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堂

更新时间:2022-11-17 16:02

王金堂(1934.4-2003.7.29),男,山东日照人。1952年参加革命工作,195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03年7月29日在兰州逝世,享年70岁。

人物生平

王金堂,1934年4月生于山东日照。

1952年4月参加革命工作,195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52年4月在大连石油七厂技校学习,当过蒸馏车间工人。

1955年10月在北京燃料工业部干部学校俄语班学习。

1956年5月在苏联莫斯科炼油厂学习。历任大连石油七厂生产组长,兰州炼油厂工段长、党支部书记、车间主任、调度室主任、生产指挥部副主任、机关党总支书记,石油部湖北荆门炼油厂开工组组长,中共兰州炼油厂委员会委员、常委,厂革委会委员、常委、副主任,中共兰州炼油厂委员会副书记,援助柬埔寨炼油厂专家组组长,兰州炼油厂党委副书记、革委会主任、党委书记兼革委会主任。

1981年9月至1982年7月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83年4月任中共甘肃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中共甘肃省委常委,副省长、党组成员兼省公安厅厅长、党组书记。

1992年3月任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同年3月至7月在中央党校省部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学习。1992年12月经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由国务院授予公安副总警监警衔。

1993年1月甘肃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王金堂是中国共产党十三大代表。

2003年7月29日在兰州逝世,享年70岁。

相关作品

总结推广经验,弘扬主人翁精神——市委书记王金堂同志在全市职工劳模表彰会上的讲话[J].兰州工运,1989,(第5期).

切实加强领导编好《兰州市志》——王金堂同志在兰州市地方志工作会上的讲话[J].兰州古今,1988,(第1期).

社会评价

《甘肃日报》:

王金堂同志的一生,是勤勤恳恳为人民奉献的一生。他始终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忠诚党的事业。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探索,不断进取,从一名普通工人成长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在不同的岗位、不同的时期,都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甘肃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王金堂同志性格秉直,待人诚恳,襟怀坦荡,光明磊落,严于律己,坚持原则,谦虚谨慎,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平易近人,勤政廉洁,生活俭朴,不谋私利,严教子女,表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党性原则和崇高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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