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1 17:26
王传喜,男,汉族,1968年9月生,山东兰陵人,199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9.03-2019.03 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卞庄街道代村社区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2019.03-2023.03 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委常委(挂职),卞庄街道代村社区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2023.03- 十四届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委常委(挂职),卞庄街道代村社区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中共十九大、二十大代表,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九次、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十二届山东省委候补委员,十二届山东省委委员(2022.11递补)
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2018年6月29日,中央宣传部授予王传喜同志“时代楷模”称号。
2019年9月,被授予“最美奋斗者”称号。
2020年8月,入选“2020年全国脱贫攻坚奖通过初评候选对象”。
2020年10月16日,获得“2020年全国脱贫攻坚奖奋进奖”。
2021年2月25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授予王传喜“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2021年7月,入选全国敬业奉献模范候选人名单。
2021年11月5日,入选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名单。
2021年12月2日,王传喜获授第八届全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2022年6月,被推荐为“全国十佳农民”候选人。
1999年3月,经过民主推选和组织考察,31岁的王传喜走上了村党支部书记的岗位。十一年来,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他尽心竭力,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着全村党员干部群众,把一个人心散、村风乱、人均负债1000多元的落后村庄,变成了远近闻名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庄。他先后被评选为临沂市劳动模范、临沂市“十佳文明市(村)民”、临沂市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临沂市优秀青年星火科技带头人、临沂市“十大新闻人物”、临沂市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临沂市婚育新风进村宣教进村先进个人;中共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山东省劳动模范。
20多年前,代村是远近闻名的落后村,村集体负债近400万元。1999年王传喜上任,立志带领乡亲们“拔穷根,摘穷帽”。他迎难而上,带领党员群众把代村发展成为集体经济强、村民生活富的先进村,成为乡村振兴的领头雁。2019年村集体经济总产值达到30亿元,村集体纯收入1.3亿元。村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9万元,比20年前翻了30多倍。
王传喜坚持边发展边用发展成果扶贫,2012年以来,先后建设“印象代村”等6个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了党建、科技、资金、人才等多种扶贫办法,帮助200多个村、10000多个贫困户稳定脱贫,扶贫总投资超过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