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选择权

更新时间:2024-10-25 17:29

投资市场中,现金选择权的含义是:交易过程结束后,需要支付交易标的物的一方可以选择实际支付交易标的物,也可以选择以现金方式履行交割手续。

商品期货业也称此为“现金交割”。

证券市场也有类似地操作,这类允许以现金支付替代实物支付的方式就称为现金选择权。

根据公司法第7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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