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23 21:57
古朝鲜惩治罪犯的条例,是朝鲜半岛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相传为箕子制定。原有8条,但有文献可查的只有3条。反映古朝鲜时期私有制已经产生,进入了阶级社会。
史籍记载
殷道衰,箕子去之朝鲜,教其民以礼义、田蚕、织作。乐浪朝鲜民犯禁八条:相杀以当时偿杀;相伤以谷偿;相盗者男没入为其家奴、女子为婢,欲自赎者,入五十万,虽免为民,欲犹羞之。……郡初取吏于辽东,吏见民无闭臧,及贾人往者,夜则为盗,俗稍益薄。今于犯禁浸多,至六十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