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1 17:15
王光贤,男,1966年5月出生,汉族,籍贯湖北郧县,全日制研究生,法学博士,教授,民革党员。1990年7月参加工作,2008年5月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1986.09-1990.06 华中师范大学英语系学习,大学毕业,学士学位
1990.07-1996.08 华中师范大学公共外语系教师,讲师
1996.09-1999.08 武汉大学国际法专业学习,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
1999.09-2002.07 武汉大学国际法专业学习,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
2002.08-2011.03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其间:2009.10-2010.09 上海市宝山区司法局挂职,任副局长)
2011.03-2016.11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其间:2013.09-2014.09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挂职,任副区长)
2016.11-2019.1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19年1月,任民革上海市委副主委
2023年2月,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第十三届、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
2023年2月25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王光贤为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