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01 14:55
王作富(1928年12月26日-2022年12月15日),男,河北唐山人。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是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为新中国刑法学的创建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1949年考入北京政法学院三部学习。
1950年3月,中国政法大学与华北大学合并为中国人民大学,王作富成为法律本科第一期学员,并于同年冬转入法律系研究生班学习,专攻刑法学。
1952年2月,因教学工作需要,王作富未及毕业即被提前调入刑法教研室任助教,在苏联第一位来华的刑法专家贝斯特洛娃的指导下,边学习边工作,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
1973年至1978年,王作富教授在北京大学法律系任教。
1978年中国人民大学复校后,王作富教授返回人大法律系任教,曾长期担任刑法学教研室主任,是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科的奠基人之一。
198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
2012年9月,中国法学会授予王作富教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的称号。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聘任新一届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的决定》聘任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聘期为五年。
2022年12月15日,著名刑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王作富因病逝世,享年94岁。
中国刑法的理论与实践、中国刑法学。
王作富教授是新中国培养的第一代法学家,是中国法治发展的历史见证人,是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他从事刑法学教学科研七十载,治学严谨、守正创新,注重联系实际、解决实践问题,科研著述丰硕,为新中国刑法学的创建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其撰写的个人学术专著、主编或者参加编写的专业书籍达6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早在20世纪50年代,他就参与翻译了《苏维埃刑法提纲》《犯罪构成的一般学说》等刑法学著述,使新中国刑法学在创建初期,得以借鉴国外的刑法理论。上个世纪80年代后,王作富教授独著、主编多部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刑法学著作,其中1988年出版的《中国刑法研究》一书系其最完整地阐述刑法学理论的一部著作,较为全面地反映了关于刑法总论和刑法各论的学术观点,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主要参与的《刑法学原理》获全国高等学校首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第二届国家图书奖;主编、参编的多部教材获得多项国家级奖励,其中2000年出版的《刑法》获教育部“200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2004年,王作富教授的自选集《刑法论衡》出版。王作富教授主编的《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于2003年面世,此后四次再版,是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有着重要学术影响,至今仍是研究刑法分则问题的重要参考文献。
王作富教授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强调刑法学的实践品格,深度参与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为中国刑事法治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自1978年起,王作富教授开始参加我国刑法典起草工作。1988年,担任刑法总则修改组组长。20世纪90年代以来,王作富教授应邀参加了反贪污贿赂法起草工作,多次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邀请参加《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等一系列单行刑事法律草案以及专门问题的研讨,多次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邀请参加司法解释创制和重大疑难案件的研讨活动。
《试论假冒专利罪与非罪的界限》,王作富,《法学杂志》2001年第2期
《证券交易中短线交易犯罪的认定与处罚研究》,王作富,《法学论坛》2001年第2期
《入世后我国商标犯罪的立法完善》,王作富,《现代法学》2001年第2期
《挪用公款罪研究》,王作富,《政法论坛》2001年第4期
《挪用公款罪认定中若干问题研究》,王作富,《法律应用研究》(2001年第1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贪污罪定义辨析》,王作富,《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2年第3期
《“黑哨”行为不能以犯罪论处》,王作富,《政法论坛》2002年第3期
《贪污罪若干问题研究》 论文 2003/04/01 王作富载《刑事司法指南》 2003年第1辑, 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共同犯罪与构成身份新论》, 载《人民检察》2003年第11期
《恶意诉讼侵财更符合敲诈勒索罪特征》,载《检察日报》2003年2月12日
《贪污受贿利用职务之便有何不同》,载《检察日报》2003年5月8日
《多次挪用公款数额计算理应区分情况分别处理》,载《检察日报》2003年4月23日
《中国刑法学研究应当注意的几个基本问题》,载《法商研究》2003年第3期
《刑法中的“单位”研究》,载《刑法评论》第2卷,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职务犯罪死刑立法需要反思和检讨》,载《检察日报》2003年8月27日
《刑法分则实务研究》(共2册),王作富主编,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
《刑法分则实务研究》(共2册),王作富主编,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修订版
《中国刑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刑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年,获国家教委优秀教材一等奖)
《中国刑法适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87年)
《中华法学大辞典·刑法学卷》(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年)
《刑法学》(法律出版社1982年,获国家教委优秀教材奖)
《中国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获国家优秀教材特等奖)
《刑法学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获全国高等学校首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第二届国家图书奖)
1986年担任中央电大刑法学课程主讲教师,并编著教材《刑法分则要义》(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89年)
曾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顾问、中国犯罪学会顾问、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专职顾问,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顾问、中国犯罪学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刑法研究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和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咨询委员会委员、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咨询监督员、安徽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兼职教授、湖南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名誉教授等、
1980年被评为中国人民大学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1986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1987年被评为中国人民大学首届优秀教学一等奖,1994年被研究生院评为优秀导师,1995年获银事达奖教金一等奖,1997年荣获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奖金基金会颁发的吴玉章奖金教学奖。
2012年9月,中国法学会授予王作富教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