,运动员(队)整体打法及场上位置的特定要求。第二,该项运动技术群中,运动员(队)完成的最为出色的技术动作或技术类别。第三,该项运动技术群中带有关键性作用的技术。第四,运动员的个人特点及使用的特殊器械。

处理好关系

在狠抓特长技术训练的同时,还应当力求全面地掌握专项运动中的各项技术,这是因为:

其一,专项运动技术动作群中的各种技术之间,往往存在着一定的内在联系,起着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作用。这种作用,我们称之为运动技术的“转移”。受这类“转移”的影响,有时,一个似乎不太重要的辅助性技术的掌握,亦往往可能影响特长技术水平的提高。

其二,在运动竞赛中,技术是否全面,是保证特长技术能否发挥的重要条件。在竞赛实践中常可观察到这样的现象:一名运动员尽管特长很突出,但因技术不全面,在某方面留下缺陷,因而在比赛中给对手以可乘之机,没待自己的特长技术发挥出来之前,以告失利。这种情况说明运动员技术系统(技术群)在竞赛中所能发挥出的整体效应有时服从“木桶原理”即往往不取决于水平最高的技术(特长技术)而取决于其他水平相对较低的技术。田麦久等指出,格斗对抗性项目(如击剑、柔道、散手、摔跤等)的比赛中,绝对胜利的比例减少,相持能力(技术与体力)的作用加大,因而必须重视全面发展和突出绝招(《运动训练科学化探索》,1988)。这说明,现代运动训练实践的发展,不但要求运动员有精绝的特长技术,而且还要具备较高水平的全面技术。为此,在平时训练中必须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

技术是基础

最后还需着重指出“技术是战术的基础”这句训练公理性语言尚包括这样一层语义:技术的全面性决定了战术的多样性。在比赛中,既要给对手造成最大限度的不适应,又要使自己最大限度地适应对手,往往看起来只是战术问题,但实际上还包括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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