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19 11:20
曾任江苏省检察院反贪局书记员、助检员;办公室助检员;研究室副主任、检察员;宿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江苏省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江苏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2019年05月至2020年07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20年06月,徐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2021年3月,任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中国共产党徐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20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免去王旭奇的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2021年3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批准任命王旭奇为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22年3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批准任命王旭奇为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