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教育局

更新时间:2024-06-26 16:34

玉林市教育局是玉林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曾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现任局长是陈基林。

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二)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统筹规划、部署、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制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统筹规划、指导全市教师培训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

(四)指导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承担职业指导工作。

(五)指导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督学校收费行为,会同财政部门统计、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七)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信访等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玉林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归口管理全市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工作;负责自学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九)开展与国内外教育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规划并指导全市教育科研工作;宏观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科研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十一)承办玉林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局机关本级内设秘书科、人事科、财务基建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语言文字工作科、督导室、学校安全工作科,共8个职能科室。 

秘书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督查、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牵头行政审批工作。

人事科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规划、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师范教育教学改革和师资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

财务基建科

参与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和使用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市直学校(幼儿园)收费政策,并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工作,并会同财政部门统计、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组织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统筹、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基建项目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市政府的委托,会同财政部门管理城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专项经费;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检查、指导全市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活动;会同财政部门统筹管理各类教育奖学金、助学金;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和部门预算、决算的编制工作。

基础教育科

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工作。拟订全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和政策规定;规划少数民族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推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指导并实施学前教育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贯彻实施基础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指导基础教育的各类学校及教育教研机构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拟订全市基础教育教学基本文件,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和管理教材使用;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下达及招生计划工作的实施;负责城区中小学网点布局管理;负责中小学的学籍、招生、学业水平考试的管理、指导工作;指导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学校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校外教育工作,协调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规划指导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

语言文字工作科

协助和指导全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情况;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指导全市的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玉林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承担全市职业与成人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业务管理及指导;承担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就业指导、专业设置管理及学籍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评估并审核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撤销、更名、调整;承担成人教育的宏观指导工作;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律法规及规章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协助本部门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复工作。

学校安全工作科

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监控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教师队伍稳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督导室

拟订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的相关制度和指标体系;代表本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相关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组织对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示范性学校建设进行督导检查和达标评估验收及复查;组织开展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建设的规划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有关教育政策的调研;协助起草地方综合性教育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地方性法规及规章草案中涉教项目的审核和协调工作;承担贯彻教育法律法规及依法治校的监督检查工作。

现任领导

局长:陈基林

地理位置

地址:人民东路173号

所获荣誉

2020年2月15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烟政府机关”。

2021年5月,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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