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群

更新时间:2024-04-01 21:42

王群,男,汉族,1961年6月生,湖南沅江人,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

人物履历

1979.09-1981.08 铁道部田心铁路技术学校机械制造专业中专学习

1981.08-1984.11 株洲电力机车厂变压器分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1984.11-1988.01 株洲电力机车厂办公室秘书、工程师

1988.01-1996.02 株洲电力机车厂办公室副主任、主任(1985.09-1988.07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专科学习)

1996.02-2000.02 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公室主任、党组副书记

2000.02-2000.09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委书记

2000.09-2000.11 湖南省株洲市委常委、石峰区委书记

2000.11-2005.07 湖南省株洲市委常委、株洲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天元区委书记(2000.08-2002.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函授本科学习)

2005.07-2006.12 湖南省株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06.12-2008.05 湖南省株洲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常务)

2008.05-2009.01 湖南省株洲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2009.01-2013.03 湖南省株洲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3.03-2017.01 湖南省常德市委书记

2017.01-2017.03 湖南省常德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7.03-2017.12 湖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常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7.12-2021.07 湖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

2021.07-2023.09 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

中共十九大代表,十一届湖南省委委员。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3年4月2日,据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王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23年9月21日,据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王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群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意识缺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给党组织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以串供、伪造证据、隐匿财产等方式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组织原则缺失,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为官不廉,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子女吸收存款提供帮助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违反生活纪律;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群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群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依法逮捕

2023年10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湖南省人民政府原参事王群(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群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提起公诉

2023年11月,王群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一审开庭

2024年2月1日,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曾鼎新担任审判长,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湖南省人民政府原参事王群受贿一案。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文忠出庭支持公诉。

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王群利用担任株洲市委常委、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天元区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常德市委书记,湖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公司和个人在获取国有资本注资、项目规划审批、工程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他人以各种方式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4526.607469万元,其中未遂1200万元。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出示了相关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王群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典型通报

2024年4月1日,湖南通报6起领导干部家风不正、家风败坏典型案例,其中一例为省人民政府原参事王群为亲属牟利并伙同受贿等问题。

王群在株洲、常德等地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业务承揽、项目推进、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从中收受巨额贿赂,部分系安排其配偶、儿子经手,其中收受外甥张建波贿赂520余万元。王群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9月,王群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涉案细节

王群纵容、默许妻儿打着自己的牌子到处打招呼、揽项目,其涉嫌受贿的4500余万元,大部分由妻儿经手。王群说,“我是有意就把我老婆程某放在我和老板之间,做一个‘防火墙’、‘二传手’。”

湖南省纪委监委办案人员称,在王群授意下,程某头顶市长、书记夫人的光环,游走于株洲、常德两地政商界,插手工程项目、干预组织人事,社会上一度传言“没有她不敢打的招呼、没有她不敢收的钱”。程某还经营着自己的“太太圈”,时常邀约王群下属或商人老板的妻子一起美容、打牌、旅游。涉案商人廖某说,“肯定是以程某为中心的,有时确实想办个什么事,就请她出一下面。”

王群的儿子说,通过父亲的职权,一次他获取了480万元的居间费,其中240万元留给了自己和父亲,“父亲他挺开心的,说你长大了呀。”王群还觉得,能够利用手上的权力帮助儿子,也是做父亲的一点心意,完全没有想到东窗事发会把儿子连带进来。儿子结婚时,王群以借用名义收受价值74万元豪车作为贺礼,为儿子上了一堂贪腐课。平时他还言传身教,有意带着妻儿参加老板们的高档宴请,“小孩他是有样就学样的,吃饭让人家买单,购物让人家买单,他看见了也就这样干了。”

在这种情况下,王群其他亲属也借势大肆谋取利益,外甥张建波靠他打招呼揽下差不多2亿元的业务。王群平时要钱的时候则给张建波打电话,“把他当成一个‘提款机’来对待”。该案中,王群本人及亲属共6人被留置,创下湖南省涉案亲属留置数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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