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少南

更新时间:2024-09-18 21:29

王少南,男,汉族,1957年6月生,山东龙口人,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

个人简历

1974年12月——1979年12月,解放军68军202师高炮营3连文书;

1979年12月——1995年09月,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副县级审判员(其间:1985年7月~1988年7月,在全国法院干部法律大学法学专业大专毕业;1993年7月~1995年7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5年09月——2000年01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正处级审判员(其间:1996年7月~1999年7月,在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0年01月——2002年02月,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02年02月——2003年03月,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山东法官培训学院东营分院院长;

2003年03月——2009年12月,中共东营市委委员,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山东法官培训学院东营分院院长;

2009年12月——2010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

2010年,最高法院办公厅主任;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局长。

社会兼职

兼任山东省法官协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理学会副会长,东营法官协会会长,山东大学法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黄河口司法》(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石油大学出版社联合出版,被国家图书馆和5所大学图书馆收藏)主编等职务。

山东省法院优秀人才(领导类),2次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一等功”。2004年应聘担任中国石油大学兼职教授、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社会主义经济与法制建设方向)硕士研究生导师,2006年应聘担任中国石油大学经济法专业(市场经济法方向)硕士研究生导师。

出版图书

专著论文

长期从事法院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专长于法院管理研究。近年来,先后出版了《审判学》(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法院实用管理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审判与管理科学文库”重点书目)、《黄河口司法》(季刊)、《黄河口司法大讲坛》(丛书)、《法官热点话题》等20余部专著,参与撰写《人民法院管理学》、《人民法院领导工作方略》、《干部法律辞典》、《论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执政 勤政 廉政全书》等著作6部,在《法学研究》、《人民司法》、《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国家核心报刊上发表论文50余篇。

科研成果

先后承担了8项全国和省市科研项目,(1)国家级6项:①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担任总主持人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委托项目“司法公正与社会正义”课题,担任“法院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子课题负责人;②全国人大法工委“中德刑事诉讼事实认定与真相调查”合作项目主要负责人;③最高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业绩考核与评价制度”调研课题主要负责人;④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方法论”课题,“强制执行案件鉴别机制、刑事证人出庭实证研究”子课题主要负责人;⑤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官职业化改革研究”课题组长;⑥英国文化协会、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中英刑事审判方式改革项目试点”主要负责人;(2)省级科研项目1个,山东省委政法委、东营市社科联“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调研课题组长;(3)市级科研项目1个,东营市社科联“审判规律研究”课题组长。

工作业绩

2000年担任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以来,法院先后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集体一等功”、山东省十佳“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法院先进集体”等120余项综合性或单项荣誉,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中级法院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保持了第一名。连续7年向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全票通过,在东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对执法部门的评议中得满意票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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