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超

更新时间:2024-05-30 09:47

王文超,男,汉族,1950年6月生,河南临颍人,1970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

人物履历

王文超,曾任临颍县团委副书记,临颍县固厢乡党委书记,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舞阳县常务副县长。

1974年~1975年,在河南工业大学(原郑州粮食学院)粮食加工专业学习;

1983年~1985年,在郑州大学哲学系学习;

1991年~1992年,任漯河市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

1992年~1996年,任漯河市市委常委、秘书长(其间在河南大学读经济管理研究生);

1996年~1999年,任洛阳市委常委、秘书长;

1999年1月,任洛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01年7月,任郑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后任郑州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03年2月,任郑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3年4月,任郑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6年1月,任郑州市委书记;

2006年5月,任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

2010年1月,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0年7月,不再担任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职务任免

2006年1月,中共河南省委决定:王文超任河南省郑州市委书记李克不再兼任郑州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06年2月21日,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王文超辞去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并报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2006年10月28日,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王文超当选为河南省委常委。

2006年12月25日,中国共产党郑州市第九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选举王文超为郑州市委书记。

2010年1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王文超为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2010年7月,中共中央批准:王文超同志不再担任河南省委常委职务;中共河南省委决定:王文超同志不再担任中共郑州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13年1月不再连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人物事件

2006年9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严肃处理郑州市违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建设龙子湖高校园区问题。

经查:2003年2006年,郑州市政府违法批准征收集体土地14877亩,用于龙子湖高校园区建设。2005年国土资源部对此进行调查,并报经国务院同意,要求郑州市纠正土地违法行为。郑州市不但不进行整改,还公然扩大违法征占土地。

会议决定,对河南省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责成其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中央纪委常委会已决定,分别给予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原任河南省副省长)和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王文超(原任郑州市市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