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17 20:35
王发坤(1946年9月-1979年2月17日),贵州省威宁县人,1968年4月入伍,同年12月入党,任35240部队副连长,1979年2月17日在中越边境自卫还击作战中光荣牺牲,时年33岁,中共党员,二等功臣。1983年10月30日,被国家民政部追认为烈士。
1946年9月生于的王发坤是贵州省毕节市威宁自治县海拉镇新村村大坪子组人,1968年4月入伍,同年12月入党,在十三军某营炮连服役,历任战士、副班长、班长、排长、副连长等职。
1978年4月,王发坤确定了转业,并已经联系好地方工作。然后就在他即将脱下军装的时刻,中越边境烽烟骤起,部队转入战备,急需懂技术、特别优秀的士兵,王发坤毅然决然放弃转业的事情,决定留在部队,坚持上了战场,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并荣立二等功一次。
1979年2月17日,王发坤和战友们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攻打周登251高地时,为掩护四班新兵罗顺良不幸壮烈牺牲。留下了结婚不到5年的妻子李金花和3个年幼的子女。
王发坤牺牲后,李金花收到他生前寄出的包裹,包裹里有一封信:“如果我牺牲了,你就改嫁吧……父亲去世,家里盖房子,我总共借了乡亲们3000多块钱,欠的账你一定替我还上,咱人走了,账不能赖!”当时才26岁的李金花没有改嫁,她只留下王发坤的军大衣,将所有的抚恤金用于偿还债务。李金花带着两个孩子艰难打拼,用11年时间还清全部欠款,完成丈夫遗愿。
1983年10月30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王发坤被认定为革命烈士。
2008年12月,云南省军区、屏边县人民政府敬立王发坤烈士之墓。
2015年10月31日,晶报记者经过终于找到了英雄的家人,并以《梨花树下,她守望丈夫“梁三喜”36年》为题,独家报道了英雄王发坤一家人的感人事迹。
2011年,毕节军分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县委、县政府和县人武部共同出资,帮助李金花家修建住房。李金花在二楼留了一间屋子,收集了王发坤入伍以来的各类遗物,创建王发坤烈士纪念馆。
2021年,威宁自治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邓林一行,来到威宁自治县海拉镇王发坤烈士遗属李金花家中走访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