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0 15:27
王士敏(1891~1944年),字克明,号德馨,贵州省老黄坪县老里坝人。少年读书,双亲早故,后离乡当兵,曾为中央军校第五期学员。毕业后,在胡宗南部充任营参谋长,后转地方从政。1934年与1940年先后两次任康县县长长达六年之久。1944年病死于康县云台,终年53岁。
王德馨腿短个头矮,外号“王矮子”。青年时期,舅父母将女儿许配于他。但那女子嫌他身矮形丑,宁可出家为尼也执意不从。王德馨大伤尊严,他决心离家出走,干一番大业,以荣身扬名。于是他憋着一股气投奔冯王祥部当了兵。后来进了中央军事学校。毕业后被派到胡宗南部队当了个营参谋长。1932年,他近四十岁时在陕西汉中与一位十六岁的女子结了婚。数月后其妻怀孕,不便行军奔走,于是王请求离队,做了地方文官。
1934年秋,王德馨当上了康县第十四任县长。初入康县,受到当时康县“长备团”头子侯肇奎等地方豪强的奚落歧视。侯凭借他的一帮“长备团”亡命之徒,横行无忌,又视王德馨个子矮小,赢弱可欺,故意给王找麻烦。王德馨看在眼里,恨在心头。他迅速将住日的老同事、胡宗南部独立第五团杨团长请来康县,对侯肇奎的“长备团”发动突袭,将主要头目们绑送兰州听侯发落。此举,使他声名大震,全县百姓也无人不知。
王德馨在康县从政两年多,行动随便,很少有侍从护随。他衣着俭朴,夏天常赤脚穿草鞋,广涉县境各乡、镇。有时独身行走于附近村庄阡陌,游串百姓各家。由于接触群众,体察民情,故康得群众赞语,称他为“清官”。
王德馨任职之前,鸦片已在康县山区普遍种植和吸食。为了,禁绝鸦片,他除了自己坚决不吸食外,还曾断然枪毙过两个种烟贩烟突出的人,对当时公开种植、贩卖鸦片起了一定的威慑、遏制作用。
王德馨重视植树。在县城(云台)西门外大路旁和城南河岸栽植了许多柳树。这些树几十年来长得高大参天,至今犹存。王第二次任康县县长期间。还规划修建了大堡街道,砌筑了何家沟口的几百米护街石堤以及水洞寺石拱桥,此桥至今完好。王德馨亦很重视教育事业,他首创康县第一所初级中学,并成立了民教馆和国训班,兴建了不少国民小学。民国32年(1943年)3月,以“兴办教育功绩卓著”而受到甘肃省政府嘉奖,记功一次。
王德馨特别重视地方史志的编纂工作,在他首任到康不久,即主特编纂了康县历史上第一都县志,即《新纂康县县志》,共二十四卷,石印出版,保存至今。
王德馨二次任职期间,正值抗日战争由相持转入进攻阶段。因奉命向老百姓大肆要粮、要款、抓兵,因而民愤甚大,怨声载道。一次他去豆坝林口,遇一农妇在水边淘菜,就走上前去故意间那妇人:“你们这地方是归谁管的?”因那妇人没见过王德馨,顺口回答说:“听说是王县长、王矮子管的。”王又间:“那个王矮子好不好了”农妇愤然回答:“好他娘的屁哩,又要粮,又要款,还抓人,好个啥?”
王德馨挨了骂,但不以为然,仍从容如常地解释说:“那不能怪王矮子呀,上级下命令,王矮子不要不行呀,要人打日本,要粮给兵吃……”这时王的一个警卫走来叫了声“王县长”,那妇人一听恍然大悟,方知眼前这个矮子不是别人,正是她骂的那个王矮子县长。她顿时大惊失色,慌忙起身,跌跌撞撞地跑了。王德馨连声喊:“不要跑,不要跑,好的,好的。”可那妇人头也没敢再回。王德馨沉思片刻,声调沉重地自语道:“百姓骂的是对的。”
1944年王德馨病故于云台。死后念经吊丧三天,坟前立了个大石碑。其长子“到康儿”也病死康县,埋于县府(今云台镇政府)背山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