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8 17:39
王居正,(1715—1773),字季方,号贞斋,别号鹿樵山人,蒲县城关人,生于清康熙四十五年(1715)二十五日。居正自幼聪颖,博学强记,读书惊考,过目成诵。
雍正七年(1729),居正15岁入学读书,20岁选人国子监就读。乾隆元年(1736)乡试中,名列榜首。乾隆四年中进士,任翰林院编修。期间参与修纂《大清会典》、《五朝实录》,以“博学能文,兼工书法,名噪京师”。
乾隆九年秋,保和殿廷试御史,乾隆亲点,选拔第一名记名后补。乾隆十三年,科举会试,出任主考官,因与权臣和珅不和,被诬陷考场作弊,贬职遣回故里。乾隆十五年二月,乾隆皇帝朝五台山,王居正闻讯赶到五台山,进呈《朝五台赋》,博得乾隆欢心,遂被授为陕西永寿县知县。任职6个月后,因母病逝,扶柩归里。丁忧期间,受蒲县知县巫慧之托,承担蒲县新志撰修。居正越七载晦朔,于乾隆十八年,主编完成5册10卷,约16万字《蒲县新志》。
丁忧期满,居正再度出仕,补任楚南巴陵(今湖南岳阳市)主事。任职3年,于乾隆二十二年(1757),辞职归里,并受聘执教南麓书院。
居正工词赋,喜游山水,对东岳庙尤为钟情。在其受聘主修《蒲县志》期间,经常莅临东岳行宫,考证征集资料。一次在征集资料中,偶然发现行宫大殿前石廊柱刻有元至正二十一年,晋宁道尹邢叔亨所作《木兰花慢》五首,顿感惊叹,又因词年久时远,恐后来识者,难辨出处,便欣然命笔,为词作赋案头小序一篇,并题刻于词作之后,妥于保护。为后来考证者,提供了珍贵翔实的物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