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宗春

更新时间:2023-02-28 14:21

王宗春(1935—— )男。生于1935年2月,山东省肥城县人,汉族,学历大学。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1946年5月参加儿童团,1950年1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6年3月参加工作,196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简历

1960年毕业于北京林学院林业系。196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北京林学院助教,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副处长、副主任,市委副书记兼秘书长。1985年9月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增选为第十二届候补中央委员。1985年后,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是中共第十三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个人履历

1942年2月至1951年7月,在屯头完全小学读书。1951年7月至1953年8月,在山东泰安中学读书。1953年9月至1956年3月,在山东省泰安林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读书。1956年3月,在山东省泰安林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任教师。1956年9月至1960年3月,在北京林学院学习。1960年3月后,在北京林学院任助教。1964年,在中共中央中南局办公厅工作。1965年,在中共广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工作。1968年,在广州市革命委员会办事组(办公厅)工作。1976年后,任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第一秘书处副处长,广州市委运动办公室情况组副组长,广州市委清查办公室秘书组负责人:1981年后,任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综合处负责人、办公厅副主任。1983年,任中共广州市委副书记兼市委秘书长:1985年后,任第五、六、七届中共广东省委常委。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1983年7月当选为广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1988年1月后,当选为广东省第七届、第八届人民代表;1985年9月,被选为全国党代表大会代表并当选为党的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987年10月被选为党的十三大代表,并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992年10月被选为党的十四大代表,并再次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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