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17 17:42
猕猴桃酒是果酒之一,其营养成分和功效都远高于现在的葡萄酒,只是人们接受葡萄酒的历史更长而已。猕猴桃酒色泽晶亮透明,微黄带绿色,气味带有浓郁的果香,入口醇厚、爽口。
猕猴桃酒分为酿造酒和调制酒,
(1)酿造酒制作方法
采用优质野生鲜果,再加人工精心挑选—清洗—破碎—微生物发酵—榨汁—提纯—二次发酵—杀菌—灌装—贴标—检验—出厂。生产过程绝不添加任何工业制剂和色素,是真正意义上的纯天然酒品,既保存了猕猴桃鲜果的果香,又延续了猕猴桃的营养,口感纯正,酒色琥珀,果香四溢,品质上乘。
(2)调制酒制作方法:
配方:猕猴桃250克,白酒500克。
制作方法:
1.原料:选用猕猴桃作原料
2.清洗:用清水漂洗去杂质.
3.破碎:在破碎机内破碎成浆状,也可用木棒进行捣碎.
4.前发酵:在果浆中加入5%的酵母糖液(含糖8.5%),搅拌混合,进行前发酵,温度控制在20~26℃,时间约5~6天.
5.榨酒:当发酵中果浆的残糖降至1%时,需进行压榨分离,浆汁液转入后发酵.
6.后发酵:按发酵到酒度为12度计算,添加一定量的砂糖(也可在前发酵时,按所需的酒度换算出所需的糖量,一次调毕),保持温度在15~20℃,经30~50天后,进行分离.
7.调整酒度:用90%以上酒精调整酒度达16度左右,然后贮藏两年以上,即为成品.
功效与主治:解热生津,利水通淋。适用于热病烦渴,黄疸、尿道结石、小便淋涩,以及维生素缺乏等。
服法:每日2次,每次饮10~15毫升。
猕猴桃甘酸,性寒,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B、胡萝卜素,以及微量元素。是目前很受欢迎的一种保健水果。《开宝本草》说猕猴桃可以“止暴渴,解烦热,下石淋。热壅反胃者,取汁和生姜汁服之。”但因本品性寒,故脾胃虚寒者应慎服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 B / T 2 0 2 7 —9 4
猕猴桃酒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猕猴桃酒产品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猕猴桃鲜果为原料,经精选、破碎、发酵(或部分发酵) 酿制而成的饮料栖。
引用标准GB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58 发酵酒卫生标准
GB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10344 饮料酒标签标准
GB/T15038 葡萄酒、果酒通用试验方法
3 分类
3 . 1 猕猴桃干酒
3 . 2 猕猴桃半干酒
3 . 3 猕猴桃半甜酒
3 . 4 猕猴桃甜酒
3 . 5 猕猴桃汽酒
4 技术要求
表1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 9 9 4 —1 0 —2 6 批准 1 9 9 5 —0 6 —0 1实施
续表1
4 . 1 感官要求见表1。
4 . 2 理化要求见表2。
表2
注: 猕猴桃汽酒的总糖、维生素C 、干浸出物含量分别以猕猴桃干、半干、半甜、甜酒所规定的指标计
4 . 3 卫生要求
铅、细菌指标按G B 2 7 5 8的规定执行。
5 试验方法
感官和理化要求的检验按G B / T 1 5 0 3 8执行。
卫生要求的检验按G B 4 7 8 9. 3和G B 5 0 0 9. 1 2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 . 1 组批
同原料、同配方、同工艺并一次调配所生产的,同一厂名、产品名称、规格、商标,同一包装线,并具有同一质量合格证的产品为一批。
6 . 2 抽样
按表3抽取样品。
表3
注: ①“样本”指产品的最大包装( 箱) 。
②“单位包装数”指从大包装中任意抽取的最小包装单位( 瓶) 。
6 . 3 交收检验
6 . 3 . 1 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厂的质检部门负责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符合标准要求,并签署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
6 . 3 . 2 交收检验项目包括: 包装、标志、净容量、感官要求和理化要求。
6 . 3 . 3 不合格分类
A类不合格: 卫生要求、感官要求、干浸出物、挥发酸、总二氧化硫、二氧化碳。
B类不合格: 酒精度、总糖、滴定酸、维生素C , 游离二氧化硫。
6 . 3 . 4 交收检验判定规则
6 . 3 . 4. 1 按表3 抽取样本,进行包装、标志和净容量的检查。达到不合格判定数者,则判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6 . 3 - 4 . 2 按表3 抽取样本,将样品分作两份,一份封存备查,另一份做感官和理化分析。按表1 和表2中规定的指标进行检测。如有某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可重新自两倍量包装中抽取样品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仍有一项A类不合格或两项B类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6 . 4 型式检验
6 . 4 . 1 一般情况下,企业一个季度进行一次型式检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须进行型式检验。
a. 更改主要原辅材料及配料;
b. 更改关键工艺;
c.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进行型式检验。
6 . 4 . 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 除交收检验项目外,还有卫生要求.
6 . 4 . 3 型式检验判定规则
按6 . 3 . 3 进行。
6 . 5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可由双方协商或选定仲裁单位,按本标准进行分析和判定。
6 . 6 出口产品按合同执行。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 . 1 标志
7 . 1 . 1 标签标志必须符合G B 1 0 3 4 4的有关规定。
7 . 1 . 2 销售产品的外包装( 瓦楞纸箱、木箱) 上要标明: 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 批号) 、商标、净重、毛重、规格。
7 . 1 . 3储运图示的标志必须符合G B 1 9 1的有关规定.
7 . 2 包装
7 . 2 . 1 包装材料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试行) 》的有关规定。
7 . 2 . 2 外包装用瓦楞纸箱或木箱,箱内应衬有“防震”、“防撞”的间隔材料。
7 . 2 . 3 内包装用玻璃瓶,要求瓶体端正整齐,瓶外清洁、净亮、瓶口封闭严密,不得有漏气、漏酒现象.
7 . 2 . 4瓶装酒的容量允许偏差:2 0 ℃时,2 0 瓶酒的平均容量允许偏差,大于或等于5 0 0 mL / 瓶为±2 %,小于5 0 0 m L / 瓶为±3%。
7 . 3运输
7 . 3 .1 瓶装酒应在5~ 3 5℃下运输和贮存.
7 . 3 .2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要防止雨、雪、日晒、高温、受潮和人为损坏。
7 . 3 . 3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车厢或其他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避免强烈震荡。
7 . 3 . 4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得与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品混装混运,
7 . 4 贮存
7 . 4 . 1 贮存仓库要保持清洁、阴凉、干燥、通风,防潮湿,不得露天堆放。
7 . 4 . 2 仓库要定期进行检查:不得和具有腐蚀、有毒物品堆放一起,纸箱垒商不超过6层。
7 . 4 . 3 保质期: 瓶装洒的保质期不低于6个月。
7 . 4 . 4 瓶装酒在保质期内不应发生混浊、酸败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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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康永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