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21 10:29
1979年9月至1983年7月,在郑州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
1983年7月至1984年11月,任河南财经学院教师;
1984年11月至1990年12月,任湖南湘潭大学教师(其间:1986年9月至1988年6月,在暨南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班学习);
1990年12月至1995年9月,任广东省社科院杂志编辑部主任;
1995年9月至1996年12月,在中山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班学习;
1996年12月至1999年7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科员、主任科员(其间:1995年9月至1998年10月,在中山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班学习);
1999年7月至2001年10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银行监管处副处长;
2001年10月至2002年5月,任广州市商业银行行长助理;
2002年5月至2005年4月,任广州市商业银行副行长(市管副局级);
2005年4月至2005年6月,任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市管正局级);
2005年6月至2009年11月,任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副书记、副理事长、主任;
2009年11月至2013年6月,任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
2013年6月至2013年7月,任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党委书记、副董事长、行长;
2013年7月至2019年7月,任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其间:2014年12月至2017 年12月,兼任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9年7月至,任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
广州市十四届人大代表。
王继康公开发表论文50余篇,参与多部著作的写作,历任广东经济学会副会长、广东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并获聘担任暨南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高校客座教授。
曾被评为2010年(第七届)广东十大经济风云人物,荣获第一届“金榕奖”南方金融年度领导力大奖。
2019年7月19日,广州市组织部在广州农商银行主要领导任免职干部会议上宣布,广州市市委决定,安排原广州农商银行董事长王继康免现职,转任市管企业专职外部董事,保留市管企业正职待遇。会议上称,王继康去职的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为优化国企班子结构、提高市管企业外部董事履职能力。
2019年8月23日,据广州市纪委监委网站消息,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继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06年至2019年,王继康在先后担任广州农信社党委副书记、副理事长、主任,广州农商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他人共同收受或单独收受他人所送款物折合人民币2.85亿元。
2020年4月1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通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继康(广州市正局级)以涉嫌受贿罪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