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崇义

更新时间:2021-12-01 18:32

王崇义(1509—1560),字子由,号方田,淄川县丰泉乡杨家庄(今淄川区罗村镇大窎桥村)人。嘉靖十年(1531年)举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进士,初授刑部主事,后升刑部员外郎、刑部郎中、宁波府知府等。

人物生平

王崇义生于明朝正德四年(1509年),自幼丧母,家境贫困,却聪慧好学。《大清一统志》记载,年仅十岁即精通《易传》《毛诗》《大戴记》等,才华横溢,为日后仕途奠定了基础。嘉靖十年(1531年),22岁参加山东乡试,考中举人第一名;嘉靖十七年(1538年)29岁殿试,考中进士,授刑部主事,升刑部员外郎,又晋升刑部郎中,后升至宁波知府。

王崇义走上仕途,成为朝廷近臣。在刑部任职时,他遇到了震惊中外的“宫嫔之变”。因发生在壬寅年,也称“壬寅宫变”,是一场宫女们不满皇帝的残暴,而计划谋杀皇帝的宫廷事变。因谋杀未成,死里逃生的嘉靖皇帝处死宫女之后,还要株连九族。皇帝本来就金口玉牙,一言九鼎,此时又怒气冲天,丧失理智。此时如要劝驾,定会招致同罪,轻者丢官,重者丧命。但王崇义认为:这起谋逆大案,是宫女们自发的行为,与远离皇宫的宫女们的父母亲属没有任何关系,不应株连。身为刑部官员,出于一种为官的责任感与担当的勇气,他觉得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上书皇帝,讲明理由,公正执法。

王崇义在奏折中抗论道:“外家安与知内庭猝发事,律止坐其家长,余可无问也。”意思是住在宫外的怎么会知道皇宫内的突发事件,只能惩处到宫女的家长为止,其他人就不应该牵扯了。皇帝怕涉及面广而又违背律法,影响个人威望,经过认真斟酌批准了王崇义的奏章。此次冒死进谏,救了70多人的命,免刑者200余人。

“壬寅宫变”后,王崇义秉公直言的浩然正气也受到朝廷的赏识,后来,他升任宁波知府。宁波这个地方,官宦人家特别多。有些官宦子弟仗势欺人,为非作歹,社会风气非常不好。王崇义到任后,有次坐船外出办事,在船上遇到了一场纠纷,有个管家模样的人,殴打一位士人,出手凶狠,把士人打下水后,仍不放手,士人几次想爬上船,反而被这个管家把手指都打折了。全船人都吓得敢怒而不敢言。王崇义上前询问,了解到这人是京城一位中丞大人的管家,平时横行乡里,没人敢惹。王崇义不管这些,他对全船的人说,国家律法不会因人而异。随即命令随从杖打这个管家,并张榜公布了他的罪行,平了民愤,这个管家威风扫地,让宁波百姓拍手称快。这件事虽然得罪了上司,但是却让宁波地面吏治清平,百姓安居乐业。

在宁波任职期间,王崇义因昼夜办案,操劳过度,又因不服当地水土,患病在身,以至无法执政,于是报请退职。回乡之日,百姓挡在马车前或攀住车辕,恋恋不舍,以至于“攀辕至不得行”。

王崇义辞官后,回到了家乡,亲戚朋友邻居都来看望他,谁也没想到的是,他为官数载,家中却一贫如洗,连个待客的地方和书房也没有。大家都很感慨,一起帮忙为他盖了一间小屋,又凑合了一些旧桌椅。王崇义非常感激,给这间小屋取名叫“助轩”。

王崇义辞官归里后,除了在家教子孙读书外,便从事写作,字号见一山人,著有《隐君子集》《归来集》《闲居笔谈》《五经注辨》等书。后因积劳成疾去世,享年52岁。

个人作品

所著有《隐君子集》《归来集》《闲居笔谈》《五经注辨》行于世。

轶事典故

两袖清风 言传身教

王崇义辞官后,回到了家乡,亲戚朋友邻居都来看望他,谁也没想到的是,他为官数载,家中却一贫如洗,连个待客的地方和书房也没有。大家都很感慨,一起帮忙为他盖了一间小屋,又凑合了一些旧桌椅。王崇义非常感激,给这间小屋取名叫“助轩”。

窎桥王氏家族有着良好的家庭传统,为民者家世孝友,贻谋忠厚;为官者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王崇义一身浩然气,两袖清廉风,这与王氏家族家训“书香门第,翰墨溢庭。耕读继世,宿儒家风。文思安邦,武志疆平。秉政廉洁,寒玉洁松。奉公守法,身直影正。贻谋忠厚,积德余庆。”以及言传身教的家风密不可分。

王崇义小时候和父亲王逵一起出行,在路上捡到一袋金子,在路边等了失主一天,也无人来找,父亲对他说:“无人寻也勿能自肥,万不能贪此破坏家风”,于是就把金子送到了官府。王崇义为官后,忙于公务,极少回家。《淄川县志》载:有一次,王崇义作为按察使去河南督查办案,路过家门,回家探视。先去看望患病的父亲,父亲反而责怪他说:“我在家里身无大碍,你给朝廷办事,却耽误时间回家探望我,反而让我不放心,我不希望你这样做。”住了一晚上,父亲就催他上路,王崇义恋恋不舍,父亲严厉地说:“你是朝廷派出去审核案件的官员,那些在狱中等待洗清罪名的,恨不得你们能插翅而往。人哪能不生病,你去审案洗冤,这就是忠,忠就是孝,你却在这里儿女情长,怎么能履行好你的职责?”王崇义默默无语,含泪告别。他走后不到一个月,父亲病重身亡。这也成了王崇义与父亲的最后一次会面。自古忠孝难两全,国家的事和个人的事孰轻孰重?父亲的话给他做了明确的回答。

廉洁自律 秉公执法

王崇义到达河南后,认真审理旧案,对有疑义的案件逐一梳理、核实,根据律法平反冤案。一日,同僚的一朋友来访,并呈上东北老参一包,说:“大人昼夜办案,劳累至极,薄礼笑纳,可滋补一下身体”。王崇义说:“何事相求?”来客说:“内侄因事与邻居争吵,持械失手致人已死,乃关押数日,望按律量刑。”意思是要适当照顾,王崇义义正辞严地说:“我身为朝廷命官,安能无视律条,食其参可以补身,但能污心,心有病,怎能理案?我自有公断,你好自为之”,来客手持礼品扫兴而归。此事一传,无人说情送礼,案件得到顺利审理,按律免除了一百多人的死刑,无罪释放和改判数百人。

史料记载

王崇义,字子由,十岁通《易传》《毛诗》《大戴记》。嘉靖戊戌登进士,授刑部主事,提武定侯狱。侯信臣,素骄,恐一旦灰复燃,更相饬谨视之。公曰:“是误国多矣,以崇义意,法吏知以三尺从事耳。”宫嫔之变,坐逆诛者以百数,上怒,欲族之,公曰:“外家安与知内庭猝发事?”抗论以为律,止坐其家长,余可无问也。中丞毛伯温壮其义,遂以闻。疏格中三日,众皆危惧,而咎公首事。已得可,所活男女七十余人。奉使简河南狱,道广川,有囚家侦之,计有所关说,立捕治之。及河,揭诸所邮置,悉焚之。曰:“崇义而不惟不辜是谳,而私家于狱两辞者,有如河北行县。”会逮录其可矜者数百人,以闻章三上,皆得可。且出守中丞。四明屠公侨念乡郡,强公往。至抵天台道上,见一少年殴士人,几溺。戟手詈之曰:“吾杀汝矣!”问之,即屠奴也。公曰:“是屠公所为属我矣。”捕得重笞之。四明固多豪宗,不可问,又卑湿,家人子大痁,遂以宁波守致仕归。欲为一室迟客,不克,好事者相与助之材,因曰“助轩。”日以经史课子侄,相继登贤书,得膴仕。当事者推重公,欲大用之,公长啸而已。余与公子御史晓同进士,晓最能内自讼者。尝为余言,其家大人脱洒能诗文,飘然有凌云之气,而疾不仁已甚,时时谓晓长弟,无以而父介而效之过也。所著有《隐君子集》《归来集》《闲居笔谈》《五经注辨》行于世。入祀乡贤。——明万历《淄川县志·乡贤列传》

人物评价

有谕旨为王崇义在淄川城里建大君伯坊一座。为王崇义和儿子王晓建父子进士坊一座,有名公赠坊联,上联是“筮仕西曹辄抗疏洗冤阴骘与于公并懋”,下联是“出守南越即挂冠觧组清风共陶令争驱”。意思是初次在刑部做官就敢向皇帝上疏直言、洗雪冤案并不张扬,诗书精辟与唐代于公不分上下;出守浙江清风亮节,与陶渊明难分高低。世人对他给予了极高的评价。他的事迹载入《山东通志》《淄川县志》,并被县志列为名臣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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