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20 10:19
弘治十四年(1501)举人,正德三年(1508)进士,授邵武知县。升任工部都水司主事,出辖徐沛闸河。
正德十一年(1516),织造太监史宣过其辖地,索要挽夫千人,沛县知县胡守约给他五百人。史宣大怒,亲自到沛县捕吏,王銮帮助胡守约与史宣对抗。史宣诬陷他们,上奏朝廷,打入诏狱。以言官论救,胡守约罢官,王銮输赎还职。王銮分司南旺,又诛杀太监廖堂的侄儿廖鹏的同党。历任工部都水司郎中。
嘉靖初年,升任武昌府知府。镇守太监李景儒每年进贡鱼鲊多科率,王銮上疏请求罢免。楚王府征税,茶商重困。王銮认为税当归官,与楚王力争,楚王诋毁王銮毁辱亲王。王銮于是请求终养,不待答复就归乡了。后吏部坐以擅离职守,罢免了他的官职。
子:王范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