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6 15:37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正式名称为环境保护部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属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研究所成立于1981年6月,起初称作“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由中国环境科学院和武汉大学联合创建。1988年国家环境保护局成立后,本所由国家环境保护局和武汉大学联合管理,改称“国家环境保护局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其负责人由国家环境保护局和武汉大学共同任命。
1998年,国家环境保护局更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本所又更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2008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更名为环境保护部,本所相应更名为环境保护部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通常简称为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是中国第一个专门从事环境法学教学和研究的机构,首任所长是我国著名的法学家韩德培教授。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于1982年开始试行招收和培养环境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环境法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立了中国第一个环境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
1998年获得环境法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中国第二个获得环境法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2001年建立了环境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2001年底,本所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被教育部评审为国家级重点学科,2007年再度被教育部评审为国家级重点学科,目前是全国环境法学科中惟一的国家级重点学科。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还是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址和秘书处所在地。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现有专职研究人员11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4人,副研究馆员1人,高级工程师1人,博士研究生导师6人,硕士研究生导师9人。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拥有全国最大最全的环境法图书资料室,有中文图书一万余册,外文图书两千余册,中外文期刊两百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