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

更新时间:2024-06-17 20:44

玛曲县,隶属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位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西南部,青藏高原东端,三省交界处,黄河第一弯曲部。地处东经100°45′45″~102°29′00″,北纬33°06′30″~34°30′15″之间。东北以西倾山为界与碌曲县接壤,东南与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阿坝县为邻,西南、西北分别与青海果洛藏族自治州久治县甘德县玛沁县毗邻,北接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全县总面积10190平方公里,海拔3300-4806米,年平均气温2.9℃,平均降水量为611.9毫米,气候寒冷阴湿,无绝对无霜期。截至2021年10月,玛曲县下辖6个镇、2个乡及1场1站41个行政村。

历史沿革

玛曲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后汉书》记载:西周穆王时,西征犬戎获其五王,又获四白鹿。《安多政教史》、《西藏王统记》亦称:占据高原三峰者藏族六大姓之一,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羌)印迷所属玛柯(河曲)部繁衍于此。

春秋战国时,董氏后裔已发展成许多部落。

秦时仍属董氏控制。

三国时,河曲之地属迷唐羌分支和夷之地。

晋、南北朝时,黄河首曲属党项弥药地区。

隋时大部属河源郡。

唐时为吐蕃将军悉参(节度使)多弥卫(卫府设在河曲)属同恰(州)九州六部之一的玛柯董氏(党项遗部)。

宋时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地区。

元时为吐蕃等处宣慰司之脱思麻路,此地仍称岭地。

明朝时,除卓格尼玛属陕西都司洮州卫外,其余岭地均属朵甘都司赞善王分地的巴西诸部。

清时属蒙古厄鲁特部。清雍正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夏河拉卜楞寺院在河曲组成第一个流官制部落--欧拉部落。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河曲南北尽归拉卜楞寺管辖。

民国十七年(1928年)属甘肃省夏河县,但其政令唯有通过拉卜楞寺院才能在河曲各部施行。

1949年9月18日,夏河县解放以后,为夏河县第七区。

1953年3月中共欧拉工委、欧拉行政工作组正式进入黄河第一弯开展工作,是年9月改为玛曲工委和玛曲行政委员会。

1959年1月1日,玛曲、碌曲合并,称洮江县;1962年1月1日,撤销洮江县,恢复玛曲、碌曲两县建置。

行政区划

截至2021年10月,玛曲县下辖6个镇、2个乡及1场1站41个行政村,乡镇分别为:尼玛镇曼日玛镇阿万仓镇齐哈玛镇采日玛镇欧拉镇欧拉秀玛乡木西合乡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玛曲县位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西南部,青藏高原东端,三省交界处,黄河第一弯曲部。地处东经100°45′45″~102°29′00″,北纬33°06′30″~34°30′15″之间。东北以西倾山为界与碌曲县接壤,东南与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阿坝县为邻,西南、西北分别与青海果洛藏族自治州久治县甘德县玛沁县毗邻,北接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全县总面积10190平方公里。

地形地貌

昆仑山系之阿尼玛卿雪山(积石山),从西向东横贯县境中部。西秦岭山系之西倾山从北向南绵延进入县境北部,形成了玛曲西北高,东南低,由西北向东南高度递减的地势。境内海拔在3500~3800米之间,峰巅嵯峨起伏,重峦峭拔,沟壑纵横,河流湍急。东南为黄河二级阶地,地表平坦。

气候

玛曲县气候属明显的高原大陆性高寒湿润区,高寒多风雨(雪),无四季之分,仅有冷暖之别。冷季长达314天,漫长而寒冷;暖季51天,短暂而温和。雨水集中,日照充足,辐射强烈,无绝对无霜期。年平均气温1.2℃。牧草生长期190天。年平均日照26912小时,日照率为61%,牧草生长期平均日照55~68小时。

自然资源

水电资源

玛曲县占居黄河九曲之首曲,水能资源十分丰富,理论蕴藏量为151.7万千瓦,占全州水能总蕴藏量的42%,只开发了0.2%;黄河从青海省久治县门堂乡流入我县木西合乡境内,流程达433公里,占黄河在甘肃段总流程的59%。黄河流入我县境内时的水流量占黄河总流量的20%,出境时水流量增加到65%,黄河在玛曲段的补充水量占黄河总水流量的45%,年入境水量为137亿立方米,出境水量为164.1亿立方米,年产自表水27.1亿立方米。玛曲县境内黄河支流众多,主要的一级支流有28条,二级支流有300多条,湿地面积达562.5万亩。

药材资源

玛曲县有39科、100属、151种野生药用植物,其中分布面积广、数量多、药用价值及经济价值高的有冬虫夏草、水母雪莲、甘肃贝母、列香杜鹃、列吐羌活、唐古特大黄、多花黄芪、甘青乌麻花艽等20余种。

矿产资源

玛曲县已探明的有金、铁、铜、锡、钼、钨等金属矿和泥炭、大理石等非金属矿。

人口民族

玛曲县,总人口为5.49万(2011年),有藏族、回族、东乡族土族保安族、满族、蒙古族、撒拉族等民族。藏族人口占大多数。

2017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为5.7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4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1.44‰。其中:城镇人口1.63万人,城镇化率28.1%。0—14岁人口1.24万人,占全部人口的21.42%;15—64岁人口4.05万人,占全部人口的69.95%;65岁及以上人口0.50万人,占全部人口的8.64%。

根据玛曲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玛曲县常住人口为57076人。

交通运输

玛曲县有两条公路(尕玛路和两阿路)与国道213线贯通。玛曲县建成郎玛公路、尕玛公路、玛阿公路、黄齐公路、扎西公路、阿木公路、洛久公路等7条公路,实现了乡乡通公路。

政治体制

县委书记:才让扎西

县委副书记、县长:杨智明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梅虎林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付杰堂(挂职)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旦正才让

副县长:黑日布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杨小军

副县长:王登辉

副县长:李建新

副县长:刘恒贝(挂职)

副县长:道吉才让

参考资料(截止到2024年3月)

经济概况

综述

2011年,玛曲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5028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2010年增长5.5%。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2973万元,比2010年增长6.5%;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45118万元,比2010年增长1.2%;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36937亿元,比2010年增长9.2%。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8.7%,对GDP的贡献率为35.5%;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9.2%,对GDP的贡献率为8.1%;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2.1%。对GDP的贡献率为56.4%。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9.7比36.8比33.5,调整为28.7比39.2比32.1。

2011年,玛曲县完成大口径财政收入19529万元,比2010年增加2150万元,增长12.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878万元,占完成大口径财政收入的55.7%。财政支出76271万元,比2010年多支33134万元,比2010年增长76.8%。

2017年,玛曲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27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实际增长0.1%。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6亿元,增长6.9%;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2.1亿元,下降5.9%;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7.17亿元,下降2.5%。三次产业结构比由上年的34.5:17.6:47.9,调整为39.3:13.8:46.9。第一产业比重上调4.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降低3.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下调1个百分点。按年平均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达到26471元,比上年增加714元。

2017全年完成大口径财政收入1.71亿元,比上年超收0.1亿元,增长6.2%;其中国税部门累计完成0.41亿元,地税部门累计完成0.48亿元。财政支出17.74亿元,比上年超支2.76亿元,增长18.4%。

2017年,全县共组织施工项目106个,其中:新开工项目75个,续建项目31个。

2020年,玛曲县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16378万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下降2.4%。

第一产业

2011年,玛曲县总增各类牲畜284759头、只,总增率27.09%,比2010年提高1.02个百分点;出栏各类牲畜295884头、只,出栏率28.15%;商品出栏各类牲畜280089头、只,商品率26.65%。

2011年,玛曲县肉类总产量14527吨,比2010年增长8.7%。其中,牛肉产量11305吨,比2010年增长11.7%;羊肉产量3222万吨,比2010年下降1.1%。2011年末牛存栏511454头,比2010年下降2.9%;羊存栏507213头,比2010年增长0.9%。羊毛产量507.2吨,比2010年增长0.9%。牛奶产量34869吨,比2010年增长0.3%。

2017年,全县总增各类牲畜31.59万头、只,总增率32.78%,较上年提高1.77个百分点;出栏各类牲畜41.47万头、只,出栏率43.04%,提高4.55个百分点;商品出栏各类牲畜39.31万头、只,商品率40.8%,提高4.35个百分点。完成成畜保活率97.37%,提高0.2个百分点;年末存栏各类牲畜89.32万头、只,下降7.3%。

2017全年肉类总产量19993.41吨,较上年增长7.16%。其中,牛肉产量15349.83吨,增长6.97%;羊肉产量4643.58吨,增长7.8%。年末牛存栏43.49万头,下降6.58%;羊存栏43.44万头,下降8.38%。羊毛产量434.39吨,下降8.38%。牛奶产量34703.18吨,下降7.04%。

第二产业

2011年,玛曲县全部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44763万元,比2010年增长1.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39053万元,比2010年下降1.1%。在规模以上工业中,股份制企业实现增加值36673万元,比2010年下降4.2%,私营企业实现增加值2380万元,比2010年增长90.5%。

2017全年全部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2.0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较上年下降6%,增速低于目标任务14.6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1.52亿元,下降7.9%,增速低于目标任务16.5个百分点。在规模以上工业中,股份制企业实现增加值1.35亿元,下降9.76%,私营企业实现增加值0.16亿元。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0.54亿元,增长0.7%。

2017全年黄金生产企业生产黄金1765公斤,与上年同期少产45.8 公斤,下降2.59%;规模以上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鲜冻畜肉5265吨,较上年少产1292.2吨,下降19.7%。

2017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完成增加值492万元,较上年下降0.8%。

第三产业

2011年,玛曲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0049万元,比2010年增长16.3%。按销售地区统计,城镇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5433万元,比2010年增长11.35%,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6.98%;乡村实现消费品零售额4616万元,比2010年增长17.07%,占23.02。按行业统计,批发零售贸易业实现零售额17285万元,比2010年增长11.87%,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6.21%;;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额2764万元,比2010年增长17.52%,占13.79%。

2011年,玛曲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95872万元,比2010年增加19897万元,比2010年增长26.19%;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36841万元,比2010年增加5639万元,比2010年增长18.07%。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34977万元,比2010年增加3727万元,比2010年增长11.93%。

2017年,全县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2亿元,较上年增长6.1%,增速低于目标任务3.9个百分点。

按销售地区统计,城镇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72亿元,增长6.3%,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3.1%;乡村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亿元,增长5.7%,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6.9%。

按行业统计,批发零售贸易业实现零售额2.93亿元,增长6%,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8.9%;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额0.78亿元,增长6.7%,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1.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现增加值0.05亿元,增长5.4%;批发和零售业实现增加值0.66亿元,增长10%;住宿和餐饮业实现增加值1亿元,增长12.5%;金融业实现增加值0.64亿元,增长0.9%;营利性服务业实现增加值0.36亿元,下降12.1%;非营利性服务业实现增加值4.38亿元,下降7%。

截止2017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17.88亿元,较上年减少1.28亿元,下降6.7%;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7.48亿元,减少0.46亿元,下降5.9%。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10.35亿元,增加0.14亿元,增长1.3%。

截止2017年末,全年接待游客60.66万人次,旅游收入达到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8.8%和15%。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截止2011年底,玛曲县有普通中学两所,小学12所;普通中学专任教师180人,小学专任教师403人;普通中学在校学生1920人,其中女生969人;小学在校学生6399人,其中女生3086人;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8.95%。

截止2017年底,全县有各级各类学校27所,在校学生10247名,其中女7839名。其中:幼儿园13所:县城幼儿园2所、乡镇附属幼儿园7所、行政村幼儿园2所、教学点设学前班2个,在园幼儿1315名,其中女652名。中小学14所:完全小学9所,九年制学校1所,高级中学1所、初级中学1所,教学点2个。在校学生8932名,其中女4777名。其中:小学生5876名,其中女3062名;初中2031名,其中女1094名;高中1025名,其中女621名。全县有教职工876名,其中:幼儿园99名、小学491名、中学286名。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56.74%;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8.98%,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83%;高考录取率达到22.81%,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6.06%;补充教职工128名,其中引进紧缺学科教师59名,招聘特岗教师10名。

科学技术

玛曲县有专业技术人员940人,其中农业技术人员89人。

卫生事业

2011年末,玛曲县有医院、卫生院12所,床位196张,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203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77人,卫生防疫人员26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4.7%,婴儿死亡率23.7%,产妇住院分娩比例74.6%。

截止2017年末,全县有医院、卫生院13所,床位228张,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355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13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8.81‰,婴儿死亡率8.81‰,产妇住院分娩率92.76%。

社会保障

2011年末,玛曲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507人,比2010年末增加15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3171人,比2010年增加55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2679人。有38092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9.2%;17902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11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041万元,比2010年增长16%,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1960万元,比2010年增长27%。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为1831人,发放低保金404万元,比2010年增长10%;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为10108人,发放低保金829万元,比2010年增长8.6%;农村居民得到政府五保救济的人数为433人,发放救济金90.93万元,比2010年增长31.25%。

截止2017年,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1668万元,基金支出133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缴2222万元,基金支出1677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37.13万元,基金支出110万元,失业保险征缴154万元,工伤保险征缴106万元,生育保险征缴44万元,基金支出20.7万元;劳务输转人数1900人,劳务收入0.51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82人,就业技能培训636人,完成率分别为100.53%、115.64%;创业培训45人,完成率112.5%;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7人,完成率113.33%;完全失地牧民参保率达100%;全民参保率达91.82%。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17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944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030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914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342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225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850人。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1041人,参保率96%。全年征缴个人养老保险费213.22万元,为3741名60周岁以上人员发放养老金494万元。

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3066人,增长4.89%,参合率97.2%。全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集基金总额2583.96万元,增长16.55%,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600元。新农合基金支出1805.65万元。

全县城市低保对象1122人,发放低保资金516.47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0223人,发放低保资金1971.53万元。牧村五保供养对象375人,发放供养资金183.9万元。医疗救助12490人,发放救助资金439.15万元。临时救助2331人,发放救助资金413.43万元。

生态环境

2017年,玛曲县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52天,占总天数的96.4%;PM10年均值32微克/立方米;年平均气温3.2℃;年总降水量679.9mm。

2020年2月12日,玛曲县入选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名单。

旅游名胜

荣誉称号

2020年6月30日,玛曲县入选“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

2021年9月8日,入选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

2021年12月16日,被命名为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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