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11 14:22
王雄文,男,汉族,湖南长沙人,1975年10月出生,1996年12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96.12-1998.06 长沙市开福区霞凝乡政府干部;
1998.06-2000.03 长沙市开福区霞凝乡乡长助理;
2000.03-2000.09 长沙市开福区霞凝乡副乡长;
2000.09-2001.09 长沙市经济开发区综合治理处副处长、新港镇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2001.09-2002.12 长沙市开福区新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2.12-2005.07 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5.07-2006.03 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镇党委书记、开福区青竹湖外商城管委会副主任(兼);
2006.03-2007.11 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开福区青竹湖外商城管委会副主任(兼);
2007.11-2011.06 长沙市雨花区政府副区长;
2011.06-2012.11 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区城建投公司董事长;
2012.11-2015.04 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区长、区行政学院第一院长;
2015.04-2016.07 中共长沙市天心区委副书记、区委党校校长;
2016.07-2016.11 中共宁乡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代县长;
2016.11-2017.12 中共宁乡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2017.12-2021.07 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2021.07-2021.10 中共浏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2021.10- 中共浏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中国共产党长沙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2021年10月23日,浏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任命王雄文当选浏阳市人民政府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