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25 10:13
王秀兰,原名王雁,女,汉族,1916年11月出生于河南省太康县朱口乡王窑村。195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于1986年4月19日与世长辞,终年70岁。
人物生平
王秀兰,原名王雁,女,汉族,1916年11月出生于河南省太康县朱口乡王窑村。195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从小家境贫穷,随母要饭。8岁给当地刘朝太家做童养媳,因不堪虐待,于1939年逃到鞍山市八卦沟,入鞍山昭和制钢所当工人。
1948年2月鞍山解放后,王秀兰从八卦沟迁入铁西共和街。同年,与鞍钢耐火材料加工厂工人杨巨生结为夫妇,不久被选为居民组长。1953年被选为共和街第七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会)主任,兼鞍钢耐火材料厂职工家属委员会主任。她把做好家属工作,安排好职工生活,减轻职工负担,为鞍钢生产当好服务员,做为居委会工作重点。她数十年如一日,起早贪黑,奔波于千家万户之间。1956年春天,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到鞍钢视察时特意到王秀兰家访问,从群众衣食住行,柴米油盐,直到妇女用的针头线脑,进行了询问,并指示:“要尽快办一个幼儿园,逐步扩大完善,让妇女们走出家门,让职工一心参加生产。”按照总理指示,王秀兰同广大职工家属一起,因陋就简,创办第一座街道幼儿园。有房子20余间,保教人员50余人,设11个班,共收孩子700余名。幼儿园设浴池、菜窖、茶炉房、游戏场地,做到孩子理发、洗澡、头疼脑热、缝补不出园。同时设长托班、临时班、接送幼儿车。
1958年,鞍钢耐火厂决定扩大生产,劳动力不足,王秀兰主动承担动员工作,报名190人,实际录用160人。接着组织其他职工家属和闲散妇女办起了服装厂、木器厂、草绳厂、小五金厂,为鞍钢生产服务。在鞍钢夺铁保钢大会战日子里,她组织职工家属开展“五好”表演赛、夫妻叫号赛,邻里互助赛,保证职工吃好,休息好。并组织服务小分队到职工独身宿舍拆洗被褥,补衣服。
1959年,王秀兰响应中共鞍山市委号召,带领街道干部,开展节粮、节煤、节电、节水、节布和储蓄的“五节一储”活动。仅一个月就节粮400公斤,节水百余吨,节布300余米,节煤5000余公斤,照明用电由过去每户5至6角降到1角多钱,居民小组储蓄过千元,居委会过万元。街道居民勤俭节约,勤俭持家,蔚然成风。
1961年2月26日,鞍山市总工会、鞍山市妇联,共青团鞍山市委和鞍山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开展学习王秀兰活动动员广播大会。号召学习她坚定的工人阶级立场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学习她不计较个人得失,先人后己的高贵品德;学习她发愤图强,埋头苦干,善于克服困难的精神,学习她深人实际,调查研究和有事同群众商量的走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
“文化大革命”中,王秀兰受到迫害,她坚持的街道工作为生产、生活服务被污蔑为“福利主义”,历届各级党政机关授予她的奖状被全部砸碎。面对逆境她知难而上,1970年1月又挑起共和街党支部书记的担子。1977年,她办起街道小孩长托班,办起儿童食堂(后改为街道食堂),办起生活服务站,又组织起街道生活服务小分队,为烈军属,“五保户”、孤寡户、两地生活户买粮、买煤、买菜。还经常深人鞍钢慰问第一线生产工人,给独身职工拆洗被褥,缝补劳作服。1979年,为加强社会治安,王秀兰组织居委会干部配合公安派出所,建立街道治安防范网,有力地打击了各种刑事犯罪分子。1979年当地发生8起案件,全部破获。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街办企业和第三产业发展很快,街道家底越来越厚,面对大力发展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王秀兰继续保持勤俭的木色。她在党支部会上立一条规矩“干部可以往外搭,绝不准往家扒”,并带头执行。
王秀兰在街道干了一辈子,在平凡工作中,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连续多年被评为辽宁省劳动模范,两次出席全国群英会,被选为第三届、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由于她长期超负荷工作,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于1986年4月19日与世长辞,终年7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