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旅游局

更新时间:2022-09-28 18:03

珠海是一座新兴的花园式海滨休闲度假城市,是中国五个经济特区之一,位于珠江入海口,地接澳门,水连香港,总面积7640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1640平方公里,素有“百岛之市”的殊荣。150多万人口的珠海属南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年平均温度22.4℃,气候宜人,环境优美。

部门介绍

珠海市旅游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拟订旅游工作政策

和旅游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制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培育和开发我市旅游市场,组织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制订旅游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和指导重要旅游

产品的开发。

(三)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组织开展旅游

统计工作。

(四)组织实施旅游景区(点)、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

施标准和服务标准;指导和监督旅游饭店及旅游设施的质量规范和管理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出国旅游、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旅游和边境

旅游的规范、管理及协调工作;指导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六)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

益。

(七)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八)管理直属事业单位

(九)管理和指导市旅游协会。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旅游管理部门 珠海市旅游局

地址

位于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56号旅游大酒店十二楼1207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珠海市旅游局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管理科、市场科、资源科。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会议、文电、保密、后勤接待等工作;做好旅游调研工作;负责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和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和联系旅游行业社会团体工作;负责本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福利、保卫、因公出访报批和信访、纪检监察、党群及计生等工作。

管理科

贯彻规范旅游饭店和旅行社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饭店、旅行社的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指导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和复核工作;指导和联系市旅游协会酒店分会和旅行社分会工作;负责向上级旅游主管部门申报设立我市中外合资旅行社、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的申请;组织实施旅行社业务年检工作;对开展出入境旅游业务单位实行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指导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工作;指导监督珠海旅游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有关旅游行业的法规、规章落实情况;研究拟定珠海市旅游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承办本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监督局行政执法职能;指导旅游企业开展标准化推广教育和质量认证工作;研究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拟订旅游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和有关业务;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指导旅游业的人才交流。

市场科

拟订旅游客源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旅游市场促销工作;参与国际国内旅游组织间的协作与交流;发掘和培育新的旅游市场。

资源科

组织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拟订旅游资源开发战略,指导全市旅游规划、开发和建设;审核旅游景区(点)、游乐场、旅游车船、旅游索道等报建项目;组织和指导景区(点)的等级评定和复核工作;组织、指导旅游统计与分析工作,研究、提供国内外旅游统计信息。

编制及职数

核定市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19名,其中单位领导3名,内设机构科长4名、副科长3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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