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24 13:07
现代行政法是在中国语境中可以指20世纪以来的中国行政法。
但是,我们教科书中所讨论的中国现代行政法的历史是极其短暂的。因为我们认可的中国行政法历史仅发端于上个世纪的中叶,大约50余年。在这50余年中的前30年,中国现代行政法历史是极其简陋的,其中1967年至1978年间行政法历史可以说是一片空白的。改革开放后因社会治理的需要,行政法(学)开始受到法学界的关注,但一时也难以发展起来。
《行政法概要》的出版,“只想给初学者提供一个社会主义行政法学科在理论体系方面的简单轮廓,而这个轮廓,在我国又完全是属于摸索阶段的。”到上个世纪90年代之后,行政法才渐渐被公认为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虽然它不太成熟但有“显学”之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