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07 09:04
中国珠海电影节是经中国广播电影电视部批准,由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政府主办的永久性的国家电影节。
中国珠海电影节与金鸡百花电影节、中国长春电影节、上海国际电影节并称“中国四大电影节”,朝着“国际华语电影节”的目标发展。
中国珠海电影节创办于1994年,每两年一届,原名“中国珠海海峡两岸暨香港电影节”,由珠海市人民政府主办。从1996年的第二届起改为现名,首届于1994年6月在珠海市举行。
电影节以“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促进海峡两岸及香港地区电影事业的发展和繁荣”为宗旨,口号是:团结、交流、创新、繁荣。电影节不仅加强内地和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电影界的交流与合作,而且跨出两岸四地的范围,接纳评选海内外由华人担任主创人员的影片,朝着“国际华语电影节”的目标发展。
电影节设最佳故事片奖、最佳编剧奖、最佳导演奖、最佳男主角奖、最佳女主角奖、最佳男配角奖、最佳女配角奖、最佳摄影奖等奖项,分别颁发奖杯和奖金。
奖项名称: 中国珠海电影节
其他名称: 中国珠海海峡两岸暨香港电影节
创办时间: 1994
主办单位: 珠海市人民政府
中国珠海电影节创办于1994年,原名“中国珠海海峡两岸暨香港电影节”由珠海市人民政府主办。从1996年的第二届起改为现名。
首届珠海电影节已于1994年6月在珠海成功举办,以其规模宏大、参展阵容鼎盛、两岸三地影界名人世星汇聚一堂,场面热烈非凡而成为至今仍为人们称颂的影坛盛事。
电影节将致力于增进海峡两岸和港澳同胞的相互了解、促进港澳平稳过渡,为祖国的统一作出贡献。
电影节将团结更多的海外华人,共同推动海内外电影文化艺术交流,促进中国电影事业腾飞,为华人的电视在国际影坛上赢得应有的地位。
电影节安排了影片比赛、影片展映、影片学术研讨及升旗式、开幕式、闭幕式暨颁奖晚会一系列盛大活动,香港无线电视台对颁奖晚会进行现场直播。
第二届中国珠海电影节章程
(1996年8月16日第二届中国珠海电影节组织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珠海电影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批准,由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具有比赛性质的国家电影节。
第一条
第二届中国珠海电影节定于1996年12月18日至22日在珠海市举行。
电影节宗旨、口号是:
宗旨: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加强海内外电影文化艺术交流,促进中国电影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口号:团结、交流、创新、繁荣。
第二条
第二届中国珠海电影节包括下列项目:
1、影片比赛;
2、影片展映;
3、举办专题影展和学术研讨活动。
第三条
参加比赛的影片应符合下列条件:
1、影片出品公司(人)应属内地、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
2、影片应是1994年7月以后摄制的作品;
3、影片应为35mm光学声带,放映时间不少于70分钟;
4、非普通话对白的影片应有中文字幕。
参加展映的影片应符合下列条件:
1、影片出品公司(人)应属内地、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
2、由华人担任主要创作人员的外国影片;
3、影片应为35mm光学声带,放映时间不少于70分钟;
4、非普通话对白的影片应有中文字幕。
第四条
1、报名参赛或展映的影片须经选片委员会选看,这些影片的如下材料必须于1996年10月15日之前提供给电影节执行委员会:
报名表;
影片录影带(PAL、SECAN、NTSC制式)或激光视盘;
影片简介和剧照。
2、入选参赛或展映的影片必须于1996年11月15日之前将拷贝寄到电影节执行委员会。
3、入选的影片请于1996年11月15日之前向电影节执行委员会提供下列宣传材料:
宣传册(70份);
宣传橱窗使用的剧照(7套);
海报(30张);
用于电影节期间在电视台播放的预告片;
参赛影片须提供编剧、导演、男女主角、男女配角、摄影的个人艺术简历及照片。
4、参加比赛的影片应提供中文对白台本。
5、入选电影节节目的影片不得撤出。
第五条
入选比赛影片的制片公司(人)应向电影节执行委员会提供片中男、女主角和男、女配角的形象片段,共计三分钟,供电影节期间在电视台播放或在颁奖典礼上使用,这些片段奖在电影节闭幕后随影片拷贝一起寄回。如果制片公司(人)不能提供片段,应授权电影节执行委员会从该影片中节选。
第六条
评奖委员会由本届电影节执行委员会聘请,评委会由13人组成。评委会成员不得与比赛影片有直接的关系。电影节执行委员会主席或由主席指派一名副主席参加评委会讨论,但没有表决权。
第七条
1、本电影节设“飞龙”奖。评委会将评出下列奖项:
最佳故事片奖;
最佳编剧奖;
最佳导演奖;
最佳男主角奖;
最佳女主角奖;
最佳男配角奖;
最佳女配角奖;
最佳摄影奖。
2、评委会奖。该项奖的确认由评委会视情况作出决定。
“飞龙”奖和评委会奖的奖金额:最佳故事片奖金10万元人民币,其它每项奖金5万元人民币。
3、纪念奖。电影节组织委员会给参赛而未获上述奖项的影片和展映的影片授予纪念奖。
第八条
入选参赛或展映影片的来回运费及全过程中的保险费由电影节负担,境外拷贝要附中国海关的收据(必要的输入文件)。在此期间,拷贝如有损坏或丢失,电影节将按照报名表上注明的价值赔偿,如未注明,则按一般标准拷贝的通行价格给予赔偿。
具体收件人地址是:
1、中国珠海电影节执行委员会
地址:中国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景乐路新华书店大楼四楼
2、中国珠海电影节执行委员会香港联络处
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30号新鸿基中心16字楼珠光(香港)有限公司
3、中国珠海电影节执行委员会澳门联络处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145号-155号珠光(集团)有限公司
拷贝将于电影节闭幕后一周内送回。
第九条
中国珠海电影节执行委员会主席有权对本章程的未尽事宜进行解释或做出裁决。
第十条
报名参加中国珠海电影节即视为承认并接受本章程。
文件引入
第一届中国珠海海峡两岸暨香港电影节章程 首届中国珠海海峡两岸暨香港电影节章程
(一九九三年八月二十七日首届组织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组织:
中国珠海海峡两岸暨香港电影节(简称中国珠海电影节)是经中国广播电影电视部批准,由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政府主办的永久性的国家电影节,每两年一届。首届将于1994年6月在珠海市举行。
二、宗旨:
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促进海峡两岸及香港地区电影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电影节的口号是:团结、交流、创新、繁荣。
三、项目:
1、奖评、展映海峡两岸和香港地区的优秀故事片;
2、组织专家座谈中国电影文化的发展;
3、举办文艺演出。
四、参赛影片要求:
1、影片应是该届电影节前一年的元月一日以后出品的。首届应是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以后出品的;
2、影片应为35mm光学声带,放映时间不少于70分钟。
五、展映影片要求:
1、出品时间不限;
2、影片应为35mm光学声带,放映时间不少于70分钟。
六、报名:
1、影片制作者向电影节组织委员会报名参赛或参展。电影节组织委员会有权选择影片,在征得制片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后,可对影片进行删剪或技术处理,并有权辑录成3-5分钟电视节目在电视台播映。
2、报名参赛或参展的影片,应向电影节组织委员会提供下列材料:
(1)、影片考贝或录像带(PAL、SECAN、NTSC)、激光视盘;
(2)、电影节报名表、导演和主要演员简历、近照;
(3)、电影简介、剧照(10X15cm)一套;
(4)、宣传手册;
(5)、海报(不小于50x60cm)。
3、上述材料应为中文书写,并于电影节开幕前3个月内(首届应于1994年3月31日前寄到),内地的请寄中国珠海海峡两岸暨香港电影节组织委员会,港台地区请寄中国珠海海峡两岸暨香港电影节组织委员会香港联络处。寄费自理,电影节组织委员会将送还以上材料中的第一项,邮费由报名者自理。
1994年6月15日,第一届中国珠海海峡两岸暨香港电影节在这座海滨小城举办。顾名思义,珠海电影节涉及两岸三地。其时,香港、澳门还未回归,当地民众对回归之后的疑虑、猜测甚至非议,时常见诸报端。而当时的台海局势亦并不宽松。在这样的背景下,珠海想让三地的电影人共聚一堂、把臂言欢,不可不谓石破天惊。“当时文化部门在考虑如何发展新兴文化事业。因为经济在改革开放,那文化应该如何发展?”当时任珠海市委副书记兼市政协主席李焕池说,在各种想法的碰撞中,就出了这么一个思路,“我们都觉得,珠海环境优美、交通方便—澳门与珠海一墙之隔,香港和珠海不过一个小时的水路,而从台湾飞到珠海,也不过两个小时左右—两岸三地往来较少,在珠海这个便捷的交通节点上办一个电影节,让三地互相了解、互相交流,这个主意不错。”但在陈毅艺的记忆中,珠海电影节的发轫时间应该可以追溯到更早。陈毅艺在珠海做过19年娱乐记者,是珠海名副其实、当仁不让的“狗仔队长”,时任珠海特区报社娱乐记者。
1992年夏,由珠海经济特区文化开发总公司发起,在珠海举办了一场“92国际新潮电影展(珠海)研讨会”,研讨会的另外一个名称是“珠海国际影视娱乐城研讨会”。这场研讨会的主旨,其实是探讨在珠海投资建设影视娱乐城的可行性。这个所谓影视娱乐城,也就是后来所熟悉的影视基地。影视娱乐城的创意,在“研讨”之后由于种种原因,没有了下文。但在会后,“在珠海办个电影节”的思路,却慢慢地浮出水面。
“1992、1993年,在中国电影史上是一个黄金季节。1992年,长春电影节举办第一届;1993年,第一届上海国际电影节拉开帷幕。当时很多参加珠海研讨会的专家—有北京的,也有港澳的—纷纷给珠海打来电话,说影视娱乐城投资大,需要慎重;在珠海办个电影节,倒是比较可行。”陈毅艺说。
李焕池先后找到了当时的广电部副部长田聪明,国台办副主任、海协会常务副会长唐树备,二者都表示支持。确定了珠海电影节今后在中国电影百科中的定义,“经中国广播电影电视部批准,由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政府主办的永久性的国家电影节”,两年举办一次。
按照之前商定的安排,梁广大任电影节组委会主席,李焕池任执委会主席。珠海还请来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的叶选平,担任电影节的名誉主席。
要做一个涵盖两岸三地的电影节,最主要的公关对象当然是港台的电影界。为了电影节,李焕池曾经两次经过特批,飞赴台湾。而往来港澳的次数更是难以计算。香港方面,珠海主要联系吴思远。吴时任香港电影工作者总会会长,香港电影导演会永远荣誉会长,曾连续5年出任了香港电影金像奖主席。而台湾方面,则主攻时任台湾金马奖执委会主席的李行。再由吴、李二人,联络当地的电影人。
电影节得到影视界和两岸明星(成龙、方芳芳等)的大力支持,在此后将近半年的筹备时间里,三地的电影人更是通力合作,为珠海这座从未举办过电影节的城市,搭建出了一个美轮美奂的框架。参照香港金像奖、台湾金马奖、内地的长春电影节,珠海电影节安排了影片比赛、影片展映、影片学术研讨及升旗式、开幕式、闭幕式暨颁奖晚会等一系列盛大活动。电影奖评定设最佳故事片奖、最佳编剧奖、最佳导演奖、最佳男主角奖、最佳女主角奖、最佳男配角奖、最佳女配角奖、最佳摄影奖等奖项,分别颁发奖杯和奖金。
奖杯有一段掌故。珠海电影节设“飞龙奖”,其实最早名字不是这个。“本来我们想沿袭香港金像奖、台湾金马奖的思路,做一个‘金龙奖’。”李焕池说,“后来想了一下,还是区别一下吧,叫‘飞龙奖’,寓意中华民族电影文化事业的腾飞,把三地都统到一起来。”
两届电影节的执委会主席李焕池否定了政府投入太大、不堪重负的说法,“整个电影节,政府的投入也就300万左右,主要用于奖金,财政的负担并不重。”他说,珠海电影节停办的最主要原因,是电影节的主办审批权,由之前的广电部收归至中宣部。而由于当时国内电影节太多太滥,中宣部决定整顿电影节市场。整顿的最终决定,是保留长春电影节和上海国际电影节,放弃珠海。为此,李焕池经过反复争取,最后得到的批复是珠海电影节“可以”举办,但不得设奖,只能展映影片,结果办了两届的珠海电影节,从此不了了之,没有下文。
停办后珠海电影节数度传出复活消息,但激动过后却杳无音讯。客观说来,“没有下文”其实并不确切。至少由1998年以来,珠海人还是为电影节“复活”的消息激动过两次。
一次是2003年3月。珠海市委办和市府办向下面3个区联合下发通知,表示将恢复第三届中国珠海华人华语电影节,并成立专门的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时任珠海市委副书记的余炳林担任组长。在当时的报道中,珠海市有关负责人表示,第三届珠海电影节的定位将要延续第二届“国际华语电影节”的走向,“既要赚名又要赚钱”。这是停办之后、珠海官方首次有关“复活”最明确的一次表态,民间舆论亦为此扰攘许久。不过扰攘过后,电影节最终下落不明。
第二次是在2006年6月。当时,美国金沙集团威尼斯人度假村开发公司横琴项目联络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在透露该公司有关横琴项目的宏图大计同时,抛出了复活珠海电影节的想法,并声称要将之打造成“亚洲戛纳电影节只是,金沙横琴项目此后由于种种原因搁浅,“亚洲戛纳”这个肥皂泡也最终灰飞烟灭。
中国珠海电影节本着加强内地和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电影界的交流与合作,而且将跨出两岸四地的范围,逐步接纳评选海内外由华人担任主创人员的影片,朝着“国际华语电影节”的目标发展。
第一届
首届1994年6月15日首届中国珠海海峡两岸暨香港电影节举行
首届中国珠海海峡两岸暨香港电影节共设九个奖项,奖金总额50万元人民币,各奖项的奖金金额是:
最佳故事片奖,奖金10万元
最佳导演奖,奖金5万元
最佳男演员奖,奖金5万元
最佳女演员奖,奖金5万元
最佳编剧奖,奖金5万元
最佳摄影奖,奖金5万元
最佳美术奖,奖金5万元
最佳音乐奖,奖金5万元
最佳录音奖,奖金5万元
评委采用封闭式评选,现场揭晓的方式。
第二届
经主管部门批准,原“中国珠海海峡两岸暨香港电影节”,从第二届起更名为“中国珠海电影节”。第二届中国珠海电影节于1996年12月18日至22日在珠海市举行。本届电影节在继续加强内地和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电影界的交流与合作的基础上,跨出两岸四地的范围,逐步接纳评选海内外由华人担任主创人员的影片,朝着“国际华语电影节”的目标迈进。
中国珠海电影节安排了影片比赛、影片展映、影片学术研讨及升旗式、开幕式、闭幕式暨颁奖晚会等一系列盛大活动,香港无线电视台对颁奖晚会进行现场直播。
第二届1996年12月18日 至 1996年12月22日:第二届中国珠海电影节在珠海市隆重举行。此次电影节参赛影片17部,参展影片19部,专题影展影片9部,影片质量比上届有了很大的提高。获得本届电影节最佳影片奖是北京青年电影制片厂与邵氏电影公司联合摄制的《变脸》;年仅10岁的周任莹摘取了本片的最佳女主角奖的桂冠;捧走最佳编剧奖是《孔繁森》的编剧胡建新、王兴东、王浙滨;获得本片最佳男主角奖是高明;获得最佳男配角奖是《香江花月夜》的泰迪罗宾;获得最佳导演奖是《月满英伦》的导演张泽明;获得最佳摄影奖是《忠仔》的摄影师张展;《忠仔》还获得评委奖。全国政协副主席马万祺参加了开幕式。
第一届(1994年)
第二届(1996年)