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7-24 16:33
王晓辉,男,汉族,1970年4月出生,安徽亳州人,1997年2月参加中国共产党,1991年11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1988.09-1991.07 亳州技工学校学生;
1991.11-1996.03 原亳州市药材公司工作人员;
1996.03-1997.10 原亳州市卫生局药品检验所聘用制干部;(期间:1994.08-1996.12 中央党校在职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10-2000.08 原亳州市药材经营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
2000.08-2001.04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药材经营办公室副主任;
2001.04-2005.07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药材生产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2005.07-2008.08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药业发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期间:2004.02-2007.01 选派任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十九里镇李新楼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2007.10-2008.03 派驻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安徽省谯东镇辛阁村任“小学教”活动工作组组长;
2008.08-2009.06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
2009.06-2012.03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薛阁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2012.03-2016.06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科技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6.06-2017.04 中共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纪委副书记;
2017.04-2017.09 中共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纪委、监察局副书记、局长;
2017.09-2018.06 安徽省亳州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18.06-2018.10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8.10-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6年6月,拟提名为中共亳州市谯城区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