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元规

更新时间:2024-07-23 15:58

王元规,(公元516年—589年),字正范,太原晋阳人。生于梁武帝天监十五年,卒于陈后主祯明三年,年七十四岁。

人物生平

王元规,字正范,太原晋阳人。少年好学,跟从吴兴沈文阿受业,十八岁通《春秋左氏》、《孝经》、《论语》、《丧服》。

梁朝中大通元年,皇帝诏策《春秋》,王元规举高品第,其时名儒都称赏他。出仕任湘东王国左常侍,转任员外散骑侍郎。

梁简文帝在东宫时,被引为宾客,每令讲论,均受到优厚礼遇。封中军宣城王府记室参军。

侯景作乱时,王元规携家属回会稽。

天嘉年中,封王元规始兴王府功曹参军,领国子助教,转任镇东鄱阳王府记室参军,领助教照旧。

陈后主在东宫,王元规被引为学士,后主亲受《礼记》、《左传》、《丧服》等义,对他赏赐优厚,改任国子祭酒。不久封尚书祠部郎。母丧去职,服丧毕,封鄱阳王府中录事参军,不久转任散骑侍郎,改任南平王府限内参军。南平王在江州,王元规随王府去镇守,四方学徒,不远千里来请学道的,常有数十上百人之多。

祯明三年入隋,为秦王府东阁祭酒。七十四岁时死于广陵。

主要影响

自梁代开始,诸儒相传为《左氏》学者的,都以贾逵、服虔之义驳难杜预,共一百八十条,王元规引证通析,不再有疑滞之处。每当国家议论吉凶大礼,他常参预其间。

新安王伯固曾因入宫,适遇王元规将开讲,便启奏请求执经,当时舆论认为这是一种荣誉。

轶事典故

王元规八岁成为孤儿,兄弟三人,随母亲依舅氏到临海郡,其时十二岁。郡中土豪刘瑱资产巨万,想把女儿许配于他。王元规母亲因她的儿子兄弟三人年幼弱小,想要结强援,王元规哭着请求说:“婚姻不失亲,古人所重。哪能苟且偷安于异土,就舆非亲类通婚!”母亲被他的所言感动,罢了此念。

王元规生性孝顺,侍奉母亲十分恭谨。早晨到黄昏都不曾离开母亲身边。梁朝时山阴县有暴水,流水漂溢居宅,王元规祇有一艘小船,仓猝间他引母亲舆妹妹及孤侄入船,他自己手执船桨而去,留下他的子女三人,搁于树梢,到水退时三人都获救,当时人都称赞王元规的纯厚孝行。

人际关系

祖父:王道宝,齐员外散骑常侍、晋安郡守。

父亲:王玮,梁朝武陵王府中记室参军。

儿子:王大业,聪敏知名。

主要作品

王元规著《春秋发题辞》及《义记》十一卷,《续经典大义》十四卷,《孝经义记》两卷,《左传音》三卷,《礼记音》两卷。

史书记载

《陈书 卷三十三 列传第二十七◎儒林》

陈书本传云:“十八,通春秋左氏、孝经、论语、丧服。梁中大通元年,诏策春秋,举高第”。依此推算,则中大通元年,元规至少当为十八岁,但依生于天监十五年推算,则为十四岁。此中恐有缪误,特志所疑,以俟考证。幼而孤,有至行。年十八,通春秋左氏、孝经、论语、丧服。举春秋高第。简文帝在东宫,甚见优礼。入陈,累官尚书祠部郎。每国家议吉凶大礼,元规常参与。陈亡入隋,官终泰王府东阁祭礼。元规著有春秋发题辞及义记十一卷,续经典大义十四卷,孝经义记两卷,左转音三卷,礼记音两卷,《陈书本传》并行于世。 王元规,字正范,太原晋阳人也。祖道宝,齐员外散骑常侍、晋安郡守。父玮,梁武陵王府中记室参军。元规八岁而孤,兄弟三人,随母依舅氏往临海郡,时年十二。郡土豪刘瑱者,资财巨万,以女妻之。元规母以其兄弟幼弱,欲结强援,元规泣请曰:“姻不失亲,古人所重。岂得苟安异壤,辄婚非类!”母感其言而止。

元规性孝,事母甚谨,晨昏未尝离左右。梁时山阴县有暴水,流漂居宅,元规唯有一小船,仓卒引其母妹并孤侄入船,元规自执楫棹而去,留其男女三人,阁于树杪,及水退获全,时人皆称其至行。

元规少好学,从吴兴沈文阿受业,十八,通《春秋左氏》、《孝经》、《论语》、《丧服》。梁中大通元年,诏策《春秋》,举高第,时名儒咸称赏之。起家湘东王国左常侍,转员外散骑侍郎。简文之在东宫,引为宾客,每令讲论,甚见优礼。除中军宣城王府记室参军。及侯景寇乱,携家属还会稽。天嘉中,除始兴王府功曹参军,领国子助教,转镇东鄱阳王府记室参军,领助教如故。

后主在东宫,引为学士,亲受《礼记》、《左传》、《丧服》等义,赏赐优厚。迁国子祭酒。新安王伯固尝因入宫,适会元规将讲,乃启请执经,时论以为荣。俄除尚书祠部郎。自梁代诸儒相传为《左氏》学者,皆以贾逵、服虔之义难驳杜预,凡一百八十条,元规引证通析,无复疑滞。每国家议吉凶大礼,常参预焉。丁母忧去职,服阕,除鄱阳王府中录事参军,俄转散骑侍郎,迁南平王府限内参军。王为江州,元规随府之镇,四方学徒,不远千里来请道者,常数十百人。祯明三年入隋,为秦王府东阁祭酒。年七十四,卒于广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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