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1 21:12
犬瘟热病原为犬瘟热病毒(Canine Distemper Virus,简称CDV),属于副粘病毒科(Paramyxoviridae),麻疹病毒属(Morbillivirus)。病毒呈圆形或不整形,大小为150~300纳米,核酸型为负链RNA。核衣壳呈螺旋形,直径为15~17纳米,外被双层囊膜,其内部为基质膜蛋白,膜上有长约1~3纳米的纤突。
犬瘟热病毒与麻疹病毒、牛瘟病毒在形态结构上相似,具有共同的抗原性物质。用麻疹疫苗免疫犬后,可以从免疫犬血清中提取犬瘟热病毒的中和抗体。犬瘟热病毒不同的毒株拥有共同的抗原,各毒株在抗原性上没有差异,只有一种抗原型,因此只有一个血清型。
犬瘟热病毒可在犬、貂、猴、鸡以及人类多种原代与传代细胞上生长。犬瘟热病毒经各种途径实验接种均可使雪貂、犬和水貂发病。将犬瘟热病毒接种鸡胚绒毛尿囊膜,传3~10代后产生病变,适应于鸡胚80~100代的犬瘟热病毒对犬和貂的毒力减弱,可以用做弱毒疫苗。
犬瘟热病毒对乙酷和氯仿敏感,3%氢氧化钠溶液、0.75%甲醛溶液或5%石炭酸溶液可迅速杀灭这种病毒。犬瘟热病毒对热和干燥敏感,50~60℃30分钟即可灭活,在炎热季节犬瘟热病毒在犬群中不能长期存活,这可能是犬瘟热多流行于寒冷季节的原因。在较冷的温度下,犬瘟热病毒可存活较长时期。-70℃或冻干条件下可长期存活。pH4.5~9.0条件下均能存活,而pH7.0有利于病毒的保存。
犬感染病毒后,病毒可在体内增殖,侵害淋巴细胞和上皮细胞,呈现特征性的临床症状。感染后病毒主要从鼻、咽和呼吸道散毒。感染后24小时,病毒首先出现于支气管淋巴结和扁桃体内,进行增殖,引起毒血症。第2~3天存在于单核细胞,可发生疱疹性和脓疱性皮炎。因瘟热病毒对淋巴细胞和上皮细胞有亲嗜性,感染最初6天内,其主要在淋巴系统中增殖。感染后第7天血浆样品中可检测到病毒,感染后第9天病毒分布全身并发生腹泻,在12~16天发生肺炎。病毒通过脑膜巨噬细胞扩散到脑,并在感染后3~4周时出现神经症状。中枢神经系统中病毒持续感染是引起犬慢性脱髓鞘脑炎的原因。继发性细菌感染可增加此病的复杂性。
犬瘟热在易感动物的潜伏期一般是3~5天,但若毒株来源于异种动物,由于需要一段适应时间,潜伏期可长达30~90天。患病动物病初精神委顿,食欲不振或缺乏,眼、鼻流出浆液性或脓性分泌物,有时混有血丝,发臭。体温升高,39.5~41℃,持续1~2天后下降到常温,此时患病动物精神与食欲好转,但2~3天后再次发热,持续数周之久,即所谓的双相型发热,病情恶化。鼻镜、眼睑干燥甚至龟裂;厌食,常有呕吐和肺炎。有的病例发生腹泻,粪呈水样,或带血,恶臭,患病动物消瘦,脱水。脚垫和鼻过度角质化。
发热初期,少数幼兽下腹部、大腿内侧和外耳道发生水疱性脓疱性皮疹,康复时干枯消失。
这可能是继发性细菌引起的。有的病例会出现神经症状,犬瘟热的神经症状视病毒侵害中枢神经系统的部位不同而有差异:或呈现癫痫、转圈,或共济失调、反射异常,或颈部强直、肌肉痉挛,但咬肌群反复节律性的颤动是犬瘟热常见的神经症状。病兽出现惊厥症状后,一般多取死亡转归。妊娠母兽感染犬瘟热可发生流产、死胎和仔兽成活率下降等症状。在发热的早期白细胞减少,但后期如细菌性继发感染未被控制,则出现明显的白细胞增多。犬瘟热的症状多种多样,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
急性型:即脑炎型。常发生于流行初期或后期。感染脑炎型犬瘟热时,病狐出现咀嚼痉挛、头肌和四肢肌肉痉挛性收缩、麻痹或不全麻痹。某肌群不自主地有节律颤动,一般为进行性的,起初是后肢,之后完全麻痹。银黑狐常突然出现视觉消失,瞳孔散大,虹膜呈绿色。急性型的病程2~3天死亡。病貂往往看不到特征性的表现,会突然发病前冲、滚转、四肢抽搐,头颈后仰或咬住笼网,吱吱尖叫,口吐白沫,癫痫性发作间隙如健康状态,经多次发作后全身处于无力状态,不能起立,体躯瘫软任人摆动,病程仅1~3天,转归死亡;有时只看到1~2次抽搐、尖叫、吐沫,仅几分钟便以死亡告终,发病后体温均在42℃以上。
亚急性型:即混合型。病兽病初似感冒样,眼圈湿润、流泪,鼻孔湿润、流涕,体温升温,出现“双峰热”,即在感染后2~5天出现第一次高热,体温多为40~41℃,持续2~3天,而后体温下降至常温,经5~7天又出现第二次高温,可达41.5℃,再经3~5天病兽死亡。“双峰热”是犬瘟热重要的临床特征之一。除体温变化之外,病兽的消化道和呼吸器官也常表现特征性变化。肛门黏膜或外生殖器发生微肿。食欲减退或拒食,鼻镜干燥。随着病程的进展,眼部出现浆液性、黏液性乃至化脓性眼眵,黏着在内眼角或整个眼睑周围,严重者将整个眼睛糊死。鼻端亦有少量分泌物固着,重者将整个鼻孔堵住。口裂和鼻部皮肤增厚,黏着糠麸或豆腐渣样的干燥物。病兽被毛蓬乱、无光泽,毛丛中有谷糠样的皮屑。颈部或股内侧皮肤有黄褐色分泌物的皮疹,病兽散发出一种特殊的腥臭味。病兽消化紊乱、下痢,病初排黏液性蛋清样稀便,后期粪便呈黄褐色或煤焦油样。肛门红肿外翻,呼吸促迫,尿流不止。公兽腹下被毛浸湿,极似尿湿症。少数病例同时表现脚掌红肿、趾间溃烂。有时病症稍缓解,但很快又恶化。病程后期,部分病兽出现后躯麻痹、共济失调,或拖拽前进,或某部肢体呈现不随意运动,如仰头歪颈、肌群震颤,神经症状间歇发作,一次比一次严重。病程平均3~10天,多数转归死亡。
慢性型即皮肤黏膜型:一般病程在20天以上,病兽以双眼、耳、口、鼻、脚爪和颈部皮肤病变为主。病兽食欲减退,时好时坏(吃跳食)。不活动,多卧于小室内。眼睑边缘皮肤发炎、脱毛、变厚、结痂,形成眼圈,或上下眼睑被黏液脓性眼眵黏着在一起,看不到眼球,时而睁开,时而又黏着在一起,反复交替多次。鼻面部肿胀,鼻镜和上下唇、口角边缘皮肤有干痂物附着;有的耳边皮肤干燥无毛。四肢趾(指)掌肉垫增厚,为正常时的几倍,病初爪趾(指)间皮肤潮红,之后出现微小的湿疹,皮肤增厚肿胀变硬,俗称“硬足掌症”。皮肤弹力减弱,出现皱褶,尤以颈、背部为重,被毛内有大量麸皮样湿润污秽的脱屑,发出难闻的腥臭味。有的病兽外阴肿胀、肛门外翻。此类型病兽虽然多呈良性经过,但发育落后,皮张质量降低,一部分病兽出现并发症后,还是以死亡转归。
隐性感染型:即非典型经过,多见于流行后期,病兽仅有轻微的一过性反应,类似感冒,或仅有轻度皮炎及一些极轻的卡他性症状,看不到明显的异常表现,多耐过自愈,并获得较强的终身免疫力,但也成为隐形带毒者。部分病兽出现细菌继发感染并发症,终以死亡转归。
犬瘟热几乎遍布世界各地,是危害犬的最严重疫病之一。
犬瘟热病毒的宿主广泛,犬科(犬、狐狸、豺、狼等)、鼬科(貂、雪貂、黄鼬、白鼬、貉等)和浣熊科(海豹、熊猫、浣熊、白鼻熊等)、猫科(虎、豹、狮)动物均易感,并且幼小动物比成年动物更易感。幼兽在断奶后15天以后容易发生,并引起大规模传播。
传染源主要是患病动物及健康带毒动物,病毒存在于患病动物和带毒动物的鼻液、泪液、血液、脑脊髓液、淋巴结、肝、脾、脊髓、心包液、胸水和腹水中,通过眼鼻分泌物、唾液、尿液和粪便向外排毒。中国发生犬瘟热的经济动物饲养场,多数是由病犬窜人或被病犬污染的工具和垫草以及其他物品引起,个别的因带毒的黄鼠狼等野生动物窜入而暴发犬瘟热,带毒动物带毒期不少于5~6个月。也可通过飞沫、空气经呼吸道传染,还可以通过黏膜、阴道分泌物传染。有些患病动物愈后可长时间向外界排毒。
不免疫的种兽所生仔兽断奶前发病率较高。免疫种兽所生的仔兽在哺乳期和断奶后15天前很少感染犬瘟热,但由于断奶后母源抗体消失,使仔兽在断奶15~20天以后成为极易感动物,此时发病率最高,死亡率高达80%~90%。
犬瘟热没有明显的季节性,一年四季均可发生。当一个大型养殖场同时饲养多种毛皮动物时,一般都是先从最易感的动物开始流行,经过一段时间,再传播到另一种动物。貉易感性较高,一般先发病,然后是狐和水貂,其中北极狐比银黑狐和彩狐易感。流行主要在8~11月份,呈散发、地方流行或暴发。
在犬瘟热流行过程中,成年兽有一定抵抗力,一般非配种期病势进展较缓慢,而春季配种期,由于种兽出入,增加了传染的概率,促进犬瘟热发生。老年兽很少发病,一般于流行的中后期出现2~5%发病。犬瘟热的流行约70%属典型经过,30%为非典型经过,神经型犬瘟热狐、貉、水貂均较少见。在引种、串种和倒种过程中常发生犬瘟热的流行,高峰期发病率可达70%以上。如果不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疫情会很快演变为地方性流行。犬瘟热可以造成母兽流产、死胎及大批空怀。
犬瘟热是一种泛嗜性感染,病变分布广泛。但主要病理变化是上呼吸道、眼结膜呈卡他性或化脓性炎,肺呈现卡他性、化脓性支气管肺炎、出血,支气管或肺泡中充满渗出液,胃黏膜潮红,小肠有卡他性炎症或出血性肠炎,大肠常有许多黏液,直肠黏膜皱襞出血。脾脏肿大,肾脏上腺皮质变性,轻度间质性附睾炎和睾丸炎。中枢和外周神经很少有肉眼可见变化。
加强综合性防控措施,搞好免疫接种,发现病犬,及时隔离治疗,严格消毒防止互相传染,扩大传播。
实验表明,仔犬的母源抗体,23%来自胎盘,77%由初乳获得。当血液中的中和抗体效价下降到1:20以下时,则有感染可能。因此认为,仔犬于生后2~15周进行预防接种比较合适。
当前中国以外有3种弱毒疫苗,即鸡胚弱毒疫苗、细胞培养弱毒疫苗及雪貂驯化弱毒疫苗。其免疫程序通常是:对生后未吃初乳的,在生后2周接种疫苗;对母犬抗体效价不明的,在生后9周进行第1次疫苗接种,第15周后进行第2次接种;对上述两种情况下的犬,以后要测定中和抗体效价,对抗体效价下降到1:100以下的犬,最好每年补注1次。
中国使用的疫苗是孙连贵等(1988)研制的犬瘟热、狂犬病二联苗,还有孙连贵、夏咸柱等(1991)研制的狂犬病、犬瘟热、细小病毒性肠炎、犬传染性肝炎及副流感五联苗,免疫效果均好。其免疫程序,可参照疫苗说明书进行。
对病犬应在隔离条件下进行治疗,具体方法如下:
2008年12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125号》,附件《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犬瘟热列入附件,属三类动物疫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