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15 13:37
王盛兰,女,武侠小说家古龙名作《霸王枪》中的角色,出现自小说第三回《恶虎岗》。
王盛兰的父亲是霸王枪的主人,也就是大王镖局的主人、“一枪擎天”王万武,据说这个人不但脾气刚烈,而且是姜桂之性,老而弥辣,因不愿加入联营镖局而不惜跟老朋友百里长青翻脸。王万武在被杀害后,其女王盛兰为寻找杀父仇人,手提霸王枪,誓要‘会会每个使枪的人’。最终,在丁喜的帮助下识破青龙会的诡计,携手制服了杀父仇人归东景
说话的声音虽然很冷,却又很娇很清脆、很好听。说话的竟是个女人。金枪徐霍然转身,就看见一双令人心跳加快的眼睛,正在盯着他。她手里还拿着杯酒,一双手柔若无骨。
她的手指纤纤,柔若无骨。可是这杆七十三斤重的霸王枪,竟被她一伸手就抄了起来。她抄枪的动作不但干净利落,而且姿势优美。
无论谁都看不出这么样一个柔弱的女孩子,竟真的施展了如此刚烈威猛的枪法,竟真的能将这秤大铁枪挥舞自如。
从车子里看出去,只看得见这人的一双脚。一双很纤巧,很秀气的脚,却穿着的白布裤和白麻鞋。
她身上穿着的,虽然还是白衣服,却已不是那种急装劲服,而是那件曳地的长裙,料子也很轻、很柔软,衬得她修长苗条的体态更婀娜动人。她脸上虽然还没有胭脂,却淡淡地抹了一点粉,明朗美丽的眼睛里,也不再有那种咄咄逼人的锋芒,看着人的时候,甚至还会露出一点温柔的笑意。
现在也已夜深了,窗外闪动着的星光,就象是她的眼睛。
他醒来的时候,阳光照在王大小姐柔软乌黑的头发上。她的睫毛也很长,她的双颊嫣红,柔发上带着种醉人的幽香。
她的手一抡,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大铁枪,就飞舞而起,带起了一阵凌厉的枪风,压得竹篱边的花草全都低下了头。
他们只说了七八句话,王大小姐的霸王枪已攻出三十招。
她的枪法虽然只有十三式,可是一施展起来,却是运用巧妙,变化无方。
她的招式变化间虽不及蛇刺灵巧,可是那一种凌厉的枪风却足以弥补招式变化间之不足。
无论谁都看不出这么样一个柔弱的女孩子,竟真的施展了如此刚烈威猛的枪法,竟真的能将这秤大铁枪挥舞自如。
这种长枪大戈本来只适于两军对垒、冲锋陷阵,若用与武林高手比武较技,就不免显得太笨重。
可是她用的枪法,又弥补了这一点,无论枪尖、枪柄、枪身,都能致人的死命。而且枪风所及之处,别人根本无法近她的身。
王大小姐当然不叫王大小姐,王大小姐本来也不是一个人的名字,但世上偏偏有一种人,虽然有自己的名字然而人们提起他的时候,却往往用的是另外一个称呼。
王大小姐就是这种人。
大小姐总难免会有大小姐应该有的脾气和性格,这位大小姐也不例外:骄蛮,任性,目中无人;这位大小姐还有别的大小姐没有的特点,那就是冲动,急躁,又宁折不弯。这种脾气更像一杆枪。
霸王枪。王大小姐的另外一个名字原本就叫做“霸王枪”。
这个故事虽然叫《霸王枪》,然而这个故事的主角却不是王大小姐,尤其是在她遇到丁喜以后,那个聪明的丁喜。
女人在遇到自己喜欢的男人以后,总是会很心甘情愿的扮演配角,连王大小姐这样的女人也是不会例外的。
能让一个性子像枪一样的女人变得温柔和害羞起来,除了因为爱上一个人,还能有什么别的理由呢?
大小姐通常都很美,王大小姐也很美,她的美像太阳,能令人感到浑身都在发热,这可是很危险的。
但这并不是王大小姐最特别的地方。
丁喜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她正在喝酒:她,和她的朋友小琳。小琳没有喝酒,小琳喝的是茶 。当时他还并不认识她们,他只是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这两个女孩子,喝茶的脸很红,好像喝得是酒;而喝酒的脸很白,好像喝得是茶。
在老山东的店里,用鸡卤配拳头大小的馒头,看上去文文静静的王大小姐吃得居然不比邓定侯慢多少,连老山东都不得不苦笑:这个吃饭像一个大男人、吃饭像两个大男人的女孩子,偏偏任你怎么看,都没有一丝一毫的男人气;不但是个女人,还是个不折不扣的女人。
这样的女人不是有一点特别,而是至少有十七八点。
不然,她怎么会爱上丁喜,要命的丁喜?
不然,她又怎么会让丁喜也爱上她呢?
只是,明明相爱,却偏偏要努力做出一副冷淡、不在乎的样子,挖苦,讽刺,让人们相信,他们其实是很讨厌面前的这个人的,讨厌得不得了。
小儿女之间的爱情,本来就有很多种,而这,也未必不是其中的一种。既然可以有小马与小琳的一见钟情,为什么不能有丁喜和王大小姐的“不是冤家不聚头”?每一种爱情,都有属于它自己的模样。
有了爱情,就难免会有人吃醋,有时吃醋的是女孩子,也有时女孩会让她爱的人吃醋。不是不善良,女孩在爱中所做的一切,本来就都值得原谅。
我喜欢这样的女孩子,敢爱敢恨,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时候,有男儿不敌的豪气;在爱人面前,却又变得不胜柔美与娇羞。
这样的女人,也应该是天下男人所梦寐以求的吧?
王大小姐最终征服了心爱的人,依靠的却不是她的霸王枪,依靠的是什么?相信每个人都是知道的。
如果世上多几个这样的女孩子,那么我想,这个世界一定会更可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