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云

更新时间:2023-02-13 12:35

王金云,男,1978年10月生,湖北黄冈市人,硕士研究生。1999年大学毕业到深圳工作。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高墙作家,著有《走出高墙》等5部作品;社会企业家,国内首个更生人士矫正服务中心“阳光下之家”创始人。自2003年开始,王金云和阳光下之家团队成员已帮助了几万名更生人士开始了新生活,此共花费了王金云个人500多万元积蓄,海内外700多家新闻媒体3500多次报道过其先进事迹,并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和肯定。

个人轶事

上过的电视节目:《新闻直播间》、《新闻纪实》、《讲述》、《大家看法》、《心理访谈》、《半边天》、《人与社会》、《道德观察》、《人物》、《纽约时报》、《国视资讯》、《冷暖人生》、《真情实录》、《当代教育》、《传奇故事》、《王刚讲故事》、《说事拉理》、《播报多看点》、《晚间新闻》、《让爱住我家》、《法治最前线》、《社会纵横》、《第一访谈》、《与法同行》、《拍案惊奇》、《今日一线》、《饭没了秀》、《调查》、《老纪传奇》、《午间说法》、《一线》、《法眼》、《新闻当事人》、《凡人大爱》、《深度观察》……

个人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5000小时

感动事迹:1978年出生于湖北省黄冈市的王金云,1999年大学毕业来到深圳工作,当年他就主动申请成为了一名深圳义工,至2018年6月其个人志愿者服务时间累计超过了15000小时。从1990年起,他就开始用自己不多的生活费和零用钱去资助贫困学生,至2018年6月,已经坚持了28年,他和家人资助了110多名贫困学生,孩子每年也会用压岁钱和零花钱资助一名贫困学生。2003年走出高墙至2015年,35岁的王金云创办了国内第一个失足者帮教网站“中华失足者热线”,用网名“阳光下”跟失足者长期交流,跟踪帮扶。他在育人,却不是从小教起;他在教学,却只收失足人员。自2003年始,他花掉500万多元积蓄,坚持不懈地帮助失足者回归社会,劝服60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帮助200多名刑满释放人员找到工作,劝导700多人放弃犯罪念头,帮扶900多人走出了服刑阴影,并都开始了新的生活。他的“网络家园”,令许多失足者幡然悔悟,渐渐找到人生方向,被网友称为失足者“教师”。

公益理想:为了扩大“阳光下之家”的影响,形成“聚拢效应”,王金云计划拍一部电影出两本书。电影讲述失足青年走出高墙、重获新生、热心奉献的励志故事;再把自己帮教多年遇到的问题汇集成册,把经验传递给更多志愿者。

“一个人的力量太微弱了,我只是起到了抛砖引玉的作用。如果让我失去‘阳光下之家’,我情愿失去我的左手。”沉默了片刻后,王金云继续说道:“我心中一直有个心愿,找到一种发展模式,即使有一天我老得走不动了,这个平台依然可以照亮这个群体,让他们看到希望。”

2015年,王金云已在深圳购买了110平方米办公室,专门提供给阳光下之家使用,让其有了一个永远的“家”。接下来,王金云还有很多计划,他现正在创建一个与车有关的移动网络平台,计划帮扶一千名出狱人员成功创业。2015年已获得知名天使投资人的意向天使投资人民币2000万元,他和他的团队计划通过几年努力,让其成为国内首家上市的社会企业。同时,王金云计划拍一部电影《走出高墙》,电影讲述失足青年走出高墙、重获新生、热心奉献的励志故事;再把自己帮教多年遇到的问题汇集成册《更生人士回归指南》和《社会帮教志愿者手册》,把经验传递给更多志愿者。

个人简介

王金云,笔名阳光下,深圳市阳光下之家社会帮教服务中心理事长,1978年10月生于湖北黄冈小山村,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1999年大学毕业来深圳创业。2003年9月利用打工积蓄创办中国第一个失足者帮教公益网站“中华失足者热线”,12月开通深圳第一条失足者心理咨询热线;2005年1月,申请开通广东第一个失足者心理辅导信箱,9月注册成立国内首个刑满释放人员帮教中心——深圳市阳光下之家文化发展中心,简称“阳光下之家”,又称“阳光下之家刑满释放人员帮教中心”。10月17日,在南山司法所的支持下,自筹20000元作为首笔资金,成立了“阳光下爱心帮教基金”;2006年4月13日开通国内首条免费出狱人员就业。2008年12月,成立“阳光下义工队”,个人志愿服务时间超过7000小时;2009年12月4日,开通国内首条个人普法热线;2010年12月4日,开通国内首条投案自首服务热线;2012年3月5日,创办阳光下之家更生人士安置帮教基地; 2012年9月,注册成立深圳市阳光下之家社会帮教服务中心。 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新华社、《半月谈》、《人民日报》、香港《成报》等海内外700多家新闻媒体3500多次报道过其先进事迹,其中中央电视台就做过他12期专访节目。2007年,当选首届中国网络媒体“感动中国人物”;2009年,入选《广东改革开放30年作出贡献的30个人》。中国第一个呼吁设立世界更生人士关爱日即“更生人士日”的倡导者。

社会荣誉

曾入选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手广州亚运会志愿者岗位能手,新华社中国网事·感动2015网络人物、2005年度“全国十大法制新闻人物”、第三届“深圳十大最具爱心人物”、第三届“深圳优秀外地来深建设者”、第四届鹏城慈善奖“鹏城慈善感动人物”、”广东省“五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第十一届“深圳市十大杰出青年”、第六届“广东省十大杰出青年”、第十届“广东省青年五四奖章”等提名奖,和太太一起入选2006年“广东省十大新闻人物”、第四届“深圳十大最具爱心家庭”,与太太恋情当选2006“中国十大爱情故事”等;受到了广东省政协副主席蔡东士,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林雄,副省长雷于蓝,原中共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中央综治委副主任陈翼平,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等领导的接见。

2019年5月,荣获2019年“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称号。

2020年5月,获得2019年第四季度“广东好人”荣誉称号。

经典语录

“这个世界上的成功有很多种,不仅仅是官位多高、财富有多少。在我看来,有一份追求,人生就很伟大了。我不期望帮到很多人,我觉得1年帮1个人,30年帮30个人也一样很‘伟大’。”

“‘阳光下之家’的机构很小,不能帮到每一个人,我们是想把爱传递给别人,希望别人再把爱传递下去给更多的人,这也是我们的服务理念。感恩会让一个人走得更远。”

“ 在志愿服务方面,我有两个底线:第一就是不去欺骗别人的钱,第二就是没有能力驾驭‘阳光下之家’阳光、执着地走下去时,就不要乱花社会的钱。”

“对于将来,我期望能成立一家以普法书籍、纪录片、微电影、励志演讲和品牌加盟等方式,专门为更生人士提供法制宣传、励志帮教和再就业的社会企业,把阳光下之家打造成中国最知名的民间公益机构,成为传播爱心、公益、法治、和谐的精神文化品牌。”

机构介绍

阳光下之家服务成绩

到2018年6月为止,王金云及其团队成员被邀请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学校、工厂等单位现身说法和作法制宣传讲500多场次,累计有200多万人次听过他的法制宣传演讲,并向听众发放了20多万份法制宣传资料;共接听热线电话和回复电子邮件60000多个(封);组织向监狱服刑人员赠书2.5万多册,他个人赠书4000多册;收到失足者及其亲属来信5000多封,回信6000多封;已帮助160多名出狱人员找到了工作,他们中无一人重犯罪;还帮助900多人走出了服刑的阴影;劝服60名犯罪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劝导700多人放弃了犯罪或重犯罪的念头等。此共费了王金云和太太500多万元积蓄。阳光下之家暂不接受社会的捐赠,其经费全部来源于王金云个人积蓄及其控股公司的投入,以及他个人文化产品销售和稿费的部分收入。现在,王金云每年还要为“阳光下之家”投入50多万元。

阳光下之家服务目标

在2008年9月到2013年9月的第二个5年计划中,阳光下之家将完成在北京、上海重庆武汉等城市开设分支机构,在深圳建立一个阳光下安置帮教基地,同时力争申请成立一个非公募基金会——阳光下爱心帮教基金会。

阳光下之家的终极目标是:把阳光下之家打造成中国最知名的帮教出狱人员融入社会的民间公益机构,把阳光下之家的理念和服务传播成为一种爱心、公益、法治、和谐的精神文化品牌。为了帮助更多的失足者,如何将“阳光下之家”这份公益事业继续经营下去,王金云有一个更高的愿望,他把“阳光下之家”的英文“HOMINSUN”注册了品牌,他要创建一个与车有关的网络平台,把它做成“社会企业的华为”,计划帮扶一千名出狱人员成功创业。

阳光下之家服务项目:1.投案自首及预防犯罪服务;2.监狱帮教及亲属服务;3.就业安置及职业发展服务;4.社区矫正及志愿者服务;5.法制宣传及心理疏导服务;6.中途宿舍服务。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王金云本身也走过一段人生的弯路,走出高墙后,找工作比较艰难,创业中遇到了许多的挫折,尽管最后他成功了。因此,他深知一个刑满释放人员开始新生活的不易,以及帮助其顺利溶入社会不只是对他们好,也是对我们每个人好,于是他依靠个人力量创办了国内首个刑满释放人员帮教中心“阳光下之家”,自2003年开始,累计共花费了他500多万元积蓄。从王金云身上体现出的这种面对挫折不自暴自弃、懂得感恩、顽强执着、积极向上、爱心奉献、用行动诠释使命与责任等精神,正是当代青年应该学习和发扬的。而社会对王金云的宽容也就是对一个群体的尊重,同时他的“成功”也侧面反映出了我国法治与文明建设的成果,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进步,此也是创建和谐社会要大力提倡的。这点是从央视节目中得知的。

家庭生活

2006年2月14日,王金云与网友“江林”在广东举办了简单的婚礼,只发了喜糖却没办酒席,因为他们商量把不办酒席省下来的8万元钱捐赠给了“阳光下之家帮教基金”,用于帮扶出狱者顺利回归社会。2003年8月,刚走出高墙不久的王金云把自己的真实经历和感受写出来上传到网上,此后,一个叫“江林”的网友经常在网上鼓励他。同年9月,王金云创办了国内第一个失足者帮教公益网站“中华失足者热线”,“江林”自始至终支持着他。直到见面,王金云才知道“江林”是个美丽大方的姑娘,她的真名叫蔡玲子。在王金云坚持社会帮教公益事业的十多年时间里,蔡玲子一直在身后默默地支持着他,自2003年以来,共花费了他们夫妇500多万元积蓄。为此,他们夫妇被评为2006年“广东省十大新闻人物”、第四届“深圳十大最具爱心家庭”、2006年“中国十大爱情故事”等。

文学作品

散文集:《十八岁的坦白》

纪实小说:《走出高墙

诗集:《一个情人的自白》

长篇小说:《阳光下》

纪实小说:《投案自首》

公益事业

1999年9月,申请加入深圳南山义工联;

2003年8月,加入深圳南山义工联助学组;

2003年9月,利用打工积蓄创办中国第一个失足者帮教公益网站“中华失足者热线”;

2003年12月,开通深圳第一条失足者心理咨询热线;

2005年1月,申请开通广东第一个失足者心理辅导信箱——深圳市054-12信箱,邮编:518054;

2005年6月,加入深圳市义工联生命之光组、社会调研组(义工编号:13567);

2005年9月,注册成立国内首个刑满释放人员帮教中心——深圳市阳光下之家文化发展中心,简称“阳光下之家”,又称“阳光下之家刑满释放人员帮教中心”;

2005年10月17日,在南山司法所的支持下,自筹20000元作为首笔基金,成立了“阳光下爱心帮教基金”;

2006年4月13日,开通国内首条免费出狱人员就业服务热线;

2008年3月,加入上海市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

2008年12月,成立“阳光下义工队”,个人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超过5000小时;2009年6月,被深圳市邮政局聘为“社会监督员”;

2009年7月,注册成为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注册志愿者”;

2009年8月,注册成为广州2010年亚运会城市志愿者;

2009年12月4日,开通国内首条个人普法热线;

2010年12月4日,开通国内首条投案自首服务热线;

2011年3月,任共青团黄冈市委驻深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2012年3月,创办阳光下之家更生人士(宝安)安置帮教基地;

2012年9月,注册成立深圳市阳光下之家社会帮教服务中心;

2012年11月,“阳光下之家”与西乡街道团工委合作,联合创建了“西乡街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基地”,至2014年,有近千名成功典型案例。

未完待续

人物评价

《宝安日报》栗中西:扫除违法犯罪、弘扬社会正义,需要治安刑侦等刚性警务力量,也需要王金云这样的柔性社会力量。前者彰显的是法治的神圣威严,后者展示的则是人性的悲天悯人。至2015年,王金云在12年的时间劝服53名在逃人员自首,靠的不仅仅是化身正义、严词说教,也靠着一份对犯罪者仓皇无措的心理的准确洞悉,和对犯错者赋予的一种人道主义的真切关怀。现代文明社会认同法律对犯错者的惩戒,也认同宽恕的价值和重生的机会。所以扫除违法犯罪,需要王金云这样的“见义智为”。

广东省司法厅调研员李晓:“王金云是全国普法先进个人,也是我省普法楷模,他创新普法形式,劝服了50多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发挥了社会组织阳光下之家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中的不可替代作用,这种志愿服务的精神是另一种见义勇为,值得肯定和宣扬。”

央视专访

1.2005年5月17日,CCTV-10《当代教育》,题目《痛定后的思索》。

2.2006年12月2日,CCTV-10《讲述》,题目《2006中国十大爱情故事颁奖晚会》。

3.2007年8月30日,CCTV-1《半边天》,题目《阳光下》。

4.2008年5月8日,CCTV-10《半边天》,题目《农村大学生王金云》。

5.2008年8月5日,CCTV-12《大家看法》,题目《两种人生》。

6. 2008年11月13日,CCTV-10 《人与社会》,题目《神秘的网友》,全国超过20家电视台进行了转播。

7.2009年8月16日,CCTV-12《心理访谈》,题目《失足者热线》。

8.2010年4月5日,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题目《7年劝说15名在逃嫌犯自首》。

9.2010年5月19日,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题目《帮教》。

10.2010年9月28日,CCTV-10 《人与社会》,题目《身边好人:王金云》。

11.2011年11月27日,CCTV新闻频道《新闻纪实》,题目《阳光下之家的感召》。

12.2012年1月16日,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一线》,题目《16年后的选择》。

未完待续

媒体采访

报纸(2003-2013)

2003年9月4日《南山日报》,标题《坦陈我的过去》 。

2003年9月14日《深圳法制报》,标题《王金云失足的故事》。

2003年9月14日《深圳法制报》,标题《选择一个后果来承担》。

2003年10月16日《蛇口工人》,标题《一个失足大学生的故事》。

2003年10月19日《深圳法制报》,标题《王金云法制宣传明日启动》 。

2003年11月10日《人民公安报》,标题《我不怕人家知道我坐过牢》 。

2003年12月25日《深圳特区报》,标题《爱让我走出阴影》。

2004年2月28日《深圳特区报》,标题《爱让我走出阴影》。

2004年4月12日《法制日报》,标题《阳光下的心灵洗礼》。

2004年5月31日《广州日报》,标题《首个失足帮教网站举步维艰》。

2004年6月13日《深圳商报》,标题《失足者建“失足者网站”》。

2004年6月14日《文摘报》,标题《失足者建“阳光”网站》。

2004年6月24日《南方工报》,标题《失足者建“失足者网站”》。

2004年6月29日《人民政协报》,标题《阳光:为失足者驱逐“寒冷”》。

2004年9月28日《新闻晚报》,标题《首家失足帮教网站开通》。

2004年10月14日《深圳法制报》,标题《一失足未成千古恨》。

2004年10月20日《安徽新岸》,标题《刑释人员建失足者帮教网站》。

2004年11月13日《深圳晚报》,标题《失足白领:重塑自我参展文博会》。

2004年11月25日《蛇口消息报》,标题《阳光下的足迹——一个失足大学生出狱后的生活历程》。

2004年11月26日《晶报》,标题《骑车南粤行普法帮教》。

2004年12月5日《深圳商报》,标颢《“回头浪子”上街宣传法制》。

2004年12月29日《深圳特区报》,标题《从失足者到帮教者——记深圳首个帮助失足者热线的创办人王金云》。

2004年12月30日《深圳特区报》,标题《网上对话失足青年》。

2005年1月1日《深圳特区报》,标题《失足者帮教网站的启示》。

2005年1月1日《深圳特区报》,标题《诱惑面前,守住法律底线》。

2005年1月10日《深圳特区报》,标题《爱深圳的理由》。

2005年1月28日《广东监狱》,标题《阳光总在风雨后》。

2005年3月3日《新书报》,标题《出售入境手续:大学生进了监狱》。

2005年3月17日《楚天都市报》,标题《阳光下,我的爱情去了又来》。

2005年4月9日《深圳商报》,标题《一段高墙岁月 两段冷暖爱情》。

2005年5月23日《南方都市报》,标题《倾听,用寒冷温暖寒冷》。

2005年7月3日《大墙特刊》,标题《走出高墙,他成了失足者生命中的阳光》。

2005年9月12日《蛇口消息报》,标题《失足大学生倾其所有为普法》。

2005年9月14日《深圳商报》,标题《广东首个刑释解教人员帮教中心成立》。

2005年9月19日《蛇口消息报》,标题《南山福田两地爱心接力——回头浪子结束”黑户”生涯》。

2005年9月26日《大墙特刊》,标题《国内首个刑释解教人员帮教中心成立》。

2005年9月27日《南方都市报》,标题《“失足者热线”专聘刑释人员》。

2005年9月28日《南方都市报》,标题《70刑释人员应聘”失足者热线”》。

2005年9月29日《南方都市报》,标题《六成刑释人员没有工作》。

2005年9月29日《南方都市报》,标题《一失足不应被千古恨》。

2005年9月30日《南方都市报》,标题《九成企业不愿聘用失足者》。

2005年10月1日《南方都市报》,标题《深拟建基地帮助失足者》。

2005年10月18日《蛇口消息报》,标题《深圳首个刑释人员帮教基金成立》。

2005年10月19日《深圳晚报》,标题《民间基金:帮教刑释人员》。

2005年11月5日《晶报》,标题《阳光下凤凰涅盘》。

2005年11月11日《蛇口消息报》,标题《青岛“爱心天使”求助“失足者热线”》。

2005年11月27日香港《成报》,标题《失足者建网站帮失足者》。

2005年12月8日《蛇口消息报》,标题《帮教志愿者王金云--向100所监狱服刑人员赠书10万册》。

2005年12月13日《法制日报》,标题《王金云:”阳光下之家帮教基金”创办人》。

2005年12月15日《蛇口消息报》,标题《王金云候选全国法制新闻人物》。

2005年12月19日《深圳商报》,标题《昔日失足大学生今成热心帮教人》。

2005年12月19日《蛇口消息报》,标题《王金云成功当选全国法制新闻人物》。

2005年12月22日《南方都市报》,标题《刑释青年当选全国十大法制新闻人物》。

2005年12月26日《深圳特区报》,标题《王金云当选中国法制新闻人物》。

2005年12月26日《法制日报》,标题《现身说法 阳光帮教》。

2005年12月27日《蛇口消息报》,标题《南山王金云在人民大会堂受奖》。

2005年12月27日《晶报》,标题《给爱一个机会 爱心就得到生长》。

2005年12月27日《晶报》,标题《助百余失足者找回自我》。

2005年12月27日《南方都市报》,标题《失足青年 回头帮教》。

2005年12月30日《蛇口消息报》,标题《王金云 从失足者到帮教者》。

2006年1月1日《晶报》,标题《帮教路上执着前行》。

2006年1月14日《深圳特区报》,标题《爱在阳光下》。

2006年1月25日《南方都市报》,标题《讨欠遭殴市民捐助杨燕午》。

2006年1月26日《蛇口消息报》,标题《一张回家的车票》。

2006年2月21日《中国商报》,标题《王金云:一位“失足者”的自救和救人》。

2006年2月27日《深圳特区报》,标题《用爱支持他一辈子》。

2006年2月28日《蛇口消息报》,标题《两年多帮230多人走出服刑阴影》。

2006年3月2日《蛇口消息报》,标题《浪子回头金不换》。

2006年3月16日《蛇口消息报》,标题《刑释人员和爱心人士座谈社会帮教》。

2006年3月21日《蛇口消息报》,标题《建议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指导中心》。

2006年3月22日《蛇口消息报》,标题《希望平等就业 实现自食其力》。

2006年3月23日《蛇口消息报》,标题《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指导中心是否可行》。

2006年3月24日《蛇口消息报》,标题《户籍刑释解教人员未现就业难》。

2006年3月27日《蛇口消息报》,标题《帮助”边缘人” 企业有责任》。

2006年3月29日《蛇口消息报》,标题《立法帮助外来刑释解教人员就业》。

2006年3月29日《宝安日报》,标题《帮助失足者走出阴影》。

2006年3月30日《蛇口消息报》,标题《筹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合作网》。

2006年4月14日《蛇口消息报》,标题《国内首条出狱人员就业服务热线南山开通》。

2006年4月14日深圳新闻网,标题《深圳开通国内首条出狱人员就业服务热线》。

2006年4月14日《深圳商报》,标题《国内首条出狱人员就业服务热线开通》。

2006年4月16日《南方都市报》,标题《开热线电话帮出狱人员就业》。

2006年4月17日《中国日报》英文版,标题《Hotline helps people start a new life》。

2006年4月24日《蛇口消息报》,标题《王金云进校园谈“八荣八耻”》

2006年4月24日《南方日报》,标题《给因寒冷而打颤的人温暖 ”阳光下”聚集人生急转弯的网友》。

2006年4月26日《蛇口消息报》,标题《王金云被授予”最具爱心人物”称号》。

2006年4月27日《深圳特区报》,标题《十大爱心人物倡议学丛飞》。

2006年5月11日《南方都市报》,标题《最具爱心物当街举牌叫卖自己》。

2006年5月15日《蛇口消息报》,标题《阳光下之家陷入资金困境》。

2006年5月19日《武汉晚报》,标题《失足者热线资金断吹,帮教事业欲进行到底》。

2006年5月21日《南方都市报》,标题《王金云走进文博会举牌拍卖作品影视改编权》。

2006年5月30日《蛇口消息报》,标题《王金云探视狱中囚》。

2006年9月14日《今日女报》,标题《“阳光下”,“网”住一名美丽姑娘》。

2006年9月25日《南方工报》,标题《回归阳光下,帮众多失足者走出阴影》

2006年10月30日《汕头都市报》,标题《潮汕姑娘蔡玲子牵手回头浪子投身帮教》。

2006年11月3日《深圳晚报》,标题《走出高墙的经典爱情 》。

2006年11月29日《广州日报》,标题《回头浪子建网站帮教失足者》。

2006年12月5日《广州日报》,标题《法制新闻人物王金云现身说法》。

2007年1月8日 《深圳商报》,标题《劝熄70余人的犯罪欲 夫妇候选10大新闻人物》。

2007年1月20日《晶报》,标题《帮助出狱人员重融社会》。

2007年2月10日《深圳商报》,标题《创办首个失足者帮教网站》。

2007年2月10日《深圳晚报》,标题《夫妻双双当选“广东十大新闻人物”》。

2007年2月11日《深圳特区报》,标题《广东十大新闻人物出炉,王金云夫妇当选》。

2007年2月13日《武汉晚报》,标题《出狱义助79名刑释人员就业 王金云感动广东》。

2007年2月28日《深圳晚报》,标题《小夫妻倾力帮扶回头浪子》。

2007年3月12日《深圳商报》,标题《结识失足热线在逃嫌犯自首》。

2007年3月12日《蛇口消息报》,标题《失足少年南山自首》。

2007年3月13日《晶报》,标题《“阳光下之家”帮教一少年来深自首》。

2007年3月14 日《蛇口消息报》,标题《关爱从鹏城延伸到山城》。

2007年3月14日《重庆晚报》,标题《深圳爱心大哥苦劝重庆犯案少年自首》。

2007年3月14日《重庆时报》,标题《受网友感化 潜逃孝子自首》。

2007年3月16日《蛇口消息报》,标题《“谁能救救妈妈的眼睛”》。

2007年3月16日《深圳商报》,标题《失足少年被重庆警方取保候审》。

2007年3月23日《南方都市报》,标题《网上拯救潜逃少年疑犯》。

2007年3月27日《南方日报》,标题《归心最切的浪子》。

2007年3月29日《深圳特区报》,标题《爱心鼓励他勇敢去自首》。

2007年4月22日《重庆时报》,标题《失足娃刚自首 父亲又摔成重伤》。

2007年5月16日《深圳商报》,标题《深圳原创作家群将参加文博会》。

2007年5月27日《重庆时报》,标题《网友致信大学生 失足少年获资助》。

2007年5月30 日《现代教育报》,标题《失足少年“上岸”路漫漫》。

2007年9月18日 《深圳特区报 》,标题《30多个电话劝服抢劫逃犯自首》。

2007年9月18日《南方都市报》,标题《持枪抢劫50万元 逃亡疑犯被劝自首》。

2007年9月18日《深圳商报》,标题《心灵沟通促疑犯自首》。

2007年9月18日《晶报》,标题《30个电话劝说嫌犯自首》。

2007年9月30日《晶报》,标题《6名深圳人有望成为火炬手》。

2007年10月6日《南方都市报》,标题《失足热线 带来阳光》。

2007年10月9日《蛇口消息报》,标题《文明模范层出不穷》。

2007年11月2日《南方工报》,题目《劝服》。

2007年11月20日《晶报》,标题《付出爱和得到爱一样伟大》。

2007年11月25日《深圳商报》,标题 《希望太太成为我的护跑手》。

2007年12月4日《韶关日报》,标题《“传奇浪子”王金云监狱“现身说法”》。

2007年12月4日《南方日报》,标题《昔日阶下囚 今日普法员》。

2007年12月4日《法制日报》,标题《法制新闻人物回监“现身说法”》。

2007年12月4日《深圳商报》,标题《深圳爱心人士韶关帮教》。

2007年12月5日《晶报》,标题《深圳4人候选省“杰青”》。

2007年12月8日《广东监狱》,标题《武江监狱举办“感恩回馈 阳光帮教”活动》

2007年12月9日《韶关日报》,标题《阳光爱心帮教两万失足者》。

2008年1月3日《蛇口消息报》,标题《王金云喜获广东省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

2008年1月9日《深圳特区报》,标题《爱心感言》。

2008年1月13日《深圳晚报》,标题《希望太太成为我的护跑手》。

2008年2月27日《深圳商报》,标题《“他让我懂得人应该感恩”》。

2008年2月29日《晶报》,标题《王金云候选中国网络媒体首届“感动中国人物”》。

2008年3月5日红网,标题《三个人的“雷锋日”》。

2008年3月5日红网,标题《网友建议设立“感动中国人物”基金并出书》。

2008年3月24日《深圳商报》,标题《逃了五年还是觉得自首好》。

2008年3月24日《蛇口消息报》,标题《王金云再次劝导一少年自首》。

2008年3月26日央视网,标题《爱心鼓励犯案少年勇敢去自首》。

2008年4月1日《广州日报》,标题《周三石自首记》。

2007年4月18日《南方都市报》,标题《王金云候选第十届广东省青年五四奖章》。

2008年5月7日《南方日报》,标题《王金云传递奥运火炬世界之窗站》。

2008年5月8日《深圳商报》,标题《王金云:我一直期待这一天的到来》。

2008年5月8日新华社,标题《王金云在传递火炬》。

2008年5月9日《法制日报》,标题《“我要把奥运精神传到高墙里”》。

2008年5月9日《羊城晚报》,标题《王金云:要把奥运精神传到高墙里》。

2008年5月9日《羊城晚报》,标题《昔日曾失足 今朝擎火炬》。

2008年5月9日《南方日报》,标题《“我的奥运情结从监狱开始”》。

2008年5月13日深圳新闻网,标题《深圳火炬手为灾区捐款》。

2008年5月24日深圳新闻网,标题《深圳火炬手为青年突击队志愿者送行》。

2008年7月11日《深圳特区报》,标题《王金云夫妇参加“百户家庭手拉手心贴心关爱行动”》。

2008年7月25日《新闻晚报》,标题《受“阳光下之家”感化 流窜5年后少年犯自首忏悔》。

2008年7月25日《解放日报》,标题《抢劫逃亡五年终自首 失足少年被从轻处罚获缓刑》。

2008年7月29日《广州日报》,标题《自首少年被判三缓三》。

2008年7月30日《青年报》,标题《“就算中奖500万也要自首”》。

2008年8月4日《新民晚报》,标题《逃亡中,他在网上吐露心事》。

2008年8月8日《上海法治报》,标题《逃亡5年后,恐惧在爱心接力中消融》。

2008年10月13日深圳新闻网,标题《上网聊天解心结 抢劫在逃犯南山自首》。

2008年10月14日《南方都市报》,标题《10个月苦心劝说得浪子回头 抢劫嫌疑犯投案自首》。

2008年10月14日《晶报》,标题《曾参与抢劫 受感化来深自首》。

2008年10月14日《深圳商报》,标题《三年前北京犯案 三年后深圳自首》。

2008年10月14日《深圳特区报》,标题《“勇敢承担错误才能为自己换来新生”》。

2008年10月14日《深圳晚报》,标题《在京抢劫潜逃 来深被劝投案自首》。

2008年10月23日《南方日报》,标题《全国志愿者武江监狱帮教》。

2008年10月25日《南方都市报》,标题《从逃亡到入狱 从此他踏实了》。

2008年11月5日《0755消费周刊》,标题《王金云:五年帮教两万多名失足者》。

2008年12月1日《法制日报》,标题《王金云:“普法让我生活得更阳光”》。

2009年3月13日《河南商报》,标题《“张丽能实现梦想,说明社会在进步”》。

2009年3月25日深圳新闻网,标题《深圳失足小伙浪子回头 荣获普法先进个人》。

2009年3月26日《深圳商报》,标题《爱心人物王金云获省普法先进》。

2009年3月26日《蛇口消息报》,标题《王金云再获殊荣》。

2009年4月21日深圳新闻网,标题《抢劫赌场潜逃45月 志愿者助疑犯自首轻判9年》。

2009年4月24日《深圳商报》,标题《听劝自首逃犯 如今即将结婚》。

2009年6月9日《南方日报》,标题《他成功劝说12人投案自首》。

2009年6月30日中国共青团网,标题《精神家园支撑起来的人生》。

2009年10月28日《华西都市报》,标题《千里传爱“阳光下之家”也参与》。

2009年11月7日《天俯早报》,标题《失足青年打“飞的”来帮教》。

2009年11月7日《成都商报》,标题《重返监狱 和服刑人员结对子》。

2009年11月7日《华西都市报》,标题《帮教千名服刑人员 来了886位社会志愿者》。

2009年11月7日《法制日报》,标题《王金云走进监狱面对面帮教服刑人员》。

2009年11月9日《四川日报》,标题《阳光照在走出高墙的人身上》。

2009年12月4日深圳新闻网,标题《王金云开通个人普法专线》。

2009年12月5日《深圳特区报》,标题《让问题青少年少走弯路》。

2009年12月7日《蛇口消息报》,标题《全国法制新闻人物王金云 开通个人普法热线》。

2010年2月25日深圳新闻网,标题《王金云普法热线:劝人自首只是第一步》。

2010年4月2日《深圳特区报》,标题《网聊一年劝服 逃犯终于投案自首》。

2010年4月2日《深圳晚报》,标题《走到阳光下 踏上新生活》。

2010年4月2日《南方都市报》,标题《半年劝说 在逃六年浪子终自首》。

2010年4月2日《广州日报》,标题《在逃六年 昨日自首》。

2010年6月19日《深圳特区报》,标题《深圳郁龙余、张晶荣膺省十大杰出父亲、母亲》。

2010年6月19日《晶报》,标题《广东表彰十大好父亲好母亲》。

2010年6月19日《深圳商报》,标题《深圳两市民榜上有名》。

2010年7月8日《深圳晚报》,标题《逃逸19个月交通肇事者温州自首》。

2010年7月8日《钱江晚报》,标题《15个月劝说 换来今朝自首》。

2010年7月9日人民网,标题《一个肇事逃亡者的漫漫自首路》。

2010年7月9日《温州都市报》,标题《义工劝逃逸18月通缉犯自首 已是第16个劝成案例》。

2010年7月9日《深圳特区报》,标题《千里赶赴温州 陪逃逸者自首》。

2010年7月9日《山西青年报》,标题《司机撞死人逃逸 帮教人员劝说15月后自首》。

2010年8月17日《深圳特区报》,标题《不同的方式,相同的甜蜜》。

2010年9月8日《南方日报》,标题《我梦想能开着宝马去做公益》。

2010年11月22日《深圳新闻网》,标题《深圳义工获颁广州亚运志愿者岗位能手》。

2010年11月26日《蛇口消息报》,标题《王金云获评“广州亚运志愿者岗位能手” 》。

2010年12月1日《深圳特区报》报道,《义工王金云自费服务广州亚运会》。

2010年12月5日《深圳晚报》,标题《“当一个志愿者,是我一生的事业” 》。

2011年1月26日《深圳特区报》,标题《出狱男子无钱回家想抢劫,义工微博求援助其返乡》。

2011年9月12日《晶报》,标题《市民王金云参选伦敦奥运会火炬手》。

2011年11月1日《南方都市报》,标题《“阳光下”劝服抢劫嫌犯自首》。

2011年11月1日《宝安日报》,标题《义工洒“阳光”, 嫌犯昨自首》。

2011年11月1日《深圳特区报》,标题《逃亡路很惶恐,自首时终轻松》。

2011年11月3日《广州日报》,标题《“帮教名人”疏导下,他结束五年逃亡》。

2011年11月3日《法制日报》,标题《普法先进个人王金云8年劝服26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2011年11月4日《晶报》,标题《义工王金云苦口婆心,劝服第27名在逃人员自首》。

2011年11月6日《深圳晚报》,标题《深圳“阳光下之家”今年劝导6名在逃人员自首》。

2011年11月6日,新华社,标题《一个网站,让27名在逃人员幡然悔悟》。

2011年11月7日《南方日报》,标题《“阳光下之家”8年劝服27人投案》。

2011年11月7日《深圳特区报》,标题《小小网站成失足者的“网络家园” 》。

2011年11月7日《羊城晚报》,标题《建个网站,让27名在逃人员悔悟》。

2011年11月7日《南国早报》,标题《“阳光网站”劝服27名在逃人员自首》。

2011年11月7日《辽宁日报》,标题《他的“失足者”热线帮27名在逃人员自首》。

2011年11月7日《海口晚报》,标题《让27名在逃人员幡然悔悟》。

2011年11月9日《甘肃日报》,标题《一家网站,帮助失足者走进阳光》。

2011年11月15日《深圳商报》,标题《两本书引来两段奇缘》。

2011年11月17日《中国日报》,标题《Leaving shadow of crime behind》。

2011年11月21日《每日新报》,标题《“阳光下”王金云的救赎》。

2011年12月3日《深圳特区报》,标题《通话近百次,义工劝疑犯自首》。

2011年12月25日《南方日报》,标题《本报记者今日,陪同其去自首》。

2011年12月25日《南方日报》,标题《杀人嫌疑犯的自我救赎之路》。

2011年12月26日《南方日报》,标题《“哥,我已在派出所门口” 》。

2011年12月26日《羊城晚报》,标题《川男少年时赴疆淘金刺死一人,逃亡16年后深圳自首》。

2011年12月26日《京华时报》,标题《他带31名在逃人员走进“阳光下” 》。

2011年12月26日《京华时报》,标题《劝人进监狱,这个工作肯定难做》。

2011年12月26日《南方都市报》,标题《失手捅死人 逃亡15年自首》。

2011年12月26日《蛇口消息报》,标题《在逃16年嫌犯,在王金云劝服下自首》。

2011年12月26日《深圳特区报》,标题《义工劝说鼓励,逃犯投案自首》。

2011年12月26日《深圳晚报》,标题《“淘金工”杀人15年后自首》。

2011年12月26日《晶报》,标题《王金云又劝服一在逃人员自首》。

2011年12月26日《深圳商报》,标题《杀人逃亡十五年,圣诞节南山自首》。

2011年12月27日《南方日报》,标题《知情不报?民间“劝投”遇争议》。

2011年12月27日《中国青年报》,标题《深圳一公益组织8年劝说31名逃犯投案》。

2011年12月28日《南方日报》,标题《陈阳昨晨离穗,一路惦记王老师》。

2011年12月29日《南方日报》,标题《不要英雄主义,要保护好自己》。

2011年12月29日《新疆都市消费晨报》,标题《新疆一在逃16年嫌犯,通过“民间劝投”在深圳自首》。

2012年1月9日《楚天都市报》,标题《湖北老乡王金云和他的帮教长征》。

2012年1月10日《楚天都市报》,标题《我会一个又一个八年坚持下去》。

2012年1月10日《楚天都市报》,标题《两名获助者眼中的王金云》。

2012年1月11日《楚天都市报》,标题《警民合作的成功范例和创新》。

2012年1月11日《楚天都市报》,标题《这是另一种见义勇为》。

2012年1月11日《楚天都市报》,标题《他热情务实有担当》。

2012年1月11日《楚天都市报》,标题《“一定要支持他” 》。

2012年1月11日《楚天都市报》,标题《一根枝条的力量》。

2012年1月12日《楚天都市报》,标题《希望社会出现更多的“王金云” 》。

2012年1月12日《楚天都市报》,标题《大道不孤》。

2012年1月14日《楚天都市报》,标题《王金云是我省帮教工作的榜样》。

2012年1月21日《南方都市报》,标题《150张贺卡寄往监狱或看守所》。

2012年1月28日《南方日报》,标题《想写歌拍电影 拓展帮教形式》。

2012年3月25日《南方日报》,标题《迷网络赌博挪用公款9万元 逃亡6月终自首》。

2012年3月26日《深圳特区报》,标题《王金云:劝服第33名逃犯自首》。

2012年3月26日《深圳晚报》,标题《阳光下之家团队劝导又一在逃疑犯自首》。

2012年3月26日《晶报》,标题《王金云劝服又一在逃人员到宝安警方自首》。

2012年3月26日《南方都市报》,标题《福建案犯深圳自首》。

2012年3月27日《宝安日报》,标题《“阳光下之家”宝安安营扎寨》。

2012年4月24日《南方日报》,题目《让更多失足者走出心灵阴霾》。

2012年6月4日《深圳晚报》,标题《自首前一天签下出狱就业协议》。

2012年6月4日《宝安日报》,标题《微博互动,唤得浪子回头》。

2012年6月5日《南方日报》,标题《自首前他签下出狱就业协议》。

2012年6月19日《深圳特区报》,标题《做到清新务实创新》。

2012年6月20日《深圳特区报》,报道《公益金百万行 昨收捐款百余笔》。

2012年6月21日《深圳特区报》,标题《用爱心感召更多人参与》。

2012年7月2日《宝安日报》,标题《网友微博热议“阳光达人”》。

2012年7月4日《深圳特区报》,标题:《各界人士欢聚 助力爱心行走 》。

2012年7月9日《深圳特区报》,标题《各界人士盛赞“百万行”》。

2012年9月27日《宝安日报》,标题《9年“热恋”帮教“修成正果”》。

2012年9月28日《华商报》,标题《28岁勉县男子坐牢10年 出狱113天捅死救助站站长》。

2012年10月2日《深圳晚报》,标题《阳光下之家修成正果》。

2012年10月10日《深圳特区报》,标题《“阳光下之家”:劝导失足者奔向光明》。

2012年10月15日《晶报公益周刊》,标题《“我们是在阳光下生活的一家人”》。

2012年10月17日《宝安日报》,标题《宝安区西乡街道已完成所有社区义工站挂牌》。

2012年10月26日《南方都市报》,标题《NGO注册一个月 劝服杀人犯自首》。

2012年10月26日《晶报》,标题《嫌犯逃亡12年自首》。

2012年10月26日《深圳晚报》,标题《阳光下之家让我 看到生活的希望》。

2012年10月26日《宝安日报》,标题《志愿者帮扶 终结他12载逃亡生涯》。

2012年11月12日《南方都市报》,标题《爱心唤回亲情 舅舅接她回家》。

2012年11月22日《宝安日报》,标题《西乡建教育基地,预防青少年犯罪》。

2012年11月26日《法制日报》,标题《王金云花费100多万元义务普法劝服38名在逃人员自首》。

2012年12月4日《南方日报》,标题《刑满人员现身说法警示社区青少年》。

2012年12月10日《宝安日报》,标题《 3年多帮扶35名“浪子”回头》。

2012年12月24日《南方都市报》,标题《杀人后逃亡19年 被志愿者说服自首》。

2012年12月24日《深圳晚报》,标题《杀人潜逃18年后他昨选择自首》。

2012年12月24日《宝安日报》,标题《不堪煎熬 了结18年逃亡路》。

2012年12月24日《新快报》,标题《亡命天涯18年杀人疑犯自首》。

2012年12月28日《南方都市报》,标题《由NGO劝服杀人疑犯自首说起》。

2012年12月29日《宝安日报》,标题《鲁毅批注本报四篇报道》。

2013年1月3日《深圳特区报》,标题《社会组织蓬勃发展 改善城市治理格局》。

2013年1月17日《宝安日报》,标题《高墙内,他想编本说法教材》。

2013年1月19日《晶报》,标题《背负命案潜逃的那些日子》。

2013年1月22日《宝安日报》,标题《“阳光下之家”为他带来编书资料》。

2013年3月15日《深圳特区报》,标题《更新“失足者”的颜色》。

2013年3月27日《深圳特区报》,标题《王金云:梦想让我跌倒了再奋起》。

2013年4月2日《新快报》,标题《王金云:劝服41名在逃人员自首 》

2013年4月11日《深圳晚报》,标题《爱如火焰点燃激情 爱如潮水生生不息》。

2013年4月14日《深圳特区报》,标题《志愿服务之风吹遍鹏城》。

2013年4月26日《深圳特区报》,标题《“深圳,让我们的梦想延续放大”》。

2013年5月7日《南方日报》,标题《美丽中国梦 青春西乡行》。

2013年6月6日《宝安日报》,标题《出狱后想回家却为路费发愁》。

2013年6月28日《南方都市报》,标题《三个小步走激活社会组织》。

2013年第2期《环球慈善》,标题《王金云:建立“阳光下之家”》。

2013年7月9日《杭州日报》,标题《阳光下之家》。

2013年8月12日《晶报》,标题《更生群体不应是社会的另类》。

2013年8月12日《人民网》,标题《阳光下之家:让失足者重新拥抱阳光》。

2013年8月14日《南方都市报》,标题《刑满释放人员不满常被警方查证 连续恐吓5航班》。

2013年8月15日《宝安日报》,标题《“阳光下之家”带他走出阴霾》。

广播电视(2003-2012)

2004年6月6日,南方电视台《今日一线》,题目《阳光总在风雨后》。

2004年6月17日,湖南卫视《晚间新闻》,题目《阳光下》。

2004年9月30日,福建人民广播电台《连线九州》。

2004年10月25日,司法部电视专题片《惩罚与矫正——中国监狱概述》。

2004年12月30日,深圳新闻网《市民论坛》,题目《如何做一个守法公民》。

2005年3月9日,深圳新闻网,题目《王金云:为高墙内外的人做点事》。

2005年5月17日,中央电视台《当代教育》,题目《痛定后的思索》。

2005年9月15日,深圳广播电台《新闻调查》,题目《让阳光照耀所有的心灵》。

2005年9月15日,深圳电视台公共频道《新闻广场》。

2005年9月21日,天津交通台《夜访百家》。

2005年9月21日,中国教育电视台《国视资讯》,题目《走出高墙,走进阳光》。

2005年9月29日,深圳电视台公共频道《新闻广场》。

2005年9月29日,凤凰卫视《凤凰快报》。

2005年10月29日,南方电视台《今日一线》,题目《出狱后 你会想起谁》。

2005年11月5日,广东电视台《广东卫视新闻》。

2005年11月30日,广东卫视《社会纵横》,题目《出狱后的出路》。

2005年12月3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人物》,题目《王金云 走出监狱》。

2006年12月,广东卫视《第一访谈》,题目《一个囚犯大学生的故事》。

2006年1月18日,深圳电视台《第一现场》,题目《“阳光下”的回归》。

2006年5月1日,深圳卫视,主题《第三届关爱行动颁奖晚会》。

2006年5月26日,北京新闻广播《新闻天天谈》。

2006年8月17日,宝安电视台,题目《走出高墙之后(上)》。

2006年8月18日,宝安电视台,题目《走出高墙之后(下)》。

2006年12月2日,中央电视台《讲述》,主题《2006中国十大爱情故事颁奖晚会》。

2007年2月11日,广东卫视,主题《2006广东省十大新闻人物颁奖晚会》。

2007年3月11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第一现场》,题目《迷途知返 失足少年投案自首》。

2007年3月12日,奥一网,题目《少年逃犯与爱心人士网聊后自首》。

2007年7月1日,广东卫视《与法同行》,题目《阳光下的自首》。

2007年8月30日,中央电视台《半边天》,题目《阳光下》。

2007年9月17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第一现场》。

2007年9月17日,深圳电视台公共频道《新闻广场》。

2007年9月18日,深圳电视台公共频道《新闻广场》。

2007年9月24日,南方电视台《今日一线》,题目《苦口婆心 劝自首》。

2007年11月11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第一现场》,主题《火炬手揭晓》。

2007年11月16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第一现场》,主题《奥运会倒计时》。

2007年11月24日,深圳卫视《饭没了秀》,主题《可口可乐奥运火炬手颁奖晚会》。

2007年12月4日,广东卫视《广东卫视新闻》,题目《爱心帮教》。

2007年12月10日,南方电视台《今日一线》。

2007年12月20日,21CN《视频新闻》,题目《王金云:挽救失足青年的引路人》。

2008年1月27日,深圳卫视《大爱无疆》,题目《阳光下的守望》。

2008年4月13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第一现场》,题目《深圳又有四名火炬手获奥组委确认》。

2008年4月15日,东方卫视《真情实录》,题目《他送逃犯回家》。

2008年5月7日,深圳卫视《深视新闻》。

2008年5月8日,CCTV-10《半边天》,题目《农村大学生王金云》。

2008年5月8日,深圳电视台体育频道,题目《火炬传递直播》。

2008年5月8日,广东电视台体育频道,题目《火炬传递直播》。

2008年5月8日,广东电视台新闻频道,题目《火炬手王金云》。

2008年5月13日,深圳新闻网,题目《火炬手向灾区献爱心》。

2008年6月1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第一现场》,题目《为了灾区儿童的微笑》。

2008年7月13日,广东电视台公共频道,题目《阳光下的守望》。

2008年8月5日,CCTV-12《大家看法》,题目《两种人生》。

2008年10月13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第一现场》。

2008年10月13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1时间》。

2008年11月13日,CCTV-10《人与社会》,题目《神秘的网友》,20多家电视台进行了转播。

2008年11月20日,安徽卫视,题目《神秘的网友》。

2009年3月2日,江西卫视《传奇故事》,题目《抢劫在逃四年 被王金云劝自首》。

2009年8月16日,CCTV-12《心理访谈》,题目《失足者热线》。

2009年8月18日,新华社,题目《昔日的罪犯 今日的英雄》。

2009年11月4日,武汉教育电视台,题目《神秘的网友》。

2009年11月6日,四川电视台,题目《千名服刑人员社会帮教日活动》。

2010年4月4日,南方电视台《今日一线》,题目《王金云曾劝说15名在逃嫌犯自首》。

2010年4月5日,深圳新闻网,题目《记录王金云劝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全过程》。

2010年4月5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题目《7年劝说15名在逃嫌犯自首》。

2010年4月7日,南方电视台《拍案惊奇》,题目《逃犯归案记》。

2010年4月8日,湖南电视台《播报多看点》,题目《我做劝服志愿者的日子》上集。

2010年4月9日,湖南电视台《播报多看点》,题目《我做劝服志愿者的日子》下集。

2010年5月9日,广西电视台《让爱住我家》,题目《高墙内外的爱》(1)。

2010年5月10日,广西电视台《让爱住我家》,题目《高墙内外的爱》(2)。

2010年5月11日,广西电视台《让爱住我家》,题目《高墙内外的爱》(3)。

2010年5月12日,广西电视台《让爱住我家》,题目《高墙内外的爱》(4)。

2010年5月13日,广西电视台《让爱住我家》,题目《高墙内外的爱》(5)。

2010年5月14日,广西电视台《让爱住我家》,题目《高墙内外的爱》(6)。

2010年5月19日,CCTV《新闻直播间》,题目《帮教》。

2010年6月12日,广西电视台《法治最前线》,题目《高墙内外的爱》(上)。

2010年6月13日,广西电视台《法治最前线》,题目《高墙内外的爱》(下)。

2010年6月20日,南方电视台综艺频道,题目《广东十大杰出父亲母亲颁奖典礼》。

2010年6月26日,广东电视台珠江频道,题目《广东十大杰出父亲母亲颁奖典礼》。

2010年7月8日,浙江卫视《新闻直通车》,题目《交通肇事逃逸18月,被义工劝服自首》。

2010年7月16日,江西萍乡电视台《萍乡新闻》,题目《王金云赴萍乡考察安置帮教工作》。

2010年11月28日,广州电视台《夜间新闻》,题目《深圳义工王金云获颁亚运志愿能手》。

2011年11月3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第一现场》,题目《逃亡路惶恐伶仃 义工劝投嫌疑人》。

2011年11月6日,河北卫视《午间视野》,题目《王金云刑满释放开帮教中心“阳光下之家”点亮新生路》。

2011年11月6日,宝安电视台《法治宝安》,题目《第28个服务对象》。

2011年11月7日,江西卫视《网罗天下》,题目《一个网站,让27名在逃人员幡然悔悟》。

2011年11月7日,吉林卫视《新闻热图》,题目《一个网站,让27名在逃人员幡然悔悟》。

2011年11月13日,广东电视台新闻频道《第一访谈》,题目《王金云:高墙内外的阳光》。

2011年11月16日,南方电视台经济频道《拍案惊奇》,题目《逃犯自首全记录》。

2011年11月27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纪实》,题目《阳光下之家的感召》。

2011年12月2日,深圳电视台公共频道《新闻广场》,题目《春风化雨破坚冰 在逃男今日终自首》。

2011年12月5日,广东卫视《广东新闻联播》,题目《深圳义工王金云8年劝服30名犯案在逃人员自首》。

2011年12月25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第一现场》,题目《潜逃十五年 ,念亲情今日自首》。

2011年12月25日,南方电视台《今日一线》,题目《逃亡十六年,今日投案自首》。

2011年12月25日,广州电视台《夜间新闻》。

2011年12月26日,深圳电视台公共频道《18点新闻》,题目《民间劝逃有实效 ,15年逃犯今自首》。

2012年1月11日,广东电视台珠江频道《午间说法》,题目《逃犯的新生》。

2012年1月16日,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一线》,题目《16年后的选择》。

未完待续(仅收集部分报道,根据阳光下之家官方微博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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