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盐务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2-06-13 22:05

玉林盐务管理局系广西壮族自治区盐务管理局玉林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区直单位,是市盐业管理的唯一机构,负责全市盐业市场的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

历史沿革

玉林盐业分公司作为市食盐专营主体,肩负着全市食盐专营和普及食用碘盐消除碘缺乏危害的重任,承担着全市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拥有固定资产4210万元,职工100余人,系广西壮族自治区盐业公司直属企业。

主要职责

1、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是编制行业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3、是编制和管理全市盐的生产、分配、调拨计划;

4、是制定、核发市内盐业管理的食盐批发许可证、准运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票证;

5、是负责盐资源开发、制盐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工作;

6、是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的盐业违法案例,协调区际盐产品销售纠纷;

7、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组织机构

办公室、人事科、运销科、计财科、劳动服务部。

下辖陆川县盐务管理局、博白县盐务管理局、容县盐务管理局(盐业支公司)。

领导班子

潘廷卫:玉林盐务管理局局长、玉林盐业公司经理,主持全面工作。

黎起荣:玉林盐务管理局副局长、玉林盐业公司副经理,协助局长分管盐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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