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汉儒

更新时间:2022-11-25 20:07

王汉儒(1938年4月—2019年6月9日),男,汉族,出生于新疆奇台县,1954年3月参加工作,195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委员会副主席。

人物履历

1938年04月,王汉儒出生于新疆奇台县。

1954年03月,参加工作。

195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55年3月,参军入伍。

1960年05月,任新疆军区骑兵一团四连排长。

1964年01月,任新疆伊犁军分区司令部作训科参谋。

1970年06月,任新疆军区步兵二团一营副营长。

1973年03月,任北疆军区教导队队长。

1981年06月,任乌鲁木齐军区守备二师参谋长。

1983年05月,任乌鲁木齐军区守备二师师长。

1986年02月,任新疆阿勒泰军分区司令员。

1993年02月,任新疆军区副参谋长,少将军衔。

1993年05月,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副司令员。

1998年01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2004年06月,退休。

人物逝世

2019年6月9日19时40分,王汉儒在乌鲁木齐逝世,享年81岁。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王汉儒同志的逝世表示悼念,对其亲属表示慰问。陈希表示悼念并对家属表示慰问。

人物评价

王汉儒同志政治坚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戎马一生,保卫边疆,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参加过阿尔金山剿匪任务,所带排被评为“模范剿匪排”。担任两个师级单位军事主官近十年,部队管理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强,军事理论知识和文字水平高,敢抓敢管严格要求,有效加强了部队作风和战斗力建设。任兵团党委常委、副司令员和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期间,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兵团党委决策部署,身先士卒,履职尽责,担当作为。退出领导岗位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如既往关心自治区稳定发展各项事业,围绕党中央治疆方略积极建言献策,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了积极贡献。(新疆日报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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