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05 13:38
王升建,男,汉族,1970年9月生,河南民权人,199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
历任郑州油脂化学厂甘油车间干部、厂党委组织部干事,郑州市委组织部科员、副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郑州市委办公厅主任科员、副处长,郑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登封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期间兼任嵩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副书记,登封市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天地之中文化旅游专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少林街道党工委书记),郑州市二七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区委社治委主任。
2021年7月任郑州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
2021年8月26日,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王升建为郑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2021年9月,当选为中国共产党郑州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